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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写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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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郎中上前问了一下症状,又拿了拿脉,道:“喝两剂药发发汗,晚上要是不退热再找我。”

    说着,他就着陆方谕新磨的墨,写了一个药方,递给陆蔓娘:“去我家抓就行。”

    陆家庄位于关山县去省城青州城的五里亭处,离县城正好五里路。五里虽不远,但去县城抓药仍不方便,李郎中在家里便备着些常用药草,小病小痛都在直接在村里抓药,不用跑县里去。

    陆蔓娘看着李郎中,面露踌躇之色。

    陆方谕一看就知道她想干什么,连忙对李郎中道:“李叔,我们刚刚分家了,我们这一房除了田地、粮食,没分到一文现钱。您看这药钱能不能缓些时日再给你等我病好抄一本书,或我姐姐卖了绣品就能凑出钱来。”

    李郎中惊讶道:“分家了”旋即摆摆手,“不急不急,等你们手头有钱再给不迟。”

    说着,他接过陆蔓娘手里的药方,在上面写了一行字。

    他妻子、儿子都识字,有人上门就会帮抓药。他把事情写明,也免得陆蔓娘过去再费口舌。

    写完字交给陆蔓娘,他看向陆方谕的眼神跟刚才又不一样了。十四岁的少年,敢下决心带着姐姐、妹妹分家另过,不说别的,光这份魄力就比很多人强。

    更何况,从刚才那只言片语就知道这少年是有成算的,知道如何赚钱,如何把日子过下去。这样的人,往后的日子怎么会差

    他原打算给陆方谕看完病,就去另一家看看的。那家老太太前些日子犯了老毛病,一会儿路过时正好看看。

    这会子他却不急着走了,从药箱里拿出一根艾条,对陆方谕道:“来,我给你用艾条熏熏穴位,好得快些。”

    陆方谕欣喜,赶紧按李郎中的吩咐把衣服掀起,方便他理疗。

    古代医疗水平底下,小病一不小心就容易丢掉性命;另外他也病不起,有许多事等着他做呢。

    做了艾灸,陆方谕果然舒服了许多,等陆蔓娘取了药回来熬了给他喝,他又喝了半碗粥,晚上好好睡了一觉,第二日醒来,他只觉得神清气爽,再不复头天的头重脚轻了。

    陆茉娘和陆蔓娘轮流守了他一夜,怎么劝都不肯回房歇息。

    分家了,陆方谕就成了他们的主心骨,不能有半分闪失。

    “行了,姐姐你也辛苦了,赶紧回去睡了。”陆方谕看着陆茉娘那熬红的眼睛,心里有几分感动。

    他在现代,跟这一世的原主倒有几分相像,都是父母在他未独立时就相继离世,唯一的不同是他是独生子,在高二的时候成了孤儿。

    好在家里在三线城市有一套房子,他靠着父亲留下的存款和单位给的抚恤金上完了高二、高三,大学时把房子租出去,再打打暑假工,写写网文,便将日子过下来了,顺利念完大学、研究生,考上了博士。

    除了即将到来的舒服好日子,他对现代生活也没有多少留恋。如今穿到古代,有了一个姐姐一个妹妹,感觉到了亲情,有了血缘羁绊,这种感觉似乎也不坏。

    陆茉娘走过来摸了摸他的额头,发现体温正常,放下心来,道:“我去给你煮碗粥。”

    她正要出去,就见陆蔓娘进来了,闻言道:“姐,我已煮了粥在灶上了。你去睡吧。”

    “姐。”陆方谕忽然想起一件事,赶紧叫住陆茉娘,“你去六伯家一趟,让方博哥跟先生请个假,就说我估计得三天后才能去上学。”

    陆茉娘和陆蔓娘听到这话愣一愣。

    大概知道自己念书的日子不多了,原主格外珍惜在学堂的时光,不是迫不得已,他是绝对不会请假的。姐妹俩还打算一会儿喝完了粥,陆方谕坚持要去学堂时,劝他一劝呢,没想到他竟然不打算去,而且一请还请了三天假。

    姐妹俩对视一眼,眼里都有担忧之色。

    “谕哥儿,你是不是不打算去学堂里念书了”陆茉娘走回床边,问道。

    “怎么可能”陆方谕笑道,“放心,我会继续念下去的。只是咱们欠着束脩,还没事人一般去上学,也不好。先生也是要吃饭养家的,允了我拖欠束脩,其他人再拖欠的时候他就不好办了。”

    他做的事,也不打算隐瞒两姐妹:“我想趁着养病这两天功夫,好好琢磨个话本故事。要是能卖到书铺里去,那我的束脩就不用发愁了。”

    陆茉娘虽也能做针线活,但短时间内要交上学堂里二两银子的束脩,实在很难,没日没夜地赶工都做不到。毕竟她刺绣的手艺也就比一般人好一点,一张绣帕花上两、三天功夫绣好,除去布料、针线等成本,也就能赚个十几文钱。

    为了这事,昨晚她愁的不行,还想着是不是赶紧说一门亲,好得了彩礼钱送弟弟念书呢。

    听到陆方谕的话,她心下一松,道:“谕哥儿你有主意就好。不过身子要紧,先把病养好,可不能累着。”

    “放心,我知道。”

    于是接下来三天,陆方谕就在家里养病。

    其实他的病早就好了,估计是喉咙发炎,做了艾灸、吃了李郎中的药,那晚退了烧就没事了。

    这三天里,他花了大半天的功夫琢磨要写的内容,又花了一天半的功夫打草稿,再用半日功夫仔细誊抄,一篇只有一万字左右的短篇小说就新鲜出炉了。

    他在现代,是京城大学古典文献专业的博士生,跟古典文献打交道是他的日常,故而繁体字的读与写对他来说毫无压力,常用字他都会读会写;便是毛笔字,他也是练过的,不说多好,这水平放在古代也是不差的。

    四书五经,他也通读过。除了四书五经本身,他还看过许多注本。将原主的记忆与他自己所带的知识融合起来,他觉得自己花点时间和精力,再有个好老师点拔一下,将四书五经吃透,考个秀才并不是很困难的事。

    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的字迹跟原主不一样,即便有原主的记忆,他跟原主也不是同一个人,即便模仿来写,也写得不怎么像。

    这让他颇为苦恼。

    过两天去学堂,相熟的那些同窗一看他写的字,就会发现端倪。他的性格有变,还能推到分家导致成熟稳重上。可短短几日功夫,字迹完全不一样,那就解释不通了。

    看着自己写出来的字,与原主的字对比,陆方谕的眉头皱得死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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