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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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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四周是一个个凸起的坟头,坟头下不知埋着什么样人,更不知这人活着的时候是助人为乐的好人,还是死也要拉一个人垫背的恶人。阴历初一,月亮只是一个小小的牙,仅仅发出了一些微光,让我能勉强看清周围的事物罢了。这点微光惨白惨白的,照在坟头旁的杨树上,杨树刚抽出的几个绿芽也变得诡异,杨树下有大片大片的阴影,像是藏着什么,我不敢去看,不愿去想。一阵冷风吹过,像一根根小刺扎在皮肤上,让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四周一片寂静,静的就像天地间只剩下我和潜伏在暗处的鬼怪。

    最可怕的不是深不见底的黑暗,是能看见,却看不透里面藏着什么。

    我已经翻遍了所有口袋,甚至把每一寸衣服都捏了一遍,可是,还是没有找到我的玉坠。我眼角的余光扫到了一个黑影从我身边一闪而过,轻飘飘的落到了一棵杨树上,借着几丝从杨树的枝桠里洒到那个黑影身上的光,我看出了黑影的样子,一个穿着黑色上衣的孩子,一个上半身是人类,下半身是一片朦胧烟雾的孩子十二年前,有人给了我一个玉坠,说是我二十二岁有大难,这个玉坠可以救我的命。我今年二十二岁,正需要玉坠救命,可是玉坠没了

    十年前,我还是一个刚刚十岁的孩子,住在一个叫“状元坟”的村子里,这个村子的西头有一个大土坡,据说是某个状元郎的墓葬之地,村子由此得名。村子有山有水,风景如画。那时候村子里还没有普及电脑,也没有游戏厅、游乐场和网吧。孩子们聚在一起无非就是上山撒欢,下水捉鱼,偶尔还会去偷别人家的玉米,地瓜什么的。其实大家最喜欢干的就是去偷玉米,地瓜。偷来之后,就去山上捡些树枝,就地生火,把偷来的东西烤烤吃了。一般只要不是太过分,那些被偷的人至多说一句,“这帮熊孩子”,这事就算过去了。谁也不会把这闹大,因为谁都知道,这种“偷盗之事”,自己家的孩子多半也脱不了关系。

    一天晚上,我和几个孩子在“大个”的带领下去“大个”家的地里偷玉米。大个,原名刘龙,今年已经二十五了。村里这个年纪的男人都已经成家立业,或者在外工作。可是他倒好,既不愿意结婚,也不愿意出去打工,天天喝。

    从大个的家里偷出玉米之后,孩子们想直接在玉米地里烤了吃。大个不同意,说就这么烤了吃太没意思,要不咱们去村西头的葬着状元的土坡,村名们叫做“状元墓”的地方生火烤玉米吃,边吃边讲鬼故事,这才刺激。大家一听,立刻就同意了。我当时正处在什么都不怕的年纪,也欣然同意了。

    可是到了那个土坡,我就萌生了退意。刚到的时候,天还大亮,状元墓周围的风景一目了然,清楚得很,唯独状元墓像是蒙着纱,看的不甚清晰。我突然感觉那个土坡就像是一个怪物张着的黑洞洞的大嘴,等着我主动送上前去。我刚想找个借口离开,大个就开口了:“今天谁不去,以后就不带谁玩了。”大个说完,很多人都应和。我无奈,只能硬着头皮爬上了那个土坡。那个土坡,当地人都觉得不吉利,少有人去,到处都是枯叶树枝。没费多大力气,大家就捡了很多柴火,生火烤玉米。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在那天的火的的映衬下,除了大个,围着火的人脸都是惨白惨白的,就连平时黑得发亮的“黑蛋”也是。只有大个,皮肤白皙的大个,脸黑黑的,像是笼罩了一层黑气。

    大个指名让坐在他旁边的一个孩子讲一个鬼故事,那个孩子平时害羞的很,当着大家的面多说几句话就会脸红,结结巴巴,语不成句,可是那天竟然流利的讲了一个故事:“咱们村的刚过世的王爷爷,不是淹死的,是被咱们村里的魔吸了阳气。他死的前一天,路过咱们村的那个湖时,捡到了一个小铁盒。盒子上绑着红线和铜钱,红线没什么,倒是那个铜钱很稀奇,看上去像是真货,卖出去肯定能挣上一笔。王爷爷高兴地不行,就想把盒子带回家。可是他带着盒子到了这个埋着状元的土堆之后,盒子里突然冒出了一线红光,吸干了王爷爷身上的阳气,王爷爷就死了。“

    讲完,这个孩子阴阳怪气地说:“我没撒谎,这都是真的。”

    我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这个故事本身倒是不怎么吓人,可是他说的十分确定,不像是随便编的,也不像撒谎。如果这是真事,那他是怎么知道的,王爷爷的家人都说王爷爷是淹死的,他也不是王爷爷的亲戚,从哪里得到的消息王爷爷到底是怎么死的,那道红光到底是什么

    我没来得及仔细思考,就被大个的声音打断了,大个眯着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火堆,眼睛眨也不眨,说道,“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吧。讲讲这个村子为什么一直叫这个名字。”

    大个的话一下就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虽然当时只有十岁,但是也隐隐感觉到这个村子一直用“状元坟”这个不吉利的名字,绝不可能仅仅因为这有一个“埋着状元的土堆”,可定还有隐情。我也曾问母亲这个问题,结果被一贯温和的母亲臭骂了一顿,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敢问。今天大个提起这个事,正和我心意。我支起耳朵聚精会神的准备听,完全没有注意到天已经有些黑了。

    “这个土堆下的确埋着一个状元”,大个诡异的笑了一声,像是在嘲笑什么,“不过是个苦命的状元。”

    “大概四百年前,这个村子里住着一对母子,那个母亲本来是城里大户人家的少奶奶,虽然她的娘家没什么人,但是丈夫对她很好,生活幸福。可惜好景不长,她的丈夫死于瘟疫,她年纪轻轻就守了寡。小叔子想霸占她丈夫的家产,就把怀着遗腹子的她赶到了这个村子里,给她几亩薄田,一间破屋,由她自生自灭。“

    “要说这个母亲,还真不是个普通的女人,她没有整天哭哭啼啼,怨天尤人,而是夏天插秧,冬天种麦,白天下田,晚上织布。不论烈日炎炎还是寒风刺骨,每日劳作,从不间断,丝毫没有了以前做贵夫人时的娇气。最后不仅挣得了母子二人的吃食,还省下钱供儿子读书。这个儿子也争气,天资过人,又肯下苦工,最后竟考上了状元。皇上对他十分赏识,赐了不少金银珠宝,让他先衣锦还乡,再来京履职。状元郎谢过皇上的恩典,骑着马高高兴兴的往家赶,一路上想着回家接老母亲过舒服的日子,不再让她受苦;又想着自己年近不惑,却因为家贫,一直没有娶妻,回到家也要娶一位性格模样都好的妻。”

    大个说到这里,抚掌大笑,笑得我毛骨悚然。笑了很久,笑的我都想回家了,才停下来,继续说故事,不过语气却变得恶狠狠地,就像是和谁有仇似的,“还乡之路是这个状元郎一生最得意的一段旅程,状元郎对未来做了种种设想,无不美好,但他万万没想到,物极必反,乐极生悲。状元郎回到家乡,想要去接老母亲,却被当地的官员告知,他的母亲多年来积劳成疾,身体差得很,再加上把所有的积蓄都给了状元郎上京赶考,家无余粮,饥饿和疾病使得状元郎的母亲奄奄一息。前几天听说儿子中了状元的,老母亲大笑不止,笑着笑着,一口气没顺过来,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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