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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心上人(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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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若薇打电话来说介绍她男朋友给林素认识的时候,林素差点失手砸了手机。

    “什么男朋友你刚才是说男朋友吗”

    “是,是男朋友我有男朋友很奇怪吗你就那么不看好我”若薇心情很好,声音里都透着股甜蜜。

    林素很感慨,认识三年多,若薇一直独来独往,她女性朋友都很少,现在一下子跳出来个男朋友,的确让人意外。

    若薇叮嘱她好好打扮一下,“我这个男朋友,特别爱看美人,你带上那条碎钻项链,就穿上次咱俩在香港买的那件小礼服,裸色那件,配略深一色的鞋子”

    林素骇然:“我说姐,我这么打扮合适吗太隆重了吧正角儿是你俩,我到时候负责吃就行了。”

    “你怕抢了我的风头哈哈哈哈,告诉你,我这次祭出大杀器,穿那件正红色的礼服,秒杀方圆五十米内的一切男女,我这是怕把你碾压得太厉害了”

    不知为何,林素有点隐隐不安。若薇太开心太兴奋了,像讨到糖果的小女孩。那乐山是何方神圣,竟然让若薇如此颠倒这样子,实在有点凄凉。

    也许因为自己同样年纪老大,却还是个单身狗,想到来日或许也会和老房子着火一样坠入情网,所以不免在怜惜若薇之余也自怜自伤吧。林素笑着对自己摇摇头,把那一点不安按捺下去。

    吃饭的地方并没有招牌,两道爬满了绿色植物看不出本来样貌的围墙,中间一个普普通通的铁门,车子一路开进深深的绿色里。车开进去却越开越辽阔,里面有几栋楼,都只有三四层高,样式朴实,浅浅的水泥灰显得有些年头。

    林素约会一向有早到十来分钟的好习惯,但她到包间时,若薇和乐山已经先到了。

    他俩肩并肩,一起仰头看着墙上的字画,听到服务员的敲门声,同时回过头来,他俩真好看这是林素的第一反应。

    若薇平时就很注意衣饰,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女,但跟此刻的满身艳光比起来,就是云泥之别了。这也许就是爱情的力量吧,她眉梢眼角似乎都有春风萦绕,说不出的温柔旖旎缠绵蕴藉,偏偏她的肌肤又那样晶莹剔透,神情又那样天真稚嫩。

    她旁边那位男士却也没有被比下去,他长得十分英俊,应该说是林素见过的相貌最好的男性了,他浓黑的头发有点自然卷,双目很深,眼神明亮而锐利,鼻梁高挺,似乎有点混血特质,但脸部线条柔和而秀丽,皮肤在男士中算白了,这种冲突和矛盾神奇的调和在一起,更增添了他的魅力。

    若薇说:“我正说这房间选得好,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这可不是你最喜欢的两句诗。”

    林素抬头看墙上的横幅,是草书,要不是知道这两句诗,她都认不全,林素有点汗颜,汉语言的双学位简直白读了。

    她心中默念这两句诗,再看看眼前的一对璧人,突然疑惑起来,此情此景,煞是眼熟,似乎,她曾经见过一般。

    乐山握住若薇的手:“你最喜欢哪句诗我们下次订那间房。惭愧,我竟然不知道。”他有一把十分悦耳的男中音,说起这样平常的话,也有点荡气回肠的感觉。

    若薇微微一笑:“我喜欢的,这里不会有。”

    “为什么”

    林素知道原因,若薇这个人,时时都提着一口气,活得兴兴头头,样子要比人好看,做事要比人能干,会吃会玩会讲究,连唱k都是专门培训过的。

    可是,她骨子里是个悲观的人,她喜欢悲剧性的东西,电影、、诗,连她喜欢的男演员长相,都是阿德里安布洛迪这种款。

    悲伤的句子,不适合挂在饭店的墙上。

    若薇不说破,她转了话题:“你们俩先认识一下。”

    乐山笑着说:“我以前听人讲,红花需要绿叶扶植,一山不容二美,美人是不跟美人结交的,今天才知道,这纯粹是胡说八道。”

    林素只是笑,这个男人很会说话。

    若薇娇嗔:“早跟你说过我的朋友是美女,你今天嘴可真甜平时又不见你这么会说话。”

    乐山望向若薇,林素简直觉得空气中有火花在飞溅,他说:“对你,行动才是最有力的表达。”

    不知道为什么,林素的脸红起来,这两个人太暧昧了,包间的温度瞬间上升了十度。

    她咳嗽一声:“两位,是否需要我回避”

    若薇睁大一双妙目:“你走了,我这狗粮撒给谁吃”

    林素抗议:“恃宠行凶,不厚道。”

    乐山饶有兴致的看着她,一双眼睛似乎带有某种神秘力量,瞬间把她看了个透,看得她脸上的热度又升一度。林素有点狼狈,她这才见识到成熟男性的杀伤力,以往她见到的,不过是些没有性别的小男孩或是已经失去性别的老男人,眼前这个男人,非常危险。

    这时候,服务员来上菜了,他先到乐山旁边低语两句,乐山点点头。

    服务员按了遥控按钮,整个天花板从中间向两旁分开,这个房间正在最顶层,天花板上面是玻璃屋顶,错落有致的爬了些藤类植物,月亮已经升上来了,恰是一轮明月,在蓝丝绒般的天幕上,洁白圆满。如水的月光透过玻璃照进来,映得若薇的眉目更加清丽,乐山的神情愈发柔和。

    林素沐浴在月光里,觉得震撼,真奢侈,她大约有十多年没好好看过月亮了吧,都市人都过着不知季节不知时令的日子,不受风吹雨打,却也无法品味自然之美,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她不由得想起少年时的那轮明月,在学校的小山坡上,十七岁的年纪。

    月光把植物的影子投到地面上,看形状,大约是紫薇。

    林素知道这包间为什么叫月之间了。

    菜都是一小份一小份,盛在小小的白瓷碟里,十分精美。林素在广州呆了十年,还是第一次吃到这样的菜式,明明就是粤菜风格,但她一个都叫不上名字,偏偏味道都极好,吃起来也没有难度。她还记得刚到广州时,最怕吃整棵的青菜,吃到一半,有人跟你说话,你吃进去要半天时间,吐出来吧,又太难看,进退不得,十分尴尬。今天的菜,似乎专为打扮精致的女士点的,她忍不住又看一眼乐山。

    乐山微笑着,嘴角的弧度十分好看,他似乎完全知道她在想什么:“说起来,我其实才是地主,我是正宗的潮汕人,你们两位才是东南飞的孔雀。”

    若薇说:“你猜猜看,林素是哪里人猜错了,罚酒一杯。”

    林素长得高挑健美,又曾经在北京工作过几年,一般人很容易误会她是北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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