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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四章 风云测名(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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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着,放开了阿笠,站起来走到了一旁放着茶壶的桌子旁,还故意假咳了两声。

    “至于找寻香罗的事,先找到他人再说吧。到时候就算我还是没有找回云梦琴,据说香罗手上有一把千古名琴,人称‘卓婀’的,用那把琴讨教交流一番也不是不可以,甚至是三生有幸的事。”

    陆千尘确实听他师傅提起过世间有比云梦琴更加出色的卓婀琴,是属于乐师香罗所有,不过没人可以证明这传言的真实性,因为按时间来算,香罗如今也该有近八十高龄,现今的江湖上没有谁有幸听到过他的琴音。

    “是吗......”

    阿笠虽不清楚他家公子说的这些有多少是真的,但他清楚云梦琴不可能那么容易就找回来是事实,而陆千尘说这些不过是为了让他可以安心好好养病。

    他振作的大声对陆千尘喊道:“公子!我一定会好好养病,尽快好起来!”

    陆千尘听见他这么有精神的大声说话,回过身看他,脸上露出一抹微笑。

    这时外面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昨夜给他们把脉看诊的老者和覃穹带着一个丫鬟走了进来。老者挨个儿把两人望闻问切了一遍,确定他们确实没有大碍后,就吩咐丫鬟去把药煎来。

    “那药果然奇妙,这位小哥不会再有性命之忧,只是体虚,好好补一补就可痊愈。”

    他坐在阿笠旁边的木凳上,伸手抚了抚花白的胡须,然后把目光落在了陆千尘身上。

    “你不会武功吧!”

    陆千尘心想他怎么知道。

    老者说出了自己知道他不会武功的原因:“这鱼落江水虽然终年寒冷,轻易便能要了人的性命,但若是普通人掉落进去,活命的机会反而比那些江湖高手多了几分。鱼落江之寒本身是吸取常人身上血气的,但练武之人的气血本就高于平常人,落入水中,极热之气血与之寒相遇,若是承受不住那瞬间的冲撞,人体内便会真气紊乱继而散去而导致血脉崩坏衰亡,回天乏术。你若是会功夫,自然不可能只是感染风寒那么简单了!而这位小哥,所幸算不上武林高手,练的看样子也是一些硬功夫,与内功心法修炼关系不大,加上遇见我家白,我家少爷解救及时,当然还有我还算高明的医术,方可保住了性命。”

    老者言语之间透露出一股自傲,但却没有令人感到反感。

    陆千尘听他说完,这其中居然如此复杂,心里忍不住顿时感到万分庆幸,照这看来,昨晚要是不能及时的救,他和阿笠的性命就要葬在这鱼落江之中了。

    “救命之恩真是难以言谢!府上能对我们这全然不相识的二人施以援手还不惜施医赠药,照顾的无微不至,真可谓是江湖上的典范了,贵府的白公子根式侠义心肠!”

    陆千尘内心自是感激不尽,但是实在不知道如何表示自己的心意。他的那一包珍宝不翼而飞,要是还在的话,倒是可以拿来一表感激之情。而这救命的大恩,他觉得什么都不说或者随便说都显得不够诚意,没办法,便把还是洛阳山庄大少爷的那副做派拿了出来。这些场面话说出来虽然恶心了自己,但是听的人一般都挺受用。果然,老先生听了练练点头,对他这般知礼懂节很是满意。

    他想,对方受用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只是,不知稍坐片刻是否得以拜见白公子,以表谢意。”他继续说道,觉得确实有必要好好谢谢那位白姓的公子,他对自己的态度尚且欠佳但毕竟也是很干脆的跳进江水中救人。

    此话一出,一旁的覃穹有些面露难色。

    他说:“少爷近几日有事物要忙,怕是不得闲暇。”

    他的样子看起来确实很为难的样子,陆千尘看了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只道:“那就等白公子得空再劳烦覃兄弟代为告知一声。只是这样一来,我们估计得多多叨扰些时日了。”

    “诶!无妨无妨!”说这话的是老者,他又伸手捋起了自己的胡须,说道:“白逸不会介意的,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府上的丫头们就行了,用不着客气!”

    果然,从这老先生的言谈举止中,陆千尘想他在这府邸的地位高于常人。覃穹看起来已经比一般的仆从要有地位得多,他对这位老者一直毕恭毕敬,连走路都不会走在他前头。看来他的猜测没错。

    由于阿笠暂时还需要多多休息,所以,覃穹和老者没多待就离开了。

    陆千尘对此番接待再次表示了感谢,接下来的几天就心安理得的在这偏僻的别苑住了下来。他之所以知道这和别苑很偏僻是这几日到处瞎逛得出来的结论。不过,他觉得这样反而更好,他的情况本来就不适合被当成什么座上宾,他只想越少人知道自己,这样他才有更多一分的安全和自由。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

    数日之后,陆千尘终于得以从往来别苑的仆从处听闻了这偏院还有个极其风雅的名儿,叫翳雨阁。这令他对这座府邸的主人多少产生了些好感,随着阿笠的情况好转,哪怕现在寒冬腊月的,他们也已经多次走出房门闲庭信步。只是,覃穹那边并没有消息,来通告他那位“救命恩人”何时可以见到。

    “你说,难道凭空莫名奇妙的多出两个人来,这府上都只是不闻不问的吗?那些人都不好奇的?”

    陆千尘又在午膳后领着阿笠到翳雨阁的庭院里转悠。他已经换回自己的那身装扮,只是那件狐衾不在了,只得用着府上的来御寒。不过,这次他和阿笠的披风倒是做工精致华丽,但又不失高雅,可以说他披着的那件青竹精绣,雪兔皮毛束边的披风很是衬托他的气格。

    与他并肩漫步的阿笠此时已经重新生龙活虎,由于他们的财物一件不留,他总觉得身上不自在,以前他总有一把随身携带的寒铁剑,这是他成人那年公子送给他的,虽说那不是举世闻名的宝剑,但也算的上是上等的兵器。他其实是不擅长使剑的,因为他一直都只学得了落阳山庄的一些拳脚功夫,是和其他下人一样的只是用来日常强身健体,应急一些小事件的发生,落阳山庄的剑法他是没有资格学习的。但那是公子给自己的,他便一直随身携带,现在丢失了,他始终有些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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