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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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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号教学楼,教室内,上课前,商学院经济学1班的同学已经来了七七八八r

    不少男生都不时目光惊艳地望向教室中的某处的三个女孩,眼神灼热。

    而女生们,当看到她们时,有的露出几许嫉妒之色,有的则有几分自惭形秽。

    一则,三个女孩都是很漂亮,身材不错,二则,他们穿着打扮也相对成熟,有点职场范儿。

    在一群略显青涩的大三女生中,三个女孩更显得鹤立鸡群,引人注目。

    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名身材高挑,五官精致,颇有几分姿色,且打扮时尚靓丽的女孩。

    女孩一头柔顺的披肩长发,纤纤玉指正在最新款水果手机上飞快地刷着微博,秀眉紧紧地蹙起,不时发出一声轻叹。

    昨天晚上,吕子涛和姜沐晴被秦牧被掌掴暴打。

    当时有很多人目睹,根本瞒不住,现在已经上了微博的同城热点了。

    “林岚,你别唉声叹息了。”

    她的左边,一个身材娇小,打扮俏丽可爱,堪称童颜那啥的女孩,一边对着小镜子涂着唇彩,一边漫不经心地道

    “要我说,你就别管他的死活,连吕子涛连姜沐晴都敢打,我看他就是自己找死!”

    她叫陈珂,东海市本地人,家里小有资产,而且钢琴八级,是班里的文艺委员,风云人物,也是林岚的闺蜜。

    “可是,他毕竟是我男朋友啊,我怎么能不管他呢?”

    林岚一脸愁容地道。

    “还男朋友!”

    陈珂不屑一笑道

    “秦牧他哪一点比得上陈凯?人家陈凯家里资产可上亿了,秦牧呢?家里是种田的,无权无势,关键还没脑子,简直就是垃圾中的垃圾!”

    “要我看,肯定是微博上的网友搞错了!秦牧哪里有胆子打吕子涛?”

    林岚的右手边,一个满身大牌服饰,高挑冷艳的女孩,不屑一顾地摇头道

    “再说,铂金会所,一次消费至少十万块打底,那是秦牧他这种穷小子能去的地方吗!”

    这女孩叫赵璇,从小就接受舞蹈训练,擅长爵士舞,身材前凸后翘,最近做主播成了网红,听说一个月收入都有五六万了。

    她是学院里的引人注目的女孩,自然眼高于顶,完全不把秦牧放在眼里。

    “也许吧……”

    林岚点头,稍微放下心来。

    的确,秦牧的性格,说好听点叫善良,说难听点那就是懦弱可欺,胆小如鼠。

    哪里有胆子打在整个东海都赫赫有名的吕子涛呢!这就好像蝼蚁去撕咬大象一般。

    “这都快上课了,他还不把我们三个的早餐带过来,难道让我们饿肚子吗?”

    赵璇抱着肩膀,一脸不满地道。

    “这还不没上课的嘛,别急!”

    林岚闻言,心头也闪过一丝不悦,但还是堆起笑容,安慰起闺蜜来。

    “人家陈凯,抬手就要送你一辆跑车。”

    赵璇嫌弃地撇嘴道

    “他秦牧呢?买一顿早餐也不过几十块钱罢了,这点事都做不好!这是爱你吗?”

    “要我说,你就赶紧和他分手吧!他和你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也就是你顾念小时候的情谊,搁我身上,我都不愿意搭理他!”

    见两个闺蜜都反对自己和秦牧在一起,林岚脸色惆怅,心中愁肠百结,游移不定

    “难道我真的要接受陈凯,和秦牧分手吗?”

    “嚯!”

    “秦牧怎么突然变帅了!”

    “简直神仙颜值啊!”

    当秦牧几人走进教室时,顿时,不少女生都惊呼起来,男生们也纷纷侧目。

    当秦牧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之后,林岚便快步走了过去,带着不满之色,冷着脸道

    “早餐呢?”

    她已经把原来那个秦牧的舔狗行为当成理所当然了,没有丝毫感激。

    “早餐?我说过要给你买早餐了吗?”

    秦牧皱了皱眉,眼中闪过一丝不耐。

    林岚!

    两家曾经是邻居,关系不错。

    林岚和原来的秦牧可谓青梅竹马。

    初中的时候,秦牧、林岚等一群小伙伴,在山上玩耍,林岚被一条毒蛇咬中小腿,小伙伴们都吓得四散奔逃,秦牧不顾生命危险,赶走毒蛇,还用嘴巴帮她吸出毒素。

    因为秦牧反应很快,毒素没有扩散,林岚安然无恙。

    但是秦牧因为当时口腔溃疡,黏膜破损,却身中剧毒,硬生生昏迷三天,吊水半个月才能下床。

    可以说。

    秦牧对林岚是救命之恩,当时的林岚感动得泪流满面,至此之后,俩人的感情就火速升温,一直很好。

    林岚长相漂亮,一直是班花级的人物,后来林家搞工程承包,三年间赚了数百万,骤然发达,便在林岚高一时,离开秦家村,举家搬到东海。

    林岚到了大城市,变得更加时尚漂亮。

    到了大学,又碰巧在同个班级,再加上小时候的情愫,秦牧自然心生遐想。

    他按捺不住,百般追求与讨好,嘘寒问暖,天天给林岚买早餐,风雨无阻,甚至还要给她的两个闺蜜买,标准一枚舔狗。

    虽然林岚从未明确过二人的关系,但俩人出入成双,在外人看来,俨然已经是一对了。

    但秦牧现在回忆起来,林岚早已经不是那个清纯如水,天真烂漫的少女了。

    也许是周围闺蜜们的影响,也许是因为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她已变得贪图享乐,爱慕虚荣,嫌贫爱富。

    她根本不会喜欢原来的秦牧,只是把他当成免费饭票和工具人罢了。

    而且,她虽然很享受秦牧无微不至的关怀,但从未停止和其他男生的暧昧关系。

    只不过,原来的那个秦牧心思单纯,没有察觉出来罢了!

    而且,现在秦牧眼中只有杨雪莉,自然不会再对林岚有任何想法。

    只是秦父对这丫头喜欢得很,已经把她当成儿媳妇了,哪怕家境贫寒,每次见面也封个大红包。自己若主动提出分手,没准会让家里炸锅。

    “你竟然没买……”

    林岚愣了愣,美眸露出几许不敢置信之色。

    原来的秦牧可对自己言听计从,奉若女神。

    要是能帮自己买早餐,他简直要三叩九拜,谢主隆恩,怎么现在突然间就摆起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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