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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四章 解决(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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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这个时候,小铃铛将尹无双护在了身后:“他已经是我的宠物了,你不能伤害他”

    “姐姐”尹无双从小铃仙后面露出头来,一双红色的眼睛中慢慢回旋起血光,那是他的独门绝技“血瞳射线”,威力不高但是让人放不设防,小铃铛也同时慢慢汇聚起全身上下的纯阴之力,准备释放她自己的绝招“净化之水”,那还是从银尘那儿学来的招式。

    “走开小丫头黑天刚神还吓不住本王小心本王将你一起吃掉了”常夜王冷冷说道,他的口气并不像通常的魔王那样暴躁地叫嚣,反而如同仁王一样冷漠地命令,然而小铃铛纵然比他弱小很多,依然坚定地摇了摇头:“我等灵体,本应无情,可是无情不代表无义,我既然和小眼球儿有了约定,他做我的宠物,我就必须保护他,无论任何情况,你若想吃我,便来吧只是吸收了我的力量之后,你要更好地服从主人的命令才可以”

    “我似乎还没有允许你随便吃人。”林绚尘平静得近乎冷酷的声音突然传来,同时常夜王脖子上的锁链猛然一紧。“真是的麻烦的人类麻烦的人类技能麻烦的人类同情心”常夜王此时才显示出一只魔物应有的暴躁来:“我说主子你干嘛要留着这样弱小的御魂你觉得一只巡天罗刹能为你做到什么杀光这附近卑微弱小的人类同胞么你既然成为我的主子,就不应该和一群废物在一起尤其是收留一些体弱多病的可怜虫我劝你扔掉那可笑的人类的同情心吧弱肉强食乃是天道,对抗这样的天道没有好下场的。”

    常夜王转动着庞大的身躯,面对着林绚尘,魔龙一样的尾巴差点打中麝月的脸。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林绚尘,巨大的阴影将林绚尘整个遮住了。

    “我只问你,你是从一开始就这么强大吗”林绚尘没有直接回答常夜王的问题,反而抛出了另外一个问题,由于她和常夜王已经签订了契约,甚至常夜王就算她召唤出来的御魂,因此常夜王必须回答她的问题。

    “我以前也不过是个沙盘城的普通家伙而已。”常夜王如实道,从语气中可以看出这家伙多半不屑于撒谎。

    “既然如此,你又为何不肯相信,这位罗刹国的公子,不会有一天变得和你一样强大呢”

    “这个”冰柱构成的狼牙棒消失了,常夜王尴尬地摸摸后脑勺,竟然无言以对,冥界的人想要变强很容易,只要有奇遇,钻到任何一处纯阴之力汇集的地方待上一段时间都能变成超期高手,可问题是,绝大多是的冥界灵体就是苦修一万年也找不到这样的地方。

    常夜王就是这样的幸运儿,他自己的成才之路就并不如何艰辛,因此对于已经摆明了有人庇护的罗刹王子能成长到和他一样的地步,多半是相信的,他尴尬地闭紧嘴巴,大尾巴摇了摇,干脆一阵黑烟腾起,居然变成了墙上的一块图案,就是一个黑色漩涡之中伸出两只利爪的形状,看起来简直和窗花也差不多了。

    这一手,将包括林绚尘在内的一屋子人都震住,却不想刺激到了那位刚刚还躲在小铃铛背后的罗刹王子:“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个子,今天小爷就告诉你,论隐匿间界之中没有谁比得上巡天罗刹真是的,打赌输了,就该将赌注如实交来,不给还耍横,什么玩意儿么”他说完,连任何黑雾都不腾起,直接黑影一闪,居然就藏在了林绚尘的影子里了

    “少主,你且自由行动,看看小爷我能露出一丝马脚不能”罗刹王子的声音回荡在屋子里,口气倨傲。

    “不必了,我知道你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比来比去没有什么意义,你们每一个人,无论是御魂也好,还是丫鬟也好,说白了不过是我林绚尘的兄弟姐妹,损失任何一个人,我都很难受的,至于各位之间的等级,那不过是分工而已,将来我出了百花园,到了忠武侯府,愿意跟着我的的,就去那里一起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毕竟那里听说是很自由,也很缺人的,想给自己某个更好前程的,就留下来,看看能不能分配到二哥哥房里,去做姨娘,或者让家里人赎身了出去做平民也好啊”林绚尘趁着这个机会,将自己将来的打算说了出来:“需要注意的是,那位忠武侯,也就是银尘哥哥,一辈子不要小妾,也不续弦了,所以跟着我去的,最后多半会配了小厮,或者攒足了赏银赎身的。银尘哥哥算是江湖人,很义气的,在赎身这方便不会刁难各位”

    她这么说着,却看到满屋子的人都股下来,乞求她不要赶自己走,林绚尘当然知道这其中,有些人是真心的,有些人不过是和着大家一起起哄而已,当即也不点破,只是又训诫了众人几句,便让各人散了,当然众位丫鬟赌咒发誓保密是免不了的。

    常夜王和外号“小眼球”的两个御魂,都是男性,在潇湘馆这种地方现身是很找人怀疑的,为了“主上”的清名,两人只能以神通变化来掩盖身形,毕竟被林绚尘吸入体内,就等于被放逐回冥界了,享受不到作为御魂的福利。好在林绚尘的御魂术更上了一层楼,不仅可以拥有四个御魂,还能让御魂拥有变化形态的能力,以及每个人多出一个专属的技能来,那凝结狼牙棒的能力其实就是常夜王被召唤后才获得的,以前他可只有爪子可用。

    于是,常夜王干脆变成了屋里摆着的一只三彩釉面大碗上的花纹,这货的变身能力确实不咋样,只能变成各种各样的花纹,而小眼珠就厉害了,可以变成真正的实体,干脆变成了一颗带眼球纹路的琉璃珠子,被绫罗拿着金线和省亲的时候静妃娘娘赏赐下来的十二颗幻海琉璃珠子穿一起,变成珠串戴在林绚尘的手腕上,林绚尘也终于知道他为啥叫“眼球儿”这个诨名了,他最常用的拟态就是各种样子的眼球,或者眼球形态的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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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小铃铛和阎魔爱都是女孩,不用避嫌,就留在里面做了林绚尘的侍女,回归的小铃铛并不十分开心,因为她首席的位置还是被阎魔爱抢了去,那个太刀女孩实在太懂事听话了,照顾起林绚尘来,比紫鹃都厉害。

    毕竟是400年的老鬼了,年龄其实比小铃铛更大,小铃铛是因为银尘的成全才成为史无前例的十一尾妖狐的。

    于是阎魔爱成了侍卫长,小铃铛专攻结界,常夜王当打手,眼球儿就成了刺客,这样一来,林绚尘的安全有了彻底的保障,魔天使就被解放出来,充当银尘的专用信使了。

    认真起来的话,常夜王的实力,还在魔天使之上呢。

    正在施工的忠武侯府

    昨天下发的定亲宴很顺利地结束了,银尘的表现可谓十分完美。老太太很高吸,林绚尘很高兴,崇王爷更高兴,银尘也很尽兴,这就够了,至于其他王府中的其他人的感受,银尘才懒得管许多,又不真的是银尘自己的亲戚,而且,他对崇王府的夫人还是有点小小的意见的,只不过没有表现出来而已,他觉得崇王老爷那么一个端端正正的人,怎么就能找了一个如此大胆坑害亲人财物的老婆呢因此,对所谓的舅母,他保持着一个法师应有的礼貌性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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