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听完,以为季可卿是临时有事出差之类的,一脸可惜。
“我还说可以一起吃顿饭呢。”
陆亦辰脸色沉静,看不出什么,便说,“你们在这里好好玩几天,所有开销算我的。”
三叔立刻惶恐,次他给的钱自己还没花多少呢,这次哪好意思继续花他的?
“哪能啊,再说了,家里事儿也多,这次来能看到你已经很好了,既然小卿不在,我们也不多留了,东西你拿好,我么先回去了。”
说着,三叔他们也了车,发动了引擎,渐渐消失在陆亦辰的视线里。
陆亦辰把一箱子东西放进后备箱里,驱车回公寓。
回到公寓,他把月饼之类的东西拿出来,整理着她的东西,也没有什么,不过是几个杯子和一些衣服,还有……
他的手一僵,将箱底的硬物拿出来,一看,原来是个本子。
随意翻开,他眼眸一紧。
这是一本日记,没有日期,语言甚至有些凌乱,一眼便可以看出执笔人定是想到什么便写下什么。
字里行间,他好像听到了季可卿在跟他诉说。
“今天,是离开他的第十天,好难过啊,这是爸爸妈妈离开后,我觉得最难过的时候,在十几天前,我害死了一个人,她还那么年轻,她说把命给我,叫我离开他,可是我不想要她的命,我只想回去。”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很害怕,看说他很厉害,也很花心,而且,他提的要求很无理又很污,简直是不平等条约,然后,我当时还拿了防狼电击棒,可是被他躲过了,当时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读到这里,男人轻笑出声,而后发现,鼻头竟然惊地泛酸,他捏紧了页底,翻过一页。
“关于那份不合理的条约,为了姐姐,我还是签字了,后来,我没有后悔,至少,我现在没有后悔。”
“以前我以为,看一个人顺眼便是爱,或者,有一个人全心全意地对你好是爱,到现在,我发现我错了,现在想来,我真正体会到爱是在他为了救我险些丢掉性命的时候,为了去看他,我听了舅舅的话,从小滑梯爬去,当时在房间里见到他,我当时觉得,要是能一辈子都不离开他好了,可是,我又会想起那份合约。”
“听说了他妈妈的事,觉得很痛心,他跟家里的关系不好,可是我知道他心里一定装着家人,希望家人好,他只是不怎么会表达,好可惜,我帮不了他,因为,我并不被接纳,好在,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还有他。”
“在芬兰玩的很开心,可是也会有伤心的时候,他说我只是他的玩物,他说他不想碰我,虽然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抱怨什么,可是还是觉得很难过。”
“约会的时候,我带他去吃了以前我很喜欢去的粉店,香喷喷的螺蛳粉,意料之内他没有吃完,而且吃的时候眉头一直皱起来,像一个大孩子,也对,毕竟那么怪的味道或许只有我这种人才爱吃,其实当时是想给他加辣,后来想想,怕他发飙,没敢,那一晚,我很开心。”
“一起过了新年,我的新年愿望是每个新年都有他相伴,好糗的愿望,还好,自己的日记本只有自己看得到。”
“阿辰,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后面洋洋洒洒几乎全是这句话,还有很多页是他的素描像,生气的,安静的,挑眉的……
每一个,都栩栩如生。
日记本已经被他抓地发皱,有什么东西模糊了视线。
他几乎忍不住想立刻订了机票直飞海,去那个有她的城市,告诉她,“我来了。”
可是,他怎么有资格,他害死了他们的孩子,他永远都无法原谅自己!
日记本翻到最后一页,面只有一句话:阿辰,你也喜欢我么?
蓦然,他点头,狠狠地点头,可是她看不到。
这一瞬间,他只觉得空气太过稀薄,他快要窒息。
一颗温热的液体滑至他的唇角,这一刻,他心如刀绞。
……
八月十五,已经九点多,市心小吃街这边依然热热闹闹,街逛得多半是在校的大学生,他们没能和家人一起过节,便三三两两一起出来吃个饭、逛逛街,热闹热闹。
人群,一抹颀长的高大身影分外惹人注目,他似乎天生自带磁场,随时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力,在别人眼里,他们认为像这种自带贵气的人应该不会出现在这么平民的地方,可是,他走进了一家螺蛳粉店。
收银员是第二次见到这个男人,这个已经被她取名为“超级男神”的男人,她一眼认出了他,下意识地站起来,面带微笑,“先生,你好,请问需要点什么?”
陆亦辰没看菜单便说“一份螺蛳粉,加辣。”
“好的,需要什么饮料么?”
“不需要。”
付了钱,他坐到当初那个位置,想起什么,扭头一看,那张贴在墙的卡片仍然一成不变:可可,快点记起我!
慢着!
有些变化了,他目光往周围一瞥,才看到那张纸的周围贴了好几张卡片:这位叫可可的小姐,快点记起他;可可小姐是好幸福;可可小姐是谁?;先生你干嘛不直接跟她说?
还有一句幸灾乐祸的:等待的男人注定吃一辈子狗粮,哇咔咔咔……
后头还画了一个幸灾乐祸的犬表情。
陆亦辰敛下眼皮,只觉得,他现在连等待的资格都没有了。
“先生,您的粉来了。”
红油一片的螺蛳粉刺激着他的味蕾,说不清是什么滋味,他擦了擦筷子,开始吃。
第一口还没咽下去,他的神情微恙。
原来她喜欢的味道是这样的。
从店里出来,已经十点钟,街行人渐少,他原路返回。
服务员去收碗筷,那碗螺蛳粉连汤汁都不剩了。
陆亦辰不疾不徐地走着,忽而被一景吸引了去。
街边一角,一个小孩无助地蹲坐在那里,不哭不闹,只将头埋在膝盖里,像极了无家可归的孩子。
他加快了脚步,可是刚刚迈出一脚,有一个女人朝那个小孩走去,她低头不懂跟小孩说了什么,小孩抬起头看她,还闹着别扭,女人说了好一会儿,小孩才将手搭在女孩手,两人一起离开。
他的脚步停住,没有继续前行。
双眼一阵恍惚,眼前的街道在迅速发生着变化,一切,似乎回到了十多年前的某一个晚。
当时,一个十五岁左右的男孩不顾一切地在街道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跑到了哪里,只知道自己跑累了,只能在旁边冰冷的墙角下坐下,他呼呼喘着大气,头颅埋地低低的,丝毫看不清他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