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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铁血玫瑰(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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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因为再做一个菜的问题,两人争执不下,林诺被别人当面拒绝之后反而厚着脸皮找各种能留下来吃饭的借口。

    周北嗣对于她所说的那句“我们既然成为真正的新邻居,我不得不留下来与你喝点酒庆祝一下”不敢苟同,但最终还是多做了一个菜外加一个汤。

    两人恢复了真正邻居该有的状态。

    林诺不会给他门前贴有便利贴的牛奶,也不会靠着喝水的空杯子再次登堂入室,更不会坐在平安出入的垫子上等周北嗣。

    这些都太暧昧了。

    不适合邻里好邻居的相处模式。

    所以成了好邻居的林诺,每一日只闻着饭香,拍门过来蹭饭。

    为了周北嗣说得保持距离,不生暧昧,林诺蹭完就走,碗也不洗。

    “你明天不上班,能做硬菜吗?你给我罗列个单子,我今天可以去超市买。”

    周北嗣看着她圆润的脸:“林诺,你胖了。”

    林诺显然不信,她瞪着眼瞅他:“你别瞎说,我怎么可能会胖?我不是易胖体质,我是易瘦体质!”

    周北嗣不再提醒自我催眠的傻子,他突然道:“我要养只狗,你这周末就不要过来了。”

    林诺自从当了好邻居,是一点形象都不要了。

    她今天刚赶完书稿,直接带着眼镜,顶着满头油过来蹭饭,她还美滋滋想着这周末能再吃顿好的……哪知周北嗣要养狗!

    周北嗣竟然要养狗?!

    林诺自己都算半个无业游民,舔着脸阴阳怪气别人:“你个公务员,养什么狗!能养得起吗你?”

    周北嗣站了起来,垂眼和林诺对视片刻,他移开视线道:“能养的,这一个月下来,我觉得应该没问题。”

    林诺:“……”

    周北嗣把碗收拾干净,看着往门口溜的林诺,他又提声说了句:“我是说真的。这周末,石头就会送过来了,是只金毛。”

    其实这句话,应该改成:这周末,你就别来蹭饭了,不要空肚子白跑一趟。

    林诺把周北嗣家的门摔得震天响,又把自家的门也摔得震天响。

    周北嗣听着那两声,止住了嘴角的笑。

    周北嗣要养狗了,是真的要养狗了,不是说说的。

    林诺听见隔壁传出几声狗叫时,脑子里就围绕着这句话。

    她不喜欢狗,特别不喜欢。

    而她的好邻居周北嗣为了跟她保持距离,养了她最不喜欢,特别不喜欢的狗。

    林诺气得,接连泡了一个星期的夜店,每天凌晨才醉醺醺回家。

    连续一星期的荒唐,第八天一早被编辑姜芸女士连环call给震醒。

    林诺在抽屉里没摸到醒酒药,披着一件外套,往小区对面的药店走。

    进入十二月,温度降下来之后,在外面待上几分钟就冻得人四肢发麻。

    林诺走在路上,有些想念周北嗣家早上总是温热的牛奶和自家犯热的暖气。

    她吸了口气,靠着意志力,抖着下半身往前走,拐角却遇见了只狗。

    林诺吓得一激灵,接着把整条石子路都让了出来,沿着干枯的草地走猫步,余光注意到那只金毛没有看她,她暗自松了口气。

    “就这么怕狗?”

    林诺自从听见周北嗣屋里传出狗吠声,她就再没见过周北嗣。

    她抬眼看到周北嗣时,难过得想流泪。

    林诺毫无形象可言的又往前猫了一步,她给周北嗣总结道:“这只狗来之前,我一天见你二回,早一回,晚一回,运气好了,能一天见三回。”她不敢指那只狗,就用眼神示意,道,“它来之后,我九天见你这一回!”

    周北嗣蹲下身子,摸着金毛背上的毛,抬头问她:“宿醉头疼?”

    林诺看着跟周北嗣一样动作的那只大型犬,她下意识后退着,显然是拒绝跟周北嗣聊天,她指了指周北嗣身后的楼:“不疼,你带着它回家吧。”

    林诺一个多星期没看见周北嗣,周北嗣也一样。

    周北嗣平时作息就很规律,早七点半点出门,晚六点半吃饭,林诺以前会卡着点开门等他,或者闻着饭香准时敲门。

    最近林诺白天睡觉,晚上去彩虹,昼伏夜出,周北嗣就很难见到林诺。

    他此时蹲着就更容易看见林诺又变得瘦削的下巴,他皱了皱眉,起身拉着金毛往回走。

    “我走了。”

    林诺巴不得他快走,赶紧点头催他:“快走快走!”

    林诺站在原地打了个喷嚏,她进药店除了买醒酒药,又买了些预防感冒的药。

    回到家喝了一杯感冒冲剂的林诺,开始赶书稿。

    她今年年初写的《十里长安》,到了十一月下旬才刚刚写到下卷,不过再来几次交稿,赶着过年前,这本书林诺就能写完了。

    校稿和修订会交给别人,她写完之后只要等着明年拿稿费和版权费就可以彻底甩手做掌柜了。

    林诺写了一天,头疼脑胀,摸了摸自己的头,又看了看阳台半开着的窗。

    她在意识到自己发烧前,感叹道:还好姜大编辑催的书稿赶完了。

    林诺在厨房翻墙倒柜,终于找到了不知谁送给她的保温杯。

    她给自己泡了满满一杯感冒冲剂,穿上羽绒服,戴上围巾,准备出门。

    门刚要关上,她酸胀的眼睛一不小心瞥见了电梯里露出的一撮金毛,林诺条件发射地挤进了门。

    遛完狗的周北嗣看了对面一眼,牵着金毛进了屋。

    林诺靠着门,喘着粗气,热了一身汗,她仔细听了听,才慎重地开门,一手拽着围巾,一手按电梯按钮。

    去医院急诊挂了号,领了点滴,林诺开始头昏犯迷糊,她才找到地方坐下,护士给她扎了几针,全都没扎进去。

    生病的林诺很脆弱,脾气也很软,她看着冒血的手背,不忍心自己再被扎:“护士妹妹,我每次来这,都是蒋姐姐帮我扎的,你可以去看看她在不在?”

    护士明显是新来的,但好在认识林诺口中的蒋姐姐,也知道林诺说的是谁,她把口罩往下拽了拽,略有些歉意地说道:“不好意思,护士长今天不在,我争取下一次一定扎进去。”

    林诺小时候血管就很细。以前是能不吃药就不打针,能不打针就不一定不点滴,可现在哪处医院几乎都是只要发烧就一定上点滴。

    林诺左手几处容易扎的部位全部沦陷,护士又开始扎林诺的右手,右手更难,血管都瞧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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