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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侍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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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离开大堂,来到后院,这里远远比不上胡府院落的规模,只有左右对称的十二个单独院落,分别住着王三城几房侍妾和下人。王三城调来此地数年,并未将家眷带在身边,因为他的夫人性格泼辣,岳父官居四品,地位不低。

    王三城爱好女色,流连青楼之地乃是家常便饭,家眷若是搬来靖南县,恐怕他那夫人非闹个天翻地覆不可。

    因为夫人不在身边,留在远隔千里的京城,所以王三城来到仙门,便随心所欲,一连迎娶了七房小妾,身体日渐消瘦,虽然仍是个肥球般的身材,与之前相比已经瘦了许多。

    凌云来到后院,发觉异常宁静,听不到一丝人声。

    他自知穿着官服骗过了孙逊,但王三城的家人必定会认出自己,后院若没有人,倒也是好事。

    之前,他将世界时间调至极慢,穿过后院,搜寻到王三城侍妾房内的小册子,那时,他记得后院女眷奴仆极多,无论是厨子、马僮、花匠、家丁,还是侍妾、丫鬟、婆子,足足有二十余人。

    此刻,后院里竟然空无一人。

    凌云微感诧异,难道这些人知晓了王三城被杀,树倒猕猴散,全都跑光了?看来王三城太不得人心了。

    只可惜了那几百万两白花花的银子,恐怕早已王三城的大小老婆一卷而空了。

    凌云不死心地穿屋过廊,翻箱倒柜,费了好大力气,除了一些贵重瓷器和金银首饰,并没有发现想象中的成箱成箱银子。

    来到一个书房,书架上布满灰尘,当堂一张贵妃榻,榻上铺着虎皮绒,榻首是绣着春-宫的蜀锦枕,凌云灰心丧气地坐在绵软的榻上,心想着,一百多万的雪花银啊,用马车拉也得拉上好几车吧,怎么都一扫而空了呢!

    各个侍妾房间的金银首饰,凌云早已勉为其难地打了个包,重重的包裹丢在了榻上,玉镯金银碰触,发出当啷清脆的响声。

    “砰——”似乎有木板猛地砸落声音,凌云警觉起来,这声音细听好像是从贵妃榻下传来的。

    凌云轻轻地起身,小心翼翼地掀开贵妃榻,下面露出一个空格子,格子地下是块厚重的木板。

    凌云生怕板下有人埋伏,于是将世界的画卷放缓成一帧帧,木板被他迅疾之速打开,下面的人仍呆滞地尚未发现,毕竟世界才过去不到千分之一秒。

    那是一张姣好的脸蛋,秀发挽成乌黑的发髻,悬于脑后,额头几缕发丝垂落,皮肤白皙,鼻子高挺,一双抹了胭脂的唇分外红艳,贴身的小衣衬托出凹凸有致的身材,正是初为人妇的那种成熟又不失青栀的风味。

    凌云呆呆地上下扫视许久,时间逐渐地恢复正常,那人在一秒后忽然惊到,大声喊叫起来:“别杀我!别杀我!”遮住了双眼,不敢再看。

    凌云见那双玉葱一般的手指,轻轻地拿开,笑着问道:“你可知我是谁?为什么让我别杀你?”

    她惊魂甫定,胸-口不断起伏着,看清来人身上穿着官服,讶异道:“这是老爷的官服?”

    凌云笑道:“不是,我是新来的知县,王三城已被调离本县。”

    那妇人先是一愣,紧接着哭出声来。

    凌云道:“你先别哭,说清楚,谁要杀你?”

    那妇人眼泪汪汪,说道:“今日中午时分,本来我正在书房贵妃榻上小憩,忽听见窗外有人大喊‘杀人了’,便惺忪着趴在窗户上往外看,没想到一个烧焦的尸体四处行走,见人便咬,直到吸干人血,恐怖至极,我吓得躲到了贵妃榻下,躲过了一劫,直到现在才敢出来,谁知道听到榻上有响动,又吓得缩回去了。”

    凌云一听“烧焦的尸体”,不由想起胡胤山失踪不见的尸体,心中充满了好奇:“难道世上真的有僵尸?”

    他刚才走遍整个后院每个房间,确实发现有些地方腥臭难闻,屋内陈设一片狼藉,本来以为是王三城仆人趁火打劫,没想到是闹了僵尸。

    被吸干血的尸体?想起密林中几只怪蚊,凌云觉得奇怪,僵尸怎么会像蚊子一样吸干人血呢?那被吸干血后的空皮囊呢?凌云并未曾看到。

    那妇人见到凌云乃是常人,并非僵尸,心中恐惧大减。

    因为从中午一直躲到现在,她尿意冲上来,连忙爬出暗格,从书桌下拿出一个秽盆,不顾凌云,解开亵裤,传出一阵水声。

    如此香艳的景色,凌云丝毫没察觉,他的双眼被暗格里闪闪发光的东西吸引了。

    无数金条银锭累积在暗格里,借着微弱的光,发出耀眼的光芒。

    凌云心花怒放,差点就一头栽进暗格里。

    那妇人本来因恐惧过度,加上在暗格里空气不畅,昏昏沉沉,一露头便因尿意憋昏了头,急于释放,竟让外人发现了王三城的金库,不由懊悔不已。

    她并不知道王三城早已化为灰烬,一方面为自己当着陌生男人的面撒尿羞愧不已,一方面又急着掩盖金库的秘密,可惜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她提起亵裤,从衣架上拿起一件精绣的外衣穿上,扭上碧玉扣子,整理好身上的衣服,缓步走到贵妃榻旁,深施一礼:“不知大人尊讳?我家老爷为何突然调离本县,可有文书证明?”

    凌云笑道:“你先告诉我尊姓大名?是王三城什么人?”

    那妇人低头道:“小女子哪里配的上尊姓大名,只有贱名雪珠,是我家老爷第七房小妾。”

    雪珠年方十八,父母皆是本地的农户,因为王三城偶来兴致,带着一帮人前呼后拥,出南城打猎,看到河边玩水的雪珠十分俏丽,于是想方设法逼迫二老将女儿许配给他,那一年雪珠只有十五岁。

    雪珠本与隔壁李家儿子有婚约在身,王三城哪里管这些,连夜将雪珠抢进官府,本以为是处子,没想到顺-滑无比,原来早已与隔壁李家儿子珠胎暗结。王三城倒也不生气,乐得走个阳关大道,不用走鸡肠小径。

    隔壁李家儿子因此事气愤不已,本来便是瘦弱体质,没多久便郁郁而逝。

    雪珠本来更爱邻家俊小伙子,不喜这肥头大耳的县官,只是权势逼人,父母无力反抗,自己一介女流,更是随波浮萍,无奈只得顺从。

    从此,雪珠成为王三城最宠爱的小妾,前六房均成了摆设。雪珠也是个小气善妒的女人,不许王三城再纳妾,从那以后,王三城懒得再纳妾,吃腻了家常菜,便去万仙楼或逛街串巷寻找良家,反而别有一番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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