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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红颜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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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红颜薄命

    酒喝多了,尿便多。

    这是凌云喝完酒的最大体会。

    月光皎洁,走起夜路,周围的世界银装素裹,在月光下一片银色。

    没多久,尿意又涌了上来,凌云停下脚步,街上并不茅房,他只得寻一个僻静之处解决。

    小巷之中,昏暗无光,凌云抵着墙根,畅快淋漓地放水,临了打一个尿颤。

    月光照不进昏暗的小巷,但一阵腥臭的味道被风吹过来,凌云差点呕出了方才吃掉的山珍海味。

    他逐渐适应了小巷里的黑暗,巷子深处似乎站着一个人。

    凌云吃了一惊,道:“什么人?”

    借助着巷子里极其微弱的其他地方映来的月光,凌云看清楚了整个小巷,里面杂草丛生,久无人踏足。

    地上铺着一匹展开的蜀锦,揉皱了凌乱异常,上面沾染着乌黑的血迹。

    而那个站立的人,并非站着,而是被一根长矛死死地插在了墙上!

    那是一个女人,黑色的长发披散下来,遮住了脸,下-身赤-裸着,上身只系着一个肚兜,被从中撕破成两半。长矛正插在她胸-口,鲜血不断涌出,像河流一样流过她洁白的身体,顺着双脚滴滴答答地流在地上,下面一滩乌黑的血迹。

    血腥味引来一堆蚊虫,嗡嗡飞在巷子里,形成一幅可怕到难以想象的景象!

    凌云被这惨象吓到,双腿凝固在地上,愣了好久。

    他缓缓地走过去,挥手驱散了蚊虫,撩起那个女人的头发,想要试探一下鼻息,没想到看到脸的那一刻,让他瞪大了眼睛。

    居然是布店的老板娘!

    披散的长发下,那张姣好的脸蛋已经没了血色,脸上尽是掌掴的青肿印记,一双眼睛在夜色里瞪得很大,如同一口深不见底的水井,那是无法填满的绝望!

    她鼻下早已没了呼吸,体温正在夜风中逐渐逝去,冰冷如身后的墙砖。

    地上华丽的蜀锦上,一道道血色的手指印痕,狰狞而恐怖,碎裂的指甲抓破了蜀锦,深深地嵌入泥地。

    那一刻,她是多么无助!

    凌云想起那一刻,如果自己没有去赴宴,或者先把她送去县衙,也许她就不会惨死,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在这个世界拥有诸多超凡的能力,唯一不能做的就是将那永恒的时间扭转,不能回到哪怕一分钟前的过去。

    对他来说,这个世界同样没有后悔药。

    这一刻,凌云内心没有悲伤,只有对这个世界的无限失落。

    一粒尘埃里,竟也能如此罪恶!

    两个兵匪的可恶模样清晰地浮现在他脑海中,凌云咬紧了牙齿,几欲碎裂。

    对她所做的一切,要让他们一一尝到这滋味!

    南城外,是一片开阔的荒地,军营驻扎在此,此刻已是五更天,天光即将大亮。

    凌云叫醒南城的守城人,给了一脸不耐烦的他十两银子,打开了城门。

    凌云问道:“夜里有没有士兵出城?”

    守城人摸着脑袋,道:“有三个军爷半夜出城,我当时被吵醒不肯开,差点打了我一顿!”

    凌云又问道:“那三个人,什么体貌特点?”

    守城人因为收了一大锭银子,耐心地回答道:“其中一个挺高,另外两个有个胖子,另一个中等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都是外地口音。对了,我有册子记载三人的身份。”

    凌云接过他手中的册子,上面写着“二更酉时,因军务出城,刘达、黄一虎、鲁通。”

    凌云又扔给他十两银子,道:“这个册子给我了!”

    守城人大喜过望,要知道他的月银不过一两,还不能足时发放,这二十两已是他两年的酬劳了。

    “站住,什么人?”军营外,看守营门的士兵拦住了凌云。

    凌云笑道:“我是城中的布商,昨日有三位军爷在我店里做了好事一桩,特来酬谢。”他扔给两名看守士兵各十两银子。

    士兵看到来者如此大方,不由喜出望外,顿时亲近起来,道:“你找哪三位?”

    凌云笑道:“如果直接叫出来这三位,我怕他们不肯出面接受我的酬谢,这样吧,我想问问你认不认识这三位?”

    说着,凌云拿出那本册子,指着上面三个人名。

    两个士兵看了一会,抬头道:“俺不认识字,你直接念给俺听吧。”

    凌云道:“你们认识刘达吗?”

    其中一个士兵恍然大悟道:“哦,你说刘达那哥仨是吗?我知道他们,整天形影不离,可是没听说他们会干什么好事啊?”

    另一个士兵说道:“是啊,这三人无恶不作,就是不干人事。”

    凌云大笑道:“是啊,他们三人帮我教训了抢我女人的家伙,砍掉他一只胳膊,所以我想酬谢这三位。”说着,又给了二人每人十两银子。

    一个士兵还在将信将疑,另一个士兵伸手抢过银子,喜道:“小事一桩,你跟我来。”他嘱咐另一人好好看守营门,带着凌云进入营地。

    军营里,士兵们都在简易搭建的帐篷里呼呼大睡,营地里一片静悄悄,只有汉子的鼾声此起彼伏。

    看守士兵带着凌云来了一个帐篷前,大叫了几声:“刘达!刘达!出来,有人找你!”

    里面毫无反应。

    士兵不耐烦地掀开帐门,钻了进去,里面传来几个巴掌声。

    一人怒骂道:“王八蛋!你打我脸作甚?”声音正是那个高个子兵匪。

    看守士兵因为担心凌云待了太久,引来长官察觉,害得自己受罚,于是急不可耐地打醒了刘达,道:“刘达,外面有人找你们哥仨!”

    刘达心中一惊,毕竟做了亏心事,怒道:“谁找?让他滚,谁找我也不见!”

    看守士兵道:“你他妈的快起来吧。”从帐篷里钻出来,揪着刘达的耳朵,拽出了帐篷。

    刘达三人是从土匪窝子里招安来的,看守士兵在军中资历较老,自然不将三人放在眼里,更何况拿人钱财,帮人办事自然要尽力了。

    刘达被拽出帐篷,睡眼惺忪,看到了脸上挂着诡异笑容的凌云。

    本来因为亏心,刘达有些害怕,转念一想,哈哈大笑道:“居然找上门了,你可知道这是军营,看来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他连忙踹醒帐篷里的另外哥俩,抄起帐篷里的砍刀,底气大增,一脸横色。

    看守士兵吃了一惊,道:“你们原来有仇啊!不能在营地里打!”他生怕上司发现,责罚他看守不严之罪,于是拦住了双方,拉着四人走出营地。

    刘达因为己方人多势众,又拿着兵刃,有恃无恐,心想:“到了外面,更方便将你千刀万剐。”

    凌云若是想动手,随时可以杀掉这三个罪大恶极之人,只是他觉得这样轻易结束他们性命,未免对他们太好了,不能让他们在恐惧、绝望、无力的长久折磨中死去,怎么能让他们明白人命的可贵呢?

    在他们把那个惨死的女人当作泄-欲的工具,玩弄之后,残忍杀害,他们便已经不配为人,而是恶魔!

    既然是恶魔,就要用最残忍的手段将他们送回地狱!

    空地之上,三个持刀的恶魔肆意地狂笑着,看着手无寸铁的敌人。

    看守士兵摇了摇头,有点可惜这个出手大方却无脑寻仇之人,叹息着离开,心里想道:“这人太傻了,连个刀都不带,不是找死吗?”

    刘达笑道:“你空手来,莫不是活腻歪了?”

    凌云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道:“是你们三个杀死了她?”

    刘达哈哈大笑道:“不错!是我们仨杀了她,你又能怎样?”

    黄一虎抱怨道:“大哥,你下手太重!”

    鲁通附和道:“就是啊,只能把她弄死,可惜了原来那么标致的脸蛋。”

    刘达怒道:“哼,这女人太不识抬举,我兄弟俩按住她胳膊大腿,还伸嘴咬我一口,现在这耳朵还疼呢!妈的!”

    凌云大笑一声,道:“是你们三人做的,那就没找错人了。”

    刘达和另外哥俩对视一眼,哄笑起来,道:“你空手来找我们仨,难道觉得我们玩那死女人不够过瘾,你来陪我们接着玩吗?”

    凌云冷冷道:“那就陪你们玩玩。”

    顷刻间,三人衣服被割破,身体露-个精-光,只剩下胸前挂着一个布片。

    三人大为惊骇,眼前之人似乎从未动过,这一切是如何做到的?

    接下来,让他们更加惊惧,心胆俱碎,魂飞魄散。

    三人身上的肉,被一片片地割下,流出的血量十分微少,所以他们能够保持着清醒的意识,看到自己全身被割掉上千块肉片。

    他们想要尖声痛叫,却发现舌头已经不见,才感到嘴巴里传来断指般的痛苦。

    折磨持续了两个时辰,从黎明前的黑暗一直到太阳高悬空中。

    剧烈炙热的阳光洒在三人的身上,血迹被阳光晒得焦干,腥臭味引来无数苍蝇,嗡嗡地飞舞着,瘙痒着他们的每一寸肌肤,却不能伸手挠痒。

    这种痛苦没有人能够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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