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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章 跳梁小丑(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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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落荒废了,前面原本平整的空地,此时也冒出了青草。

    战斗几乎是刚开始没多久,便结束了,人数较少的夏太戊一方,反而追着野人们一阵乱砍。

    这些野人一看就是最常见的那种,既不漂亮,也没有特别的才能,所以没有当奴隶被带回去的价值,于是被就地格杀。

    “不,不要”

    一个奴隶操着半生不熟的部落语,面色悲戚的求饶,可是迎接他的是一柄雪亮的刀锋。

    咔

    锋利的刀刃劈开了颈骨,将一颗脑袋斩下。

    “痛快”

    夏泽高呼一声。

    此时的战场,己方的笑声和呼哨在肆虐,敌方的哀嚎和惨叫在响彻,这对部落人来说,永远都是最动听的音乐。

    夏太戊没有半点的喜悦,眉宇间的抬头纹都皱成了一团。

    这个年纪二十多的青年,虽然战斗力不行,但是理财是一把好手,将夏太丁部落的商业搭理的井井有条,再加上他是夏太丁亲姐姐的大儿子,名正言顺的大外甥,所以靠着这两层关系,他深受夏太丁的信任。

    按理说,夏太戊的名字,应该避讳长辈,可是却被夏太丁亲自赐予了一个太字,这就是对他的无限期望。

    这次来荒域,夏太戊尽管只带了十九人,其中还有两个负责照顾他饮食起居的仆从,但是团队的战斗力很高,其中甚至还有一位英雄境。

    夏太戊这次来,除了要大捞一笔,还想视察一下荒域,看能不能开辟出新的财源。

    结果出师未捷。

    “这么好的地盘,这么大的部落,不是夏士莲,就是夏桀的。”

    夏太戊走在早被野人糟蹋的不成样子的部落中,脸色越发的难看了。

    “团长,这里就算是荒域,也离着太丁部落不远,有敌人闹事也翻不出浪花的。”

    夏泽安慰。

    “今年的试炼,怕是成绩会有些惨不忍睹。”

    夏太戊叹气,这么好的地盘,只要脑子没问题,都想要,可现在荒废了,就说明有一股大势力,笼罩在了马前卒们的头上。

    接下来的行程,果然如夏太戊所说,艰难的一匹,荒域毕竟太大,在没有地图和情报的情况下,众人根本就是无头苍蝇一样乱转。

    好在第七天的时候,夏太戊遇到了一支商团。

    “朝歌”

    夏太戊蹙眉:“我们夏氏的”

    “发什么呆呢赶紧走了”

    商队老板闻讯赶来了,瞟到夏太戊胸前的部落徽记,脸色顿时一遍,朝着多嘴的护卫们就是一顿大骂。

    “谁让你们多嘴了”

    老板无语,夏野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大家都明白,这种事情不能让夏氏部落的人知道,不然他一个马前卒,什么都会被剥夺掉。

    想要得到大酋长的承诺,成为一个部落的酋长,前提是,你得有背景,或者发展起来的部落并不大。

    像朝歌这种注定要成为荒域明珠的部落,是个人看到了,就想据为己有,那个夏氏大酋长,自然也不会例外的。

    对于老板们来说,夏悚那种老奸巨猾的家伙当上大酋长,生意肯定就不好做了,而且作为其他部落的人,他们也不愿意看到一个部落崛起,让夏野不停地发展,给夏悚找一些麻烦,这才合乎周边部落的利益。

    “且慢,这位大叔,我这里有几块极品的元气石,不知能不能把朝歌的情况透露一二”

    夏太戊出手阔绰,只可惜今天要吃瘪了。

    老板眼尾都没有瞟一眼,谁稀罕你的元气石要是朝歌的出产的肥皂,只有一块,我也愿意交易。

    看着商队离开,夏太戊的脸色难看至极。

    “嘁,一个只有十辆货车的老板,显然也是个穷鬼,神气什么”

    夏泽鄙视。

    “你错了。”

    夏太戊摇头:“现在是初春,那说明他们冬季的时候,就来到了荒域,众所周知,冬季不适合行商,可既然他们这么做,那就说明有着巨大的利益驱使着他们”

    第三天的时候,夏太戊又遇到了一支商团,对方一看他们的徽记,又是一句话不说,态度不友善的离开了。

    不过这难不倒夏太戊,他从几个野人部落的俘虏口中,得知了朝歌的位置,以及境况。

    “一座巨大的城池”

    “一个拥有上万人口的大部落”

    “那里有香气四溢的美食,有千娇百媚的美女,有甘醇甜美的美酒。”

    野人们为了活命,把知道的东西都竹筒倒豆子一般说了出来。

    “尼玛嗨,你当我是傻子吗荒域中有一座超过万人的大部落”

    夏泽破口大骂,没有斩首,而是用一根藤蔓,活生生的勒死了这几个心口雌黄的野人。

    他原本以为通过残酷的杀戮,可以让野人们害怕,继而坦白,可是得到的答案,都是这样的。

    “什么鬼难道这些家伙都中了幻术”

    夏泽觉得毛骨悚然。

    “他们应该没说谎”

    夏太戊分析。

    “啊”

    一众部下却是目瞪口呆了,如果有这种大部落,为什么夏太丁酋长不知道要知道,这种级别的部落在附近,就是巨大的威胁。

    “那些回答,显然不是低智的野人可以说出来的,所以这些话肯定是朝歌人放出来的。”

    夏太戊脑力全开,“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你们难道没发现,这些野人居然会说半生不熟的部落语吗”

    “对呀,为什么”

    夏泽一行不解。

    “因为他们向往朝歌,或者说,为了活下去,必须学习部落语”

    夏太戊解释,一个大部落的威望便是如此,你想和人家贸易,想进入人家的部落,就只能说人家的语言。

    “走了,去朝歌。”

    夏太戊改变了行程,不再找马前卒的部落,而且他觉得,搞不好那个独眼大酋长,已经把马前卒们都给灭了。

    有了熟悉路线的野人俘虏带路,夏太戊的速度快了不少,五天后,便站在了朝歌的大门前。

    “先祖在上”

    望着气势恢宏的城墙,夏泽一行,下意识的感慨出声,然后集体揉眼睛,他们的第一反应,是自己眼花了。

    单看外形和气势,这部落不比夏太丁部落弱多少呀。

    那金色的巨塔,那鸟巢状的建筑,还有一座座林立的箭塔,都散发着雄城的威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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