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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第119章 身似飘蓬(风静深/楚江沅)(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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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成二十四年七月二十,西南番邦的沿海,西欧邦联的西北角,扶疏城。

    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这天扶疏城天气很好,中午时阳光强烈,我忽然想去城北海边看看。

    这时我已经过了十八岁生日,算是十九岁了,离我最后一次见天曦已经过去了两年半。

    两个月前,我刚刚离开天中城,独自到了希冀已久的番邦扶疏城。这时我还不知道,这是我倒数第二次离开天中。

    我这时虽看起来像飘飞的蓬草一样,漂来泊去的不知下一刻又会去哪,但这时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是居无定所。

    反而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我都像是重新活过来一样。可能是因为在新的地方,没有什么琐事掣肘,这里所有的事物也都暂时还与我无关,我虽身处其中,却也能置身事外地欣赏眼前的风物。

    在城北北海独自待了一下午,不觉已到傍晚。我见时间不早了,就开始返回城内,要回租住在老城区中心的居所。

    路上我又想起两年前的冬天,那时我们和进犯天中的东原人打成平手,勉强守住了天中城。

    但我知道,若不是天曦与东原小王子稽羽丰和了亲,那场仗也不知会打到什么时日,我可能也早已经死在天中城了。

    东原人退去时,正要到那年的春节。那年春节过后,我奉命送天曦去了东原和亲,完成了她和稽羽丰的成亲礼,履行了双方的盟约。

    战后那段时间,天中城残存的羽林卫有了足够时间修整和补充,所以在我从东原回到天中后,朝廷开始有了余力,派兵解救了被北圳狼兵围困了多半年的静远城。

    我们被围困在静远的家人足够幸运,都存活了下来。

    静远城解围后,我和天晨在天中城完了婚,成了个真正的大人了。我结婚的时候,大家都很高兴,都比我高兴。

    黄金年代似乎永远在身后,历史和时代的车轮一直在往前滚动,拉着那些愿意的,拖着那些不愿意的。

    无论怎样回顾之前的人生,我也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走到此时此刻。所有事情都像是合逻辑的,所有人都像是正常的,事情却还是没有挽回地缓缓滑向溃败,最终分崩离析,没有赢家,我也不是个幸存者。

    能怪谁呢?谁也不怪,怪只能怪自己。人一旦习惯了自己总是有求而不得的人生,久而久之,就对自己真正需要什么都渐渐糊涂起来。我当然也不是个特例,我甚至习惯这个习惯的太早了。

    然而不管怎样,既然成亲了,算是完成了人生中一件大事,我觉得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仗已经打完了,剩下的日子全是享受。好好过日子罢,怎么过不是过呢?若是以后再没什么波折,能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生,也就可以了。

    人这一辈子,要错过的东西太多了,谁还没点不甘和遗憾?能做的大事就那么几件,谁又能做到全都想做的,得到所有想要的?就算做到了、得到了,又是不是你灵魂深处真正想要的?

    东原人围困天中城那半年,我经受了战争、饥饿和瘟疫这三大灾难,能从中存活下来,能从天中城的尸山血海里爬了出来,就该庆幸了。

    灾祸数起,士人凋落,余独何人,能全其寿?我这时还能活着,活到还有人愿意跟我成亲,还能再要求什么呢?多好又能算好呢?命顺命歹的,不都是过这一生么?

    但做完那些该做的事,我也想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了。

    我早就准备了番语考核,所以在经过一番倒腾后,我终于成功地被番邦扶疏城的扶疏工院接收,成了一个交换生,将在扶疏城的扶疏工院做一年的插班生。

    我不知道是命运还是意志让我来这的,我只是想来这,就来这了,就这么简单。

    时间就像筛子,筛得每个人流离失所,筛得少数人出类拔萃。我不知道他们所谓的出类拔萃到底是什么,我只是觉得这时自己很幸运,能够幸运的到了扶疏城,一睹这憧憬已久的花香之地,幸运的完成自己的心愿之一。

    在这待满一年后,我就会回去天中。回去后就会在太学完成所有学业,然后继续做我的驸马都尉和执金吾卫指挥使。

    这时来这已经两个月,我才知道扶疏城因为紧靠着番邦的北海,所以夏秋时雨水不断。中午出门时还是晴空万里,到了傍晚,却是一场突然的冷雨。

    我离租住的屋子还有挺长一段距离,只好钻进路旁的一片树林中暂时躲雨。进来后,才发现这树林的另一边是一大块绿草坪,草坪周围是一圈人行道,一圈下来大概有一里长。

    穿过这丛树林,就看到树下就有一张长椅,我立马坐到木椅上想歇一会。

    刚喘匀了口气,远望四周,见烟雨朦朦的,雨水把草色浸润的绿油。一阵轻风吹过,草坪下被浇湿的泥土的腥气扑面而来。

    这让我不由深吸一口气,心神清新起来。

    忽然就发现有个人正在这大雨里跑步,正经过另一侧的人行道往北,不一会就拐了弯,再拐弯,眼看着就要到我眼前了。

    我看他穿着紧身的深蓝短袖衫,下身是浅蓝短裤,还打着绑腿。

    他喘着粗气掠过我,好像正把所有的能量,都用在了对体力消耗的忍耐,和维持呼吸的平稳上了,根本就无意看我一眼。

    我发现他和我一样,都是黑眼睛黄皮肤的东方人,只是岁月这把刀在他额头和脸上刻下了纹路。他应该比我岁数大,我这时能确认的关于他的所有,也只能是这一点了。

    我刚来这不久,在一群群蓝眼睛的白人中,见到这样一个一样黄皮肤、黑眼睛的人,多少有点宽慰和激动,即使他可能不是我们中土人,即使他是个西夷人、东原人,或者南荒人。

    雨下的越来越大,他却毫不为意,顾自跑着。

    他显然没有全速跑,只是慢跑。他的上身直挺,双臂后摆的幅度远远大于前摆,这是为了避免双手在胸前交叉而无端消耗体力。

    应该是个老手,不然不会长时间保持住这样的跑姿,我心中忖度。

    他还在跑,一圈又一圈。我无事可做,就给他数起了圈,一,二。。。十。。。二十。。。三十?

    数到三十时,我有点吃惊。已经大约三十里了?我立即知道,这人身体素质不一般,一般人根本就不可能一次跑这么远。

    他忽然停下了,低头慢走,我看他喘的粗气越来越重,最后又长长舒了口气。

    不行了吧?我猜想着。该停了,他体力就算够,心肺也应该维持不住呼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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