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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章 第 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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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柾国,今天下午一起去网吧玩游戏吧,晚上一起吃饭,吃完饭再去酒吧玩。”车银优打电话给田征国。

    “不去,你们自己去吧,我有约了。”田征国把手机免提放在床上,手忙脚乱试今天要穿的衣服。

    “莫呀!亲故的聚会都不参加。不是和女朋友吧。”

    “还不是。”

    “莫!?”他就开个玩笑,没想到他真有情况:“和谁?”

    “Gladys。”

    “莫?你俩真有事儿?”

    Gladys出了名的难接近,而且很凶,他的队友想追她,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在炫和她一个公司,和她都没怎么说过话。追她的人数量能排进idol圈前五,但是目前为止,没有一个打通她的电话。她防这些男人防得比私生还严。

    “不是,我喜欢她,她还不喜欢我。我准备努力一下。”

    “大发!勇士呀。”车银优觉得自家亲故是一个勇士:“我是说,你居然敢追Gladys。很多人都怕她的。”

    “还好吧。她很可爱的。”他才不会告诉他,他也有些怕林培风,有时候她一个眼神他就萎了。

    “不说了,我要去试衣服了,再见。”

    嘟嘟嘟……

    “阿西,这小子。”

    “这小子可真厉害,居然敢肖想Gladys。”

    现在的情况就是,林花花比林风风火,有人约她,唯一的要求就是把林花花带上,她甚至怀疑他们是为了见林花花,顺便约她。而林培风也稀罕它,也愿意把它带上,看它被人喜欢,她心里也高兴。自家孩子被夸,当老母亲的当然会骄傲。

    抱上狗子,开上自己的小车,去找田征国。

    她开的车是一辆雷克萨斯lx,不是那种富二代开的好几百万的跑车,可以说是相当低调了。他们在娱乐圈这么多年,也不是不识货的人,也知道这车不便宜,但只把这车当成是她家里的车,她拿来开而已,毕竟很少有女生会买这款车。

    除了不开让人一看见就会惊叹的豪车,她平时的穿着也没什么大牌,都是东大门的一些又便宜质量又好的衣服,也不戴什么首饰。

    但是,不用,不代表没有。她和李女士的友谊有一部分就是因为两人都喜欢跑车。

    碰面的地点还是那家网吧,但是林培风今天不打算玩游戏,她去玩游戏了,她的好大儿怎么办,她的好大儿就会孤零零地自己玩,想到它孤零零的委屈样,她就受不了。

    所以两人只是找个隐蔽地方碰面而已。

    林培风抱着狗,进门的时候对前台的网管点点头。来这么多次,她都快网管认识了。

    轻车熟路来到包厢,开门的时候,田征国正在吃东西,把腮帮子塞得鼓鼓的。

    “噗呲,柾国啊,你还是这么可爱。”

    “莫呀,我是男人,男人怎么能说可爱呢。”他对她的措辞有些不满,抱怨的话,在眼神接触到她的那一刻,越来越小声。在她面前,他还不敢造次。

    他拿起纸巾擦擦因吃炸鸡弄脏的手,伸手接过林培风怀里的小团子:“这就是wuli花花吗,真可爱。”

    花花也不认生,在他怀里安安静静地带着,用自己绿豆大的眼睛打量这个帅气的男人。

    林培风把狗子递给他后,坐在沙发上,吃了一口蛋糕。田征国和狗子交流完感情,坐到林培风旁边,把狗子放在两人中间。

    “呀,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他伸手把粘在林培风嘴角的奶油蹭掉了。

    林培风躲了一下,有些不自在,他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她,分明那里她能舔到。

    幸好田征国后续没有什么在林培风看来的迷惑操作。

    林花花一直在蹭田征国露出来的手臂,舔一舔,用自己还不锋利的乳牙咬一咬。

    “你在干嘛呀~喜欢哥哥的花手手吗?妈妈也喜欢。”林培风摸摸狗头。

    林培风早就眼馋纹身了,但是怕痛就一直没纹,而且她就是个三分钟热度,怕今天纹了,明天就不喜欢了,洗也不好洗,还怕晕色。

    有些事情不用劝,她自己想想,就放弃了。

    田征国心里有些得意,她喜欢他的花手手,啊不,她喜欢他的花臂。

    “等一等,你叫它儿子,它叫我哥哥。这差辈了。”他终于注意到林培风的称呼了。

    “咱们各论各的嘛,你这么年轻,被人叫叔叔你开心吗?”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你欧巴。”

    “行行行,欧巴欧巴欧巴。”

    “嘿嘿,这是你第一次叫我欧巴。嘿嘿。”

    明明外表很酷很帅气,林培风还是在他身上感受到了一股傻气。

    “内,欧巴,欧巴欧巴。”林培风故意很做作地撒娇叫他欧巴,她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而田征国好像很受用。

    “你喜欢我的纹身,你自己要去纹吗,我可以介绍我认识的朋友。”想追她的田征国,不管什么事都特别殷勤。

    “不要了不要了,我怕疼。”

    田征国点点头,女孩子都怕疼,而且他也有点舍不得风风受苦。

    “一会儿去哪儿玩?”

    “不知道诶,我们在一起好像就是玩游戏。”田征国回想起来,他们相处只有一次不是玩游戏,就是玧其哥入伍欢送会的那一次。这单调的活动,还怎么追人,他得整活儿。

    “我们去釜山吧!我还没去过呢!”

    “啊?去釜山?”

    “对啊,我在网上看着觉得很好诶。”

    她刷过不少釜山的旅行笔记,想得空了去,但是每次得空了,她就被其他地方勾引走了,反正在韩国的日子还长,总会有时间去的。

    釜山是他老家诶,会不会是她故意这么说的,她想去他长大的地方看看。

    “我就是釜山人。”

    “你是釜山人?!好巧哦,到时候可以做向导诶。”

    还装,他已经明白她的小心思了,算了给她留点面子。

    他完全没有考虑过林培风不知道他是釜山人这个可能,他不相信她没有上网搜过他。

    “不过釜山是不是太远了一点。”

    “不远啊,开车才两个小时。现在还不到中午饭点。明天早上再赶回来也还来得及。”

    看着正在兴头上的林培风,田征国宠溺地笑笑。

    “就这么决定了,我们现在去买吃的,打包在路上吃,直接出发去釜山。”

    “网管,能打包吗?”看着桌上没吃完的东西,林培风觉得实在浪费。

    拿到打包袋子,林培风麻利地打包好食物,抱起狗子:“走,我车在外面。”

    “把袋子给我吧。”田征国接过打包袋子,走在林培风身后。

    这不是田征国第一次坐她的车。第一次坐的时候还被狗仔拍了,传出绯闻。

    “我先去新沙洞那边拿一个包。然后我们再去买路上吃的零食。”

    “你不是不背包吗?”

    “我是不怎么背包,但是这不是出去玩吗,万一要装点东西呢?对吧。”

    “嗯,你说得对。”

    爱马仕的sale一见到林培风,就热情地把她迎进小黑屋,这位大明星年龄不大,段位不低,在爱马仕的累积消费与她表现出来的实力完全不符合,这是一位不显山不露水的大富二代。

    林培风是来拿上次让sale留的包的,一只Birkin25亚麻蓝普皮。

    林培风拿了包也没有多喝sale联络感情,毕竟她很忙,她还要去釜山。

    开车来到一家大型超市,帽子口罩全副武装,幸好疫情过后,所有人都养成了戴口罩的习惯,在人群中也不显得多突兀。

    提前问过超市工作人员能不能带狗,得到肯定回答后,把狗子放在了购物车里。

    “你要一起进去坐吗?”田征国问。

    “我?我不要,我怕。”怕进不去,怕出不来,怕卡住,怕摔倒。

    “怕什么,有我在呢。”我会保护你的。

    “嗯……我进不去呀。”她以前看别的女孩子坐购物车就眼馋。

    “我抱你进去。”

    “我不要!你万一摔着我怎么办。算了算了。”

    “你看不起我?”

    田征国撩起袖子,秀了一下自己的肌肉。

    “嗯……”林培风看他确实不会是抱不起的样子,但还是有些犹豫:“还是算了吧。”

    田征国二话不说,把狗子包起来放在她怀里,直接抱起了她。

    “啊。”林培风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然后死死捂住自己的嘴,狠狠(她自己认为)锤了一下他的胸膛。

    那一拳像是在给田征国挠痒痒,轻笑出声,林培风感觉他的胸膛有轻微震动。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稳稳地放在购物车里。

    腾出手的田征国捏捏她的脸:“还敢打我。”

    正想还手,狗子开始舔她的脸。

    “你停一停,不要一直舔我。”林培风很认真地和狗子说。

    “呵,走咯!”田征国在后面推着购物车就开始慢跑。

    “你慢点!我怕。”

    “你叫我一声欧巴,我就慢。”田征国不怕死地说。

    “你活腻歪了吧,田征国!啊!”

    她的话一出口,田征国的速度又快了。

    “我错了,欧巴!”林培风屈服在他的“淫威”之下。

    “这还差不多。”田征国听到让自己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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