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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五节 大盗陶榔儿(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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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娘身边的使唤丫头,打发来家里帮点忙。”

    林花解释道。

    刘知易问:“是南蛮女子?”

    看模样像,身材玲珑,五官精致。

    林花道:“是从南荒买来的,买回来三年了。”

    那就是南征之前的,南蛮部落都是奴隶制,大多数奴隶,经过复杂的杂居过程,有的是开国之初,就迁入岭南的中原人,在金川之乱前,在岭南居住百年,本身就有些混血,金川之乱后,被抓到南荒的岭南人,又在南荒进行了第二次的混血,混入了南荒土著血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复杂的混血原因,南蛮女奴十分符合中原人的审美,而且因为是奴隶,性格中都带着恭顺,容易调教。

    既然来了三年,应该沟通没问题,刘知易直接问两人:“你们是哪个部落的?”

    其中一人回答:“回官人话,我们都是千象部的。”

    千象部与蠡部隔河为界,领地看着比蠡部还大,但山地太多,此次南征,倒是没有跟千象部产生冲突。千象部跟岭南的关系不紧密,他们的领地北边,是莽山、五岭交汇地区,错综复杂,道路难行。出了镇蛮关,西岸陡峭高峻,一条条突出山岭平行于小金川江,明知道山岭那边的山谷,就是千象部的土地,却很难沟通。到了中游,沿江的山岭才消失,但此时已经进入蠡部领地内,主要跟领地作战,顾不上千象部。

    “千象部与岭南之间也通贸易?”

    刘知易问道。

    女子回答:“奴婢是被蠡部抓来,卖到岭南的。”

    还是个战争俘虏。

    “那你家中还有什么人吗?”

    “我哥哥是象兵!”

    女孩骄傲的说道。

    “那你呢?”

    刘知易问另一个。

    结果被第一个抢答:“她是奴隶,没有家人。”

    原来在南荒就是奴隶了,奴隶身份悲惨,有时候会被分开卖,如果小时候就被买走,长大都不知道自己的出身。这种情况太常见了,有的奴隶甚至连姓名都没有。礼记要求“买妾不知其姓则卜”,对于这些出身不明的奴隶,买来当妾的时候,还要卜吉凶。

    刘知易问道:“你们叫什么名字。”

    那个象兵的妹妹道:“奴婢叫白珠。”

    另一个看着内向的女孩道:“奴婢叫红珠。”

    这显然不是本名:“原来叫什么?”

    白珠道:“原来叫象珠。”

    说完得意的看着红珠。

    红珠道:“我没有名字。”

    两个女孩看着十五六岁模样,三年前才十二三岁。

    又跟林花随便聊了几句,知道她已经用过晚饭,就先带着方戎女走了。临走前悄悄告诉她晚上留门。

    回到西厢房。没有跟方戎女亲热,这傻姑娘,现在刚刚十六,比林花小半岁,自幼没有母亲教导,男女之事什么都不动,昨夜相拥而眠,气血翻腾,她以为她破身了,以后再也不能修武道了。

    刘知易拿出几颗不规则的玉石,有大有小,最大的一块,像一个陶瓷酒盅,非常小,杯口不到一寸,非常薄,薄如蝉翼,非常浅,一指高。小的有些不实用,都装不下一口酒。

    另外三块比较小,有一条丝线,一个发簪,还有一颗带孔的红豆。

    这些都是从莫盗书身上摸出来的,昨日洞房花烛,顾不上探究,今天忙了一天,总算闲暇下来,可以好好探究了。

    这是三块版图碎片,刘知易很确定,能感觉的到。不止他,方戎女看着这些东西,也有些疑惑,似乎也感应到了某种联系,因为她带着同样带有版图碎片的扳指。刘知易没告诉他原因,有些秘密,知道的越少越好。

    白瓷酒盅肯定是碎片无疑,感应强烈,论体积,甚至比他的护身符还要稍大一点。其他几个小的,就让人有些捉摸不透。

    发簪是一根骨簪,一头是鸟首,雕刻的很粗糙,鸟首的两只眼睛,是两颗小米大小的黑色宝石,看上一眼,摄人心魄。这两颗眼睛,是版图碎片无疑。

    红豆和丝线,让刘知易找不到痕迹,明明感应的到上面的力量,却很难找到碎片在哪里。红豆本身就是一颗普通的红豆,穿着一条皮绳,看着像是自制的简单饰品。丝线就是简单的丝线,摸着,看着都是丝线,由某种纤维纺出来的,很粗糙,拉着又很结实。

    刘知易灵光一现,仿佛知道了什么:“师姐,把灯给我拿过来。”

    方戎女马上举着油灯过来,刘知易直接将丝线点燃,一团丝线马上燃烧,发出毛发烧焦的味道,最后蜷缩成一团灰烬。

    “拿盆水。”

    很快这团灰烬被扔进水中,刘知易捏碎灰团,在水里涮了几下,拎出来一根细丝。在灯光下闪烁着,角度不对,都看不见。

    原来是一条细丝,被搓成了一条线,难怪找不到。见过七彩粉末形态的版图碎片后,再看到细丝状碎片,刘知易没有多惊讶。丈量了一下,细丝有五尺多长,比蚕丝还细。

    至于那颗红豆,刘知易怀疑碎片可能藏在红豆之中。

    看了一眼,决定先易后难。手握丝线,将身上几个碎片拿出来,布设成阵,很快就激发了细丝中的记忆信息。

    很离奇,细丝的第一个主人,是一头黑山羊。第二个主人,则是一个西戎部落首领,一个强大的武士。这个武士,带人猎杀了一头格外巨大的黑山羊,取下了黑山羊的羊角,发现品质非常好,找工匠打造成一张羊角弓。

    弓很快做好,但找不到能拉动弓的弓弦。部落首领膂力很强,是西戎国有名的勇士,他拉断了羊毛制作的弓弦,拉断了一根牛皮线做的弓弦,甚至拉断了从中原买来的昂贵蚕丝制作的弓弦。计无可施之时,工匠建议,用山羊的筋来做弓弦,正好那头山羊被勇士剥皮抽筋保存了下来。羊筋十分坚韧,他用来绑帐篷,此时取下来交给工匠,工匠将羊筋捶打成丝,又将丝搓成线,最后做成弓弦,果然拉开了羊角制作的弯弓。

    勇士有了强弓,此后更是如虎添翼,成为西戎国第一弓手,被西戎王招到王庭当将军。不幸遇见了白衣仗剑的莫盗书,向他挑战,将他杀死,取走了弓弦。因为弓弦是羊筋制作,所以刚才焚烧的时候有毛发烧焦的味道。

    这根弓弦中,莫盗书的记忆很少,他显然还没能从弓弦中领悟出什么东西来,跟弓弦的联系并不紧密。

    如法炮制,又拿出发簪。发簪中的记忆告诉刘知易,发簪属于一个西戎神婆,神婆信奉裟婆教,是一座建立在深山中的裟婆寺庙的首领,裟婆教的首领都是女性。神婆的发簪,是一个信徒的供奉,百戎山脉层层叠叠,从山中流出的溪流往往能冲出一些宝石,因此西戎出产宝石,信徒是一个打捞宝石的苦工,他向神婆祈祷,希望得到指引,神婆给他指了个方向。信徒那边的河水里捞起了两颗小宝石,将宝石镶嵌在一颗鸟首形骨簪上,供奉给了神婆,希望神婆指引他能找到更多宝石。结果神婆果然让信徒捞到了许多宝石,神婆得到了更多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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