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羡:在不知所措的年纪,遇见不期而遇的温柔,从此渔樵江渚,不及你眉眼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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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季流连。
我在楼下的早餐店吃早饭的时候,一个人勾住了我的肩膀,下一秒耳边便是他大声向老板娘说话的声音。
“梅姨,来一石碗羊肉粉,不放姜多放蒜多放事辣少点油多点葱。”听声音我都知道是谁。
他最喜欢的就是重口味。
哦忘了介绍,这是我从小一同长大的发小乔羡,如果说最了解他的人是谁,那自然是我了。
他习惯性的叫我“小不点”,说到这个外号的由来,那约莫是我长得矮,还没有长开,看上去像女生一样秀气斯文,他对我的文弱不屑,表示嗤笑。
最开始听反感这个外号的,不过后来他叫的次数多了,我也就习惯了随他去了。
他是像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学渣,帅,左耳有耶稣十字架男主标配的耳钉、家里有钱、身高一米会谈责他,唱歌很好听,有胃病,也爱打篮球。
整个A市高中生没有几个没有听过他如雷贯耳的名字。
这年我们十六岁,还是个曾普通通的普高学生,他应该现在依旧还活在肆意的金子塔。如果位后乎来没有遇上江酒酒的话,他必然可以当一辈子的混世大魔王.
故事的开始像极了电视剧的狗血剧情。
江酒酒上一个人回家、被两个小混混盯上了,将她随在回家路上的巷子里。
自然,乔羡救的她。
明明被救的是江酒酒,该感激涕淋,该一见钟情,该无法自拔的理应也是她。
然而反了过来,都成了乔羡。他感激那晚遇见她,一见钟情,无法自拔。
他无数次对我叙述那晚的遇见,说她轻轻的对他说谢谢,一袭红裙美得逼人,在月光下逆了满目的光。
可是明明乔羡也是别人眼中羡慕的存在。
这年他十七岁,高二。
而江酒酒是我们学校众所周知的学霸,众所周见的高冷,性子冷清,不喜与旁人接触。
是个标标志志的好学生,不打架不抽烟不喝酒也没跟谁谁谁传出过绯闻。
因为太高冷,虽然喜欢她的人很多,但大多数人都望而却步。
乔羡在巷子后初遇后,便开始大张旗鼓地追求江酒酒。
他理所当然在放学后跟在她身边,她无声地拒绝,但他仿佛没有感知一样,嘴里依旧说着他所能想到的所有话。
乔羡向她自我介绍,“嘿,昨天晚上忘记说了,我叫乔羡,人苦不自足,空羡王子乔的那个乔羡。”
据说,江酒酒一个星期才记住了他的名字。
乔羡让南城一中一到三届都知道了宠爱这个词的含义。
每天早上定时给江酒酒送早餐。
每天早上五点起床,骑着他爹给他买的自行车去给江酒酒买包子,风雨无阻。
乔羡放弃了每天下午的篮球赛,跑去江酒酒班上坐在她旁边看她坐题。
乔羡向身边所有的人介绍江酒酒。
“看到没有,那个女生,我的。”
江酒酒只要对乔羡说一句话,乔羡便能开心一整天,无论好的坏的。
而一到三届众所周知的还有。
江酒酒不喜欢乔羡。
乔羡她买的早餐她没有吃过不是进了同桌的嘴便进了教室后的垃圾桶。
乔羡放学后生她旁边看她做题时她眉眼间除了不耐便是厌恶.
她从来没有说过喜观乔羡。
乔羡因为江酒酒,卑微到了尘埃里。
而江酒酒她很显然,看不起尘埃里的他。
又是一次乔羡给江酒酒送早餐。
江酒酒不肯要受够了乔羡的死缠烂打,不耐烦地说了问“我不要,你烦不烦。”当着全班的面,没有给他点面子。
乔羡已然习惯了她的冷漠,只是很自然地将包子放在了她桌子上,嘻皮笑脸地说道:“不喜欢吃的话丢了也行啊。”
江酒酒终子忍不住爆发,拉起他的手腕,把他拉出了教室,叫他别再来烦她,说他恶心,用了好多好多恶毒的语言。
若干年后的乔羡想起往事无恨悲凉地说到:这是她唯一次主动碰他。
可是江酒酒最终还是答应了乔羡的追求。
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