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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7 章 第 13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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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泰斯被寄秋买回来的巨型“岩石”吓了一跳,“西蒙,不要把一些奇怪的东西买回家!”

    “爸爸,阿里不是什么奇怪的东西。”寄秋不赞成地看了唐泰斯一眼,她认真地介绍了一下身边高大的黑奴,“他是我给小桔子买来的仆人。”

    “哈?”唐泰斯跟阿里手中小桔子那张大饼脸对上,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它最近有一段时间不怎么安分,确实需要找人来看着它了。”

    小桔子得到了属于自己的猫爬架,就经常趴在阿里的脑袋上俯视他们,这一举动给小猫咪带来了很愉悦的感受,它终于不再担心自己被小主人突然袭击,抱抱亲亲举高高了。它眨着澄澈的蓝眼睛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阿里。”寄秋轻咳一声,朝黑奴伸手。

    阿里乖乖地伸长手臂,将头顶的橘白猫抱下来放在少年手里。

    寄秋接过小猫咪就是一个狠蹭,她最喜欢强迫小猫咪了,蹭够了之后又交给阿里,自己继续钻研画技。给小桔子找个专属仆人,是她做的最不后悔的事情,至少寄秋现在可以安心画完一张画,不会担心被猫猫妨碍了。

    阿里是一个很专职的铲屎官,他身上任意一个地方都可以化作小桔子的游乐场所,即使被抓疼了也不动声色,仿佛就是猫爬架成精。

    “你记得给小桔子勤剪指甲。”寄秋注意到肥猫爬到阿里身上,剪过的爪子深陷到他的肉里,她看着就很疼。

    “我会的,少爷。”阿里声音闷闷的,他眼睛清澈明亮,即使被虐待过也依旧没有一丝阴霾。

    阿里因为体型过大,总会给人造成巨物恐惧症,他即使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也会给人带来压迫感,虽然他是一个十分温和柔软的人。

    寄秋站在窗前,用笔刷一笔一笔画着窗外绿意盎然的景色,她依旧是采用自己的风格,没有用现实主义画派画法,她神色专注认真,将自己完全沉浸在画作里。

    唐泰斯觉得自己儿子的画越来越看不懂了,他将手中的画拿远了端详半天,才吐出来一句,“这是......城堡后面的小树林?”

    “是的,很难看出来吗?”寄秋点了点头,她注意到唐泰斯的神色,反正自己也是瞎画,并不在意自己监护人的看法。

    “不,我认为你的画技已经超出这个时代的限制,常人可能无法理解这么高深的艺术。”唐泰斯小心观察寄秋的脸色,心里的想法到嘴边饶了好几个弯。他是想委婉地表达自家崽子画的太怪异了,他不明白为什么树不是纯粹的绿色,而是夹杂蓝色和橘色,河流为什么是浅紫色的,毕竟现在还没有抽象一词,更别提抽象派的出现。

    寄秋低头沉思了一下,认真地点点头,她现在不再满足于将自己作品展示给家人看,她想让更多的人喜欢她的画,希望可以开起自己的画展。

    “......我的儿子,你还年轻,说不定过几年你的风格就能被大众所接受呢。”唐泰斯干笑了几声,拼命找补。

    “你是对的爸爸,我太心急了。”寄秋认同的点点头,“我应该先用现下流行的画派创出名气,再去宣扬我的个人风格,那么我就不是一个只会瞎画的小孩,而是一个特立独行的画家。”

    寄秋的画技基本功打的很扎实,再加上她这么多世的锤炼,理解能力早已超出旁人一大截,让她使用现实主义画派,也是能画出来的。

    她又将自己泡在画室整整两天,连食物都是仆人端进去的。寄秋在调色板上调着肉眼一模一样的颜色,她细细勾画人物的轮廓,描绘着人物面部组织的每一块肌理。

    唐泰斯谈完最后一笔生意,将外套交给一旁的仆人,“少爷呢?”

    “他还在画室,不许任何人打扰他。”雅各布回答道。

    “这三天?”唐泰斯眉头一皱,他有点担心儿子的状态,大步朝画室走去。

    “我们有劝过少爷出来走走,但都被他回绝了,连心爱的小猫都不愿意见。”雅各布一脸苦相,他夹在伯爵和勋爵之间进退两难,伯爵是他认定的主人,勋爵是伯爵的儿子,勋爵要是不高兴了,伯爵还是会拿他开刀。

    唐泰斯注意到画室门口坐在地上的大块头,“阿里,你小主人还在里面吗?”

    “是的,主人。”阿里抱着怀里的小桔子站起来,他想让少爷看看自己的小猫,最近他教会小桔子同人握手了。

    “你去把门打开!”唐泰斯神情冷峻,如果少年是以健康的身体为代价去成全自己所谓的艺术,那么他肯定要插手干预。

    门被大力推开,寄秋不满地扭过头,惊愕地发现,画室门口挤满了人,“发生了什么事吗?”

    唐泰斯刚想开口训斥,就看到少年背后那副半人高的油画,“这是......”

    画中的正是唐泰斯自己,他坐在办公室椅子上,身着华丽的长袍,眼神直视前方,神色温柔,最令他惊讶的是,自己脸上细小的伤疤都被画了出来,就像面对镜子一样。足以证明,绘画人的用心,画作给人带来了温馨的感觉,背景色不再是寄秋之前那种纯颜料,而是通过长时间在调色板调出来的暖色调。

    “简直是太......神奇了......”雅各布吃惊地捂住嘴,他之前不是没有见过小主人画的作品,但从不当回事,只把它看作少年的涂鸦。

    “有一些细节还没有到位,我还需要一点时间。”寄秋将手中的画刷投到不远处的铁皮水桶里,那里面已经放了很多粗细不一的画笔,水的颜色已经变得浑浊。

    “你的老师说的没错,你比我想象的还要有天赋。”唐泰斯不顾少年身上未干的颜料,用力抱住她,“我爱你,儿子。”

    寄秋被这浓烈直白的爱意扑了一脸,神色变得懵懂,唐泰斯怎么了,怎么突然这么说?!

    不过长时间泡画室这一举动还是引来了男人强烈的谴责,回到基督山后,他给画室配了一把锁,钥匙交给雅各布保管,保证画室每天只在下午对寄秋开放,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唐泰斯会亲自提着她的领子,强制让她入睡。

    画室的使用时间被缩短,寄秋不得不背着画板外出寻找灵感,久而久之,她开始不满足于大量的时间被用在走路上。要问她为何不坐马车,因为坐马车在寄秋潜意识里被认为办事才坐的,经常错过路上绝美的风景。

    “我需要一个代步工具。”寄秋对唐泰斯说道,她想让男人给她买一匹小马驹,上辈子跟丹尼尔相处,使她对马这一动物抱有极大的好感,认为这些马儿通人性,还帅气。她这辈子还有机会陪一匹小马长大。

    唐泰斯瞥了一眼身边的雅各布,后者立马拍拍胸膛,表示这件事包在他身上。

    两天后,寄秋神情严肃地盯着面前的生物......

    一头驴。

    一头油光水滑的小毛驴。

    “咴咴~~~”小毛驴扯了扯绑在自己脖子上的麻绳,不安地踢踏着自己的小蹄子。

    “这就是你找来的坐骑?”寄秋问一旁的雅各布。

    “是的,少爷。我听卖驴的人介绍,它是所有崽子中最温顺的一只,还很黏人。”雅各布笑得像一朵花一样。

    “噢,我以为你会给我买匹马的。”寄秋扯了扯嘴角,还是任命地将手放在小毛驴黑黝黝的脑袋上摸了摸,小毛驴温顺地拿脑袋轻轻拱着她的手心。

    雅各布嘴张成‘o’型,他拼命摇了摇头,“马大部分都很凶悍,万一您要是摔下马,主人肯定会把我的皮扒下来。”

    “而且......您至少要再长一长吧。”

    寄秋摸了摸脑袋,“你最后一句话可以不用说出来。”

    她将小毛驴交给阿里,决定自己要是养点什么小动物,都给阿里照顾了。

    阿里豆豆眼都亮了起来,他将手放在衣服上蹭了蹭,然后接过寄秋手中的牵引绳,“它好小啊,是不是刚离开母亲啊?”

    寄秋估摸了一下小毛驴的大小,“大概?可能有三个月了吧。”

    阿里伸手试探着摸了一下小毛驴的颈部,“少爷,您给它起名字了吗?”

    “名字?”寄秋看着面前黑不溜秋的小毛驴,联想到上午刚吃的李子,再加上它小模样还挺俊秀,“就叫它小李子吧,正好跟小桔子成为好兄弟。”

    阿里小心翼翼地牵着小毛驴走了几步,说是要找些谷草喂喂它。

    就这样,寄秋拥有了第一个坐骑,她写生的时候就骑着小毛驴到处乱蹿,走遍了整个基督山,甚至外出游玩的时候,都会将小李子一起带上。

    伯爵对于雅各布的选择十分满意,赏赐了他一笔小费,小小的崽子骑着小小的毛驴,看得唐泰斯心都软乎乎的。

    小李子到来之后,小桔子彻底失宠了,但对于小猫咪来说就是天大的好事,再也没有粗鲁的人类每天都找它贴贴了。

    寄秋抱着小毛驴在怀里一阵揉弄,小李子只会老实地呆在她怀里,像一个毛绒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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