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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回 阮江天迎娶美胭脂、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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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瑾瑜闻言,拿起一根木棍扒拉着即将熄灭的篝火,看着萧天鸣:

    “小小年纪,知道这许多做什么,简单了解一下便可以了。”

    不料萧天鸣闻言,把头一歪:“洪叔叔,师尊说了,凡事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你不告诉我,是不是也不知道啊?”

    “行,小家伙,真有你的,有其师必有其徒。好,既然你这么感兴趣,叔叔便讲给你听好了。

    蛊的种类很多,常见的有蛇蛊、金蚕蛊、篾片蛊、石头蛊、泥鳅蛊、中害神、疳蛊、肿蛊、癫蛊、阴蛇蛊、生蛇蛊,还有植物蛊。”

    “这么多,究竟哪一种蛊最厉害?”

    “嗯,要说最厉害的,怕是要以金蚕蛊为最了,因其形状像蚕,通体金光灿烂。

    且屈如指环,食故绯锦,如蚕之食叶,故又称之为“食锦虫”。

    清张泓《滇南新语》也云:“蜀中多畜蛊毒,以金蚕为最,能戕人之生,摄其魂而役以盗财帛,富而遣之,谓之嫁金蚕。

    其实啊,无论哪一种蛊,或以害人为目的,或为了获取他人钱财,皆属于巫术范畴,理应严令禁止。”

    “哦,人心真是可怕,居然想出这么个法子害人。”

    “所以呀,那个龚茂才即使不被你师尊斩了,总有一日也会遭猫鬼反噬而丧命。

    有道是多行不义必自毙,说的无非也是这么个道理。”

    天鸣听完洪瑾瑜的描述,一手拄着头,撅着小嘴,发出了一声叹息与感慨。

    这时,顾蔓青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瑾瑜兄,我记得前段时间江都郡也发生过一起用蛊案,一时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据说当事人还是一位名扬乡里的青年才俊,这事你可知晓?”

    洪瑾瑜闻言,松开搂着萧天鸣的手,十指相扣着抵住下颚,叹口气道:

    “唉,蔓青老弟,要说这桩案件的受害者还是我儿时的玩伴,可惜呀,竟平白无故的遭遇这番磨难。”

    “哦,世间竟有如此巧合之事,不妨说来听听。”

    众人闻听又有故事,也凑到近前,竖起耳朵,生怕错过每一个精彩的瞬间。

    “案件的主人公唤做阮江天,天资聪慧,敦敏好学。与我家毗邻,虽然比我小了几岁,但却志趣相投。

    后来,他中了功名,便被指派到江都县作了一名主簿。官职虽然不大,然得偿所愿,却也落得个清闲。

    去年,我到江都郡采药,路过那里,便去登门拜访。谁知待见面时,他的样貌着实让我吃惊不小。

    一改往日的风流倜傥,竟然变得邋里邋遢,行销骨立,眼中似乎还挂有泪痕。

    我一见,忙追问其中根由。起初他还欲遮遮掩掩,但架不住我一再紧逼,方才吐露实情。

    原是他的新婚娘子不知出于何故,突然之间性情大变。前几日居然不告而别,搬去了郡守公子墨文才的芍药园小住。”

    “怎会如此?既是新婚燕尔,理应你情我爱正浓之时,难不成人家姑娘不愿意,你那兄弟有强娶之嫌疑不成?”

    凤婵依闻言,皱了皱眉头问道。

    “非也,非也。凤道长错解了。起初洪某也曾有此疑问。后经打探,方得知事情的经过原是这样的。

    江都县有一位前朝遗老,姓柳,名宜安,膝下育有一子二女。

    一子唤做柳经湘,与阮江天同在江都县供职。

    一女唤做柳胭脂,生的如同天上掉落凡间的精灵般细腻婉约,深得柳氏夫妇垂爱。

    自幼便为其延请名师栽培,悉心教授,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及笄之年刚过,便被求亲者踏破了门槛。

    因其兄长与阮江天的关系,胭脂姑娘早已对他芳心暗许,只待他找个合适的机会上门来提亲。

    未料想,却被郡守大人的公子墨文才捷足先登。

    说起这个人,那在江都郡可是家喻户晓,不但生的一表人才,更是文武双全。

    再加上其显赫的家世,便成了所有少女梦寐以求的理想佳偶。

    而这个墨文才却因一次偶遇,对柳胭脂一见钟情。因此回到家中,便迫不急待的亲自上门提亲。

    柳老爷自是满心欢喜,接了聘礼,满口应承下来。

    谁知待与女儿一说,胭脂姑娘却一百个不乐意,最后不惜以死相逼。柳老爷迫于无奈,只好舍了老脸,退了这门亲事。

    墨文才眼见着佳人难得,越发思念的不行,一时间竟忧郁成疾,以至于卧床不起。

    而阮江天这边呢,终于得偿所愿,与胭脂喜结连理。大婚之日,那墨文才倒是颇为大度,还与他爹一起来喝了喜酒。

    看着原本属于自己的美娇娘即将成为他人之妻,墨文才心中有如刀剜一般难受。未等喜宴结束,便提前匆匆离去了。

    打那以后,也就再没了他的消息,这件事也逐渐在人们心中淡忘了。

    婚后,阮江天伉俪情深,同进同出,几乎是形影不离,当真是羡煞旁人。不过,这样的日子也仅持续了数月有余。

    一日胭脂姑娘进香回来,突然性情大变。处处回避阮江天,更拒绝与他有一些亲昵的举动。

    越发出乎意料的是,胭脂竟然还背着他频频外出,甚至整日不归。

    起初阮江天以为她一时心情郁闷,并未深究。

    直至有一天,衙门里的一个小厮私下告诉他,说是偶尔路过漪华园,看到胭脂与那个墨文才手挽着手,一起在那里赏花。

    这个漪华园地处江都县郊,是墨家的私家花园,遍种各色芍药名品,一年四季姹紫嫣红,繁花似锦。

    据沈括《梦溪笔谈》记载,扬州,也即隋时的江都县,太守韩琦在自家庭院里赏花。

    突然发现一株芍药一枝竟开了四朵红花,而且每朵花瓣中间都镶嵌了一根金黄色的细线,俨然一件大红袍上束了一条金腰带般神奇。

    于是,便邀请王安石、王珪、陈升之前来饮酒赏花,并于酒后将此花剪下,各簪一枝。

    后来,不知是出于巧合,还是上天眷顾,花神护佑,四人后来皆先后官拜宰相。

    因此,芍药便得了这个“花中之相”的美誉。

    也正因为有这一典故,阮江天的娘子才将芍药视为香闺之宝。甚至连闺名胭脂都取自芍药名品‘胭脂点玉’。

    此花初开为粉白色,盛开后,则转为白色。更奇的是,雌蕊瓣上方会化成端部紫红、狭长而卷曲的彩瓣,点缀于白色雄蕊花瓣中;

    下方外瓣可见有明显的红色彩斑,可谓是巧尽天工造化,十分的奇妙。

    而墨文才也效法古人,常在这里习文练武,遍邀三五知己赏花品茶。兴致浓时,便留宿在园里的‘醉芳阁’。

    小厮的话,阮江天自然不信,可娘子的异常举动,又迫使他不得不心存疑虑。

    于是,当有一日胭脂出门时,便悄悄一路尾随,果然见她进入了漪华园,不过现在已经改成了‘点玉园’。

    很明显,是为了迎合‘胭脂点玉’这一花名而改的,以此来讨好自己的娘子。

    阮江天见墨文才殷勤的牵着她的芊芊玉指,脸上洋溢着满足而欣慰的笑容,不由得怒火中烧。

    他不明白为何短短几月时间,墨文才是如何俘获了胭脂的芳心,又是如何诱她做出此等有违常情之事?

    有心欲进去当面责问一番,想想那样行事,势必会弄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不问,又难出胸怀中这口恶气。思来想去,不知该究竟何去何从。

    于是,便开始自暴自弃,毕竟他还是深爱着胭脂,不想她为此背上千古骂名。

    谁知他忍了,胭脂却变本加厉,竟然逼着他写下和离书,执意要改嫁墨文才。

    此言一出,惊的阮江天目瞪口呆,他搬过胭脂的肩膀,问她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而她就这样冷漠的眼神看着他,直看得阮江天心里发毛。感觉她的眼神哪里有一丝不对,又说不清楚原因。

    他的异常反应,被柳经湘看在眼里,几次问他,他都以身体抱恙为由搪塞了过去。毕竟胭脂的颜面还是要顾及的。

    这日,他实在憋闷,便与经湘多饮了几杯,待他回到家里一看,胭脂居然留下一封书信,不告而别了。

    大意还是要他写好休书,然后她派人来取。

    阮江天乍阅完书信,确认是娘子的亲笔无疑,不禁悲从中来,掩面痛哭。

    正在这时,恰逢我到他府上拜望,听着他一番陈述后,我恍惚觉得他的娘子怕是中了草蛊之毒。

    便小心翼翼的对他说出了我的猜测,他听后,大为震惊。

    仔细回想他娘子前后的变化经过,越发确信我所言非虚,便问我当如何是好?

    我沉吟许久,告诉他此事不宜张扬,一来有损她娘子的清誉,二来也要顾及郡守大人的颜面。

    于是,他便暗中细细调查,果然被他发现了蛛丝马迹。

    原来他府里有一个下人,与墨府看管‘点玉园’的花匠素有瓜葛,因此便将此事与柳经湘和盘托出。

    柳经湘得知真相后,痛心不已,找机会寻了一个借口,将那位花匠带至无人之处,一通威逼利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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