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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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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到合离书后,春霞是长长出一口气,总算是解决了,以后跟秦瑞就全当陌生人。

    春霞娘张了张嘴想安慰女儿,可憋了半天只憋出干巴巴的几句话,说以后总能找到好的,她回家就拜托媒婆留心人选。这三条腿的青蛙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少吗?

    林屿看到春霞姐的神情更郁闷,连忙接话说:“婶子,春霞姐现在刚合离,倒不如收了心好好在家待两年,秋菊跟冬梅年纪也小。再说了,有银子傍身才有底气,想选个什么样的都行,有底气,也有选择的余地。”

    再嫁哪有搞钱香呢?

    “就是,小屿说的没错!我先在家待两年,也照顾妹妹弟弟们。”春霞两手叉腰,她才不要回到过去那种拿个铜板都要手板心向上的日子,谁爱过谁过去!

    为了转移话题,也是为了放松心情,她脚步一顿,“娘,咱们去前面的酒楼吃顿好的,大鱼大肉都要!”

    春霞娘又想习惯性叨叨贵,在酒楼吃一顿的花销可以在家吃两顿,不划算!可看到女儿兴致勃勃的样子,话怎么也说不出口,她还拉了拉想说话的老头子,顺从女儿的意思。

    于是四人就这么进了酒楼,春霞姐拿着菜单,点了一个糖醋鱼跟酱肘子,加上白菜丸子汤。

    等到热腾腾的菜肴端上桌,浓油赤酱色香味俱全,春霞娘刚才的纠结也就飞了。

    好吃,真的好吃!毕竟敢出来开饭馆酒楼的,都有两把刷子,糖醋鱼酸甜可口味道正好,而酱肘子也不知道用了什么配料去腥,不油不腻,吃到嘴里只有浓浓的肉香。

    就算是一心想省钱的春霞爹娘,也说不出什么话来,他们干掉了三大碗面,还用汤汁拌面条呼噜噜全吃了干净。

    四个人都吃撑了,春霞摇摇晃晃的去结了账,摸着肚子说:“咱们先休息会儿,消食。”

    实在走不动了。

    林屿端着一杯白开水小口小口喝着,现在外面的茶水他喝不惯。吃饱后人体供血都转移到胃部,脑子就会犯困,他正觉得眼皮子都快粘上了,突然被一道说话的声音打断了。

    说话人正好站在酒楼侧面的窗户边,窗户半开合透气,所以他们完全没发现这里坐着有人。

    一男一女吵架在兴头上,也顾不上别的。

    男的低声下气:“美娘,我知道这事是我做的不对,我以后一定改!不管你要我怎么做都可以!但是她毕竟是我娘,辛苦把我养到这么大,我怎么可能不管她?”

    女的冷笑:“她辛苦,难道我轻松?成天指手画脚,管头管尾,谁家婆婆这样的?她是你娘,我不是你媳妇?”

    男的继续说:“这两个怎么能比较呢?根本没法比!”

    女的愤怒:“没法比,那你跟你娘过一辈子吧!”

    然后一阵拉拉扯扯,女人的怒气被安抚下来。

    “娘在舅舅这里待了快一年,连过年都没回去,我们当小辈的,总要孝敬长辈,不管怎么说都是我们不对,你也不想别人对我们家指指点点吧?我怎么说也是长子”

    “长辈?她有个当长辈的样子吗?杨福全,我先把丑话说在前头,我这里还肯跟着你过来,不是看在你面上,也不是看她的面子,而是看在我儿女的面子上,他们还要脸面出门见人的。”女人的声音愤怒且尖利,“如果她再继续找我麻烦,可别怪我不客气!”

    “破罐就不怕破摔,反正二弟妹已经合离,三弟妹也回娘家住了,多我一个也不多,是不是?”

    女人的声音透出一股豁出去的决绝,显然这是她的最后通牒。男人继续告饶,好话说尽才把女人重新哄了回来,两人不情不愿的离开了酒楼,朝着另外一边走了。

    被迫塞了一嘴瓜,林屿大气都不敢出,一直等到男女走开,才敢放下空掉的杯子,好尴尬。

    林屿他扭头回来,就看到春霞姐突然爆笑出声,一连串的笑声从她嘴里流出来,她笑的前俯后仰,控制不住,差点滑到桌子下面去。

    春霞娘吓了一跳,连忙去搀扶女儿,把人扶起来,春霞姐还是笑个不停。

    “哈哈这是我今年,不不不,这二十年来听过最好笑的笑话哈哈哈”春霞笑的全身发抖,抖成筛子,好容易止住了,她揉揉酸疼的脸:“你们知道刚才那对男女是谁吗?”

    “那是秦瑞的大表哥,杨福全!哈哈哈哈哈!”

    噗嗤!

    林屿也笑了,结合刚才听到的八卦,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就说嘛,出嫁多年,有儿有女的姑母怎么会好端端跑回哥哥家里住,还一住就是一年多,连过年都不回去,感情是把儿子家搅成一团乱,避难来了!

    春霞爹娘面面相觑,楞了片刻后也撑不住笑了。

    这特么都叫什么事儿啊!

    不管为什么,经过这么一遭,明显春霞爹娘心情好了不少,春霞甚至是一路哼着小调回去的。

    林屿自己想象都觉得神奇,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当然有这样的人,成亲后觉得儿子跟自己不亲了,按着儿媳妇的头想让别人听话,或者单纯只是想要施展当父母的权威。”胡婆婆淡定说道:“这世上什么样的父母都有啊。”

    “又长了见识。”林屿点点头,他亲爹死的早,前世的父母更没做过这样的事情,难以想象。

    胡婆婆只露出饱经风霜后,熟知世情的笑容。

    自从林屿认识胡婆婆时,她就是这样的。对于为什么她独自居住,林屿也听到过几句闲话。

    她以前是个出色的绣娘,绣出的画屏能卖出百两银子,后来,在州城买了院子定居,日子过的很舒服。但后来,听说胡婆婆的丈夫跟儿女都死了,胡婆婆自己留在州城伤心,于是搬到乡下来居住,也减少开销。

    这样想来,胡婆婆有一种难得的坚韧,并不会因为挫折被击倒,她保持自己的步调和对生活的热爱。

    林屿觉得自己也学到了东西。

    但日子总归要继续过的,出了正月,林屿就开始琢磨养小鸡仔的事情。

    养鸡仔,可以下蛋,可以吃肉,除了割草费事点,也没其他的坏处。听说林屿想要养鸡,三叔很大方的送来了五六只毛茸茸的小黄鸡。

    “这这么好意思白送,三叔花了多少钱?”林屿连忙要掏钱出来。

    “没花钱,对方也是送的。”三叔摆手,“这一窝是冬小鸡,怕冷不好养,你能养着对方还巴不得呢!”

    母鸡孵蛋通常都是春天或者秋天,因为天气温暖草木丰茂,到处都是吃的,而冬小鸡就要费劲找青草,还要注意保暖,一不留神就冻死了。

    “既然这样,小鸡要是养大了,我请三叔吃小鸡炖蘑菇。”林屿拎起笼子,把小鸡仔带回来。

    这一窝小鸡,三公三母,如果去买也要花一百来文,算是大人情。

    毛茸茸的小鸡仔一进门就获得一致喜爱,毕竟它们真的可爱,只会小声叽叽叽叫,拍动着小翅膀到处转悠。

    希希把小鸡举在掌心,摸了摸鸡仔的脑袋,鸡仔反过来蹭她的手指,疑惑的叽叽叽,被蹭的手心发痒的希希笑了。

    “希希?”

    两双黑豆豆眼一齐望过来,楚楚可耻地被萌到了!

    “既然喜欢,就好好养它们,可以吗?要给她们喂食,带它们出去遛弯,还要给它们打扫鸡窝,能做到吗?”林屿对着希希跟楚楚说道。

    “当然!我可以的!”楚楚答应的特别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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