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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红双喜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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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若蓝大惊,只见白茕阴森森地站在门口,脸上是半边白半边黑的光影,看着有点吓人。

    何遇也被吓了一跳:“白茕,你有什么事情就不能敲门吗”他真庆幸此时衣服已经穿好了,不过这个不敲门就直闯的性格她真的应该改改了。

    白茕面无表情地从身后拿出一样东西放到了二人的眼前。

    何遇几乎可以看见她的手都在颤抖了。

    只见一个衣架上挂着一条红色内裤。何遇一时半会还不清楚她到底想干嘛。却听白茕接着说道:“这条大红喜字内裤,应该是你的。落在我的房间里了。”

    大红喜字

    何遇定睛一看,果然看到了内裤上若隐若现的大红喜字。他想起白天换衣服时自己似乎忘记放在哪个角落了,现在这条内裤竟然出现在了白茕的手里。当然还隔着个衣架。

    他清晰地感觉到了,目前不是白茕的手在抖,而是自己的手在抖。可是他瞥见了苗若蓝想要一探究竟的眼神,于是立即抖着手,以一种肉眼都觉得模糊的速度迅速拿走了内裤。

    “谢谢。”他的手远比他的嘴还要快,推着白茕将她赶了出去。“啪”的一声门再次被关上了。

    整个一连串动作下来,不出五秒秒。苗若蓝整个人都傻眼了。

    其实他只是听到了白茕的那句话,但是那到底是不是内裤,他还真没看清,不过看这何遇羞红的神情,想来也是不言而喻了。

    他噗嗤一声便笑了出来,还没来得及说话,却听何遇正色道:“第一忘记你刚才看见的,第二不许提你刚才看见的,第三不能告诉别人你刚才看见的。否则绝交。”

    苗若蓝无奈,只好点了点头,不过他开口第一句话还是称赞了他一句。

    “你刚才的动作快得都能拍武侠片了,连机器都省了,那个在武学上叫什么来着”苗若蓝想了想后终于激动地大喊道,“灵犀一指对就是灵犀一指。”

    “苗苗,你再多嘴,我就把内裤塞你嘴里。”何遇瞥了他一眼。

    “就是这个眼神。充满杀气,让我想到了西门吹雪。”

    “苗苗”何遇将瞥他的那个眼神立即变成了白眼。

    “白眼你一定是日向家族的后人。”

    “苗苗。你中二病犯了吗”何遇立即将手中的内裤伸到了苗若蓝的嘴边。

    “别别别。”苗若蓝投降,躲开道,“那么性感的红双喜内裤,你还是好好珍藏吧。”

    一听红双喜三个字,何遇立马将内裤甩在了苗若蓝的脸上。

    “喂喂,你洗没洗过啊。你这是刚穿过的吧。”苗若蓝嫌弃地将那内裤扔在地上。然后看了看手表道,“三点了,可以去公司了。”

    苗若蓝将门打开,吓得向后跳了一步:“你怎么还在这里啊”

    白茕缓缓抬起头,将手中的白袜子扔进了房间,什么也没说,便转身离开。刚转过身的何遇被这只白袜子击个正着。他无语地拿下脸上的袜子然后瞪着苗若蓝。

    苗若蓝摊手:“不是我,人家给你送了内裤,又给你送了袜子,你该去好好感谢人家。”

    何遇老脸一红,轻咳了一声,这件事他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走出门,他瞥了一眼在房内的白茕,发现她正在打字,于是敲了敲门道:“白茕,我现在要出门,要不要帮你把门关上。”

    “不用。”回答他的是两个冰冷的字眼,白茕连头都没回。

    何遇无奈,只好默默走开。

    苗若蓝想起刚刚看到白茕那有些空洞的眼神,不禁打了个机灵道:“何遇,我怎么觉得她怪怪的。”

    “她本身就有心理疾病。”

    “不是啊,她这比神经病还要奇怪啊。你看昨天,她和个猴子一样,今天就和鬼上身一样,阴森森的。”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他倒吸一口气,轻声道,“你说她会不会是中了邪。”

    “你想多了。”何遇对着楼下的吴妈叮嘱了一句,便拿了车钥匙。

    “你有没有看过主君的太阳,就是那个女主的体质是很容易被鬼上身的。所以她一旦被鬼附身,就会呈现出不同的性格。我觉得那个白茕就像是被鬼附身一样,时而天真,时而流氓,时而阴冷。”

    见何遇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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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懒得和自己说话了,苗若蓝立即小声对吴妈叮嘱了一句道:“楼上那个女的,你小心一点,她有点”说着还不忘指了指脑袋。

    “哦哦。”吴妈心领神会地笑了笑道,“我懂得。”

    苗若蓝关上车门后,蹬了蹬脚发现很难有个舒服的姿势,他抱怨道:“你就不能换个舒服点的车吗”

    “我现在是何氏集团的负责人,车也象征着一家公司的门面,你总不能让我像你一样,开着敞篷跑车上班吧。”何遇戴上墨镜。

    “你别搞错啊。每次救你于危难之间的就是我的坐骑。不然你早就被那些记者给活吞了。”苗若蓝不满。

    “行,改天给你的坐骑刷个毛、洗个澡。”

    “怎么的也来个几百万的保养啊。”

    “你以为你那是赤兔马吗”

    “那得是僵尸马吧,我可不敢骑着僵尸马。”

    “”

    白茕写的有些累,便趴在桌子上想事情。直到门外响起一阵敲门声,她才别过脑袋看了过去,只见吴妈一脸憨笑地看着她道:“白小姐。装修公司来了,可能会有些吵,我帮你把门关上吧。”

    “好。”白茕点点头,然后继续趴在书桌上。书桌上到处都是白色的稿纸。有的上面只写了寥寥几个字,有的上全是一个名字。只有手边放着一本黑色的笔记本和一本封皮是蓝色的书,上面清晰的四个字,写着茕茕白兔。

    这本书是白茕从事作家行业以来,第一本成名作。也正是因为这本书,让她成为了何氏集团的白金作家,拥有了很多死忠粉。

    她看着电脑桌面那封邮件久久没有转移目光。

    邮件上写了下半年的计划,是自己新书的签售会。

    要出去见人吗一直以来她都把写作当做一个释放情绪的工具。那些伤痛、那些回忆只有通过文字才能让她的心里得到一丝慰藉。

    如果秦桑和简宁,还有妈妈看到自己写的书,应该会很开心吧。

    离开家的时候,她什么也没有带,那些关于他们的回忆,她以为只要统统留在那座城市,自己就不会痛苦。可是她错了。她变得越来越痛苦,那种被回忆抽走灵魂的感觉让她变得越来越迷茫。她不断地开始嗜睡,不断地开始失忆。

    直到她遇见了顾念白,她才终于知道原来自己是生了病,那是一种叫做多重人格障碍症的精神病。原来在自己沉睡的那些时候,会有别的灵魂占据自己的身体,做着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原来不是自己失忆了,而是那些根本就不是自己做的。这些都是报应吗

    她变得更加痛苦,变得越来越自闭,甚至不断想着去自杀。

    是念白告诉自己,不要放弃。最后她接触了写作。有个人告诉自己,如果心里觉得难过,觉得痛苦就把那些故事写出来。写出来就不痛了。

    她开始回忆,回忆自己成长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回忆关于他们的所有事情。他们都消失了,除了书籍她找不到任何用来装他们的地方。她开始害怕,害怕自己有一天变得不再是自己,忘记了他们。害怕没人记得他们,如果连自己都不记得他们了,那么还有谁会怀念他们。

    所以她成了一个作家。

    而事实证明,她真的做到了。写作让她发病的时间越来越迟,甚至有的时候,她会忘记自己那些痛苦的岁月。

    滴滴滴

    突然qq传来了一阵震动,她立即点击打开了qq。

    不用想也知道那是谁发来的。她的qq里总共只有三个人。那两个人已经不可能再发消息给她了,那么剩下的那一个只能是她。

    那个告诉她,把一切不想忘记的都写下来的人。

    “你喜欢写作吗”

    看着简短的六个字,她有些彷徨,写作对于她而言是个漫长的过程,一开始她都只能像写日记一样记录自己的点点滴滴,如果不是她,自己恐怕还不能熟练地操作电脑吧。更不要说写小说。

    她喜欢写作吗她刚想去打字,却见她又发来了一行字。

    “以前你写作是为了释放,那么现在写作对于你的意义是什么”

    意义

    她翻开了那本刚刚印刷出来的小说,第一页扉页上只有一句简单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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