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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李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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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

    理论上,我应该本科毕业了。

    跟我同级的,要么考研了,要么考公务员了。

    而我呢?

    沉湎于自己的世界。

    到此时,父母也没搞懂我到底在捣鼓什么?

    久而久之。

    他们貌似有些心灰意冷。

    开始两手准备。

    一是,任我折腾。

    二是,着手盖房。

    不是买过房子了吗?

    是的,但是,倘若我在城里找不到媳妇,最终不是还要回农村吗?

    回农村娶媳妇,还是需要大瓦房的。

    我爹跟我商量大瓦房的事,潜台词是试探我有没有钱。他表达了自己的困状,两个姐姐结婚买房,他出了部分钱,我的房子又是他给付的首付,现在需要盖大瓦房,你自己不表示表示?

    我问,“大约需要多少钱”?

    他说,“七八万块钱”。

    我说,“我给你”。

    我还是怕他们多想,分批给的。

    第一次给了2万。

    第二次给了6万。

    通过邮局汇款的。因为这个事,邮局又成了小喇叭,说老九他儿不知道在外面发了什么财,一个月的时间,给家里汇了8万块钱。

    我爹一说盖房,对我打击也非常大。

    原本,有些春风得意。

    突然,很是失落。

    也迷茫,写文章真的有未来吗?我选的这条路,到底是明路还是暗路?谁都不知道,只能走一步算一步,自己选的路,哭着也要走下去。

    平时,我依然踢球,只是不能代表校队了,在公园踢野球。我踢野球那就是鹤立鸡群。在这里认识了一位同踢后卫的大叔,他是港局的,还当点芝麻官,他喊我加入港局队,周末可以踢业余联赛。

    港局队是343阵型,我们一共是三个主力后卫。

    除了我和大叔外,还有一个麻杆。

    麻杆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有一定的足球功底,头球不错,大概率是踢前卫或前锋出身。为什么被逼到后卫的位置了?因为前锋与前卫都是老资格,他轮不上。

    踢后卫,他就是个漏勺。

    很卖力。

    但是,效果很差。

    那,我肯定要给他上课,告诉他,后卫该怎么踢?

    两点:

    第一、不轻易出脚,如幽灵一般挡在前锋的进攻位,而你一出脚呢?瞬间被前锋过了。

    第二、要狠,有多狠呢?逼抢对脚时,你抱着断腿的心,对方一定会选择收脚。就是李云龙说的那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

    聚了次餐,才知道,麻杆跟我是沂水老乡。

    他是外国语学院毕业的。

    也来自大学城。

    我问,“大学时,你踢过校队没”?

    他说,“没”。

    我说,“怪不得,我没见过你,我是曲师校队的”。

    意思是你九哥,绝对牛逼!

    加了qq。

    没多久,我发现他在我qq空间有痕迹,说明关注我了。我的qq空间类似今天的朋友圈,很具有侵蚀力。你看我的朋友圈,每天发早安、晚安、跳绳、定投、健身、打球、文章……是风雨无阻!

    无论哪项摸出来,都是不可思议的记录。

    早安,晚安也是?

    是的,我发的早安,是早上上班的意思。你见过谁,每天早上六点多去上班?晚上九点多下班?

    是每天,包括节假日!

    真的这么变态?

    出家人不打诳语!

    麻杆要请我吃饭。

    竟然,要给我说媒。

    谁?

    他三姐。

    曲师英语系毕业的,比我高两级,81年属鸡的,当时正在中国海洋大学读研究生。

    我一听,很是开心。

    一方面,我们是老乡,有相似的底层逻辑与生活习惯。

    一方面,总比我爹在农村给我找个强吧?

    他三姐叫李小倩,麻杆叫李小伟。

    我问,你三姐有男朋友没?

    他说,没,所以让我给物色个。

    其实呢,麻杆对我有误判。他以为我也是港局的,而且我是曲师“毕业”的,本科毕业进港局肯定有编制,而且我年龄比他姐小,也算门当户对。

    同在港局不认识?

    港局万多人,n多单位,不认识很正常!

    就这样,我加了李小倩的qq。她的qq名是个英文单词,翻译过来是新鲜的。我当时会读会拼,今天会读不会拼了。

    聊了几天,觉得不错,那我去青岛见见吧。

    一见面。

    就是个农村土妞,太土了。

    干瘦。

    我都怀疑没有80斤。

    真是我老乡,错不了,不打扮。我们老家那边是如何看待化妆的?

    化妆是贬义词!口红、染发,都是不正经女人才搞的玩意!

    一直到今天,你去县城看看,老师没有化妆的。

    讲个题外话。2006年前后,我在正式单位当过一段时间的临时工,也是想试试自己是否适合安稳的工作,另外父母也逼的急。在我当临时工的期间,我们单位有位女士染了黄头发,先后有两位领导找她谈话,要么你别来上班了,要么染回去。

    言归正传,继续说第一次跟李小倩见面。

    见了以后,我心想,我父母肯定能看中,一眼就觉得是个过日子的人,对吃不讲究,对穿不讲究,不讲究到什么程度?

    后来,我们正常交往时,她说没衣服穿了,我带她去逛街,她说买李宁就行,那时李宁是n线品牌,一双鞋百十块钱。进了李宁专卖店,她说自己也不懂,让售货员帮她选。我跟售货员说,从头到脚给买两身,顺便买个包一起装着,一共花了六百来块钱。

    就这么两身衣服,来回倒着穿。

    我真把她带回了老家。

    父母,很满意。

    只是我爹提出了疑义,人家是研究生,能看中你吗?

    我说,只有我不要她的份。

    我爹表示怀疑。

    但是呢,我爹觉得貌似又有点靠谱,因为她到我们家,什么活都干,什么活也会干,晚上也主动跟我睡一起。

    这么快就睡一起了?

    是的,其实我们见面的第二次就睡在一起了。

    我也很尊重她。

    所以,从来没有过。

    我父母对她评价很高。因为按照农村的标准,这绝对是个好媳妇,能干,朴实,过日子,学习又好,至于不爱打扮,那不是优点吗?

    评价越高,我爹越担心人家看不上咱。

    我觉得是杞人忧天,你是不知道你儿子在网上有多牛逼!

    当时,我对她有多喜欢?

    谈不上吧,只能说,我对女人底层的审美逻辑跟我父母高度相似,就是农村人经常评价女人的一句话,她适合当媳妇。以后,谁若是赞美你们这个,就说明你们不会打扮,不够妖艳,不够性感。

    只是个中性人,不是女人。

    包括,今天现在回忆起她,我都觉得她身上没有一点女性魅力,连澡都不怎么洗,还有一圈牙结石,肋骨一根一根的。我给她买过一条长裙,她说自己从来没穿过裙子,不好意思穿,最终也没穿。不管什么时候我见到她,她要么穿校服,要么穿运动服。

    因为她,我搬到了青岛。

    若是说,我对她影响最深的一个点,就是让她相信了互联网奇迹。她跟着我,接触的全是互联网从业人员,耳濡目染,她自然不自然的有了互联网思维。

    我真的算是掀开她天花板的人,给她带去了太多人生第一次,第一次坐小轿车,第一次吃肯德基,第一次去影院,第一次看演唱会,第一次坐轮船……

    这些,也都没有过?

    我之前写过一句话,大家貌似都不怎么认可;即便是今天,大部分县城人,都没有吃过肯德基,包括公务员!

    别跟我抬杠,因为我就生活在县城,我逢人就会做类似的调研。我记得我写过那篇纪实文学后,身边有个大姐问我肯德基怎么叫外卖。她给闺女买了一份,闺女读初二了,从来没吃过。

    很多时候,并不是吃不吃得起的问题,而是县城人是“肯德基是垃圾食品”观点的深度认同群体。

    在一起时,李小倩问我对她有什么期望?

    我说,这样,你呢,继续读博士,然后争取在青岛当个大学老师。

    可能,这是我内心深处的理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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