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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1 章 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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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番逻辑乍听上去没问题,但仔细一品,简直就是强盗逻辑。

    杜生杀人,乃证据确凿,包公原本想当堂铡了他,但考虑到他是胡侍郎被杀一案的目击证人,他只能在结案后,暂且把人关在大牢里,以待第二日的三方会审。

    三方会审,审的自然是胡侍郎被杀一案,但因为牵扯到徐家的欺君之罪,所以包公决定两案并审,为了明日不出错,今夜显然是个不眠夜。

    相较于开封府的加班加点,黎望就轻松许多了,甚至他今日蹭着叶老先生的马车离开,顺便还诊了个平安脉。

    相较于刚进京那会儿,他的身体已然好了不少,这神医不愧是神医,医术就是厉害。最近换季,他每日上学都没有再受凉发热,这可是二十年以来从没有过的体验。

    为此,最近不大下厨的黎某人难得进了小厨房的地窖,翻找了一番,找了去年冬月里晒制的腊肠腊肉和腊鸡,难的菜他不想做,但简单的煲仔饭还是可以做做的。

    再说,最近拿笔拿久了,手都有些生,是该下下厨了。

    于是今日黎晴打一回家,就闻到了食物浓郁味美的喷香,他都不用猜,便知道肯定是二哥在做饭。

    “快快快,帮我把书送回院子里去,我要去找二哥了。”

    越到小厨房,这腊味咸香的味道就越浓郁,想当初腌制这批腊味的时候,他可有出力的,今日合该吃上两大碗。

    “二哥,做什么呢,这么香!你怎么还把这酒拿出来了?爹不是宝贵得不行吗?”

    黎望闻言,看了一眼坛子,默默把上面的标记擦掉,然后道:“你看错了,这是酒窖里随便取的一坛,我用来腌鸭蛋的。”

    ……行吧,反正看自家老爹跳脚挺有趣的,再说了也不是他犯事。

    “这白酒也能腌鸭蛋?醪糟蛋吗?”黎晴洗了手,忍不住也想加入,却着实有些无从下手。

    “……晴儿,你的老师有没有说过你的想象力很丰富啊?”还醪糟蛋呢,白酒和醪糟简直就是一表三千里的亲戚。

    “……没有。”行吧,二哥式讽刺,为了口吃的,黎晴忍了,“所以是做什么?”

    “腌咸蛋。”

    用白酒和盐腌咸鸭蛋,自然是取巧,黎望只是忽然想吃,所以为了尽快流黄用的非常之法。

    “二哥,你这靠谱吗?咸蛋似乎不是这法子吧?”

    “对呀,但是裹草木灰好麻烦,咱们读书人喜洁,要不晴儿你来代劳?”黎望说罢,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

    黎晴听完,当即摇头拒绝:“不不不,二哥你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我去看看灶上做了什么!”

    黎望闻言,颇有些遗憾地放下了手里的鸭蛋。

    路过的厨娘:……

    因为胡侍郎和刘正顺的事,黎爹在衙门加了一天的班,即便知道大儿子又跑去开封府了,回家也没什么力气教子,特别是在吃过了可口的腊鸡腊肉双拼煲仔饭之后,他就莫名有种吃人嘴短的心绪。

    啧,别说这小子做吃的,可真有一手。

    腊鸡咸香中带着甘甜,因为腌制过,鸡肉的纹理愈发明晰,却是干而不柴,配上特制的煲仔汁,裹上长而晶亮的碧粳米,当真是一口满足。

    而腊肉,则与鸡肉的口感完全不同,原本丰腴的肥肉经过时间的洗礼,变得晶莹透亮,再没有新鲜时的肥腻,与干香的瘦肉一起,正好是绝佳的组合。

    因是夏日,桌上还有新鲜腌渍的白菜,被撕成刚好入口的形状,不知是如何做的,既有新鲜的口感,却也有微酸偏甜的凉感,一冷一热,刚好是美味的平衡。

    凉菜解腻,热菜奔放,两者合一,黎爹便忍不住多吃了一碗,加上今日厨娘也非常卖力,他就……吃多了。

    当然,吃多的并不止黎爹一人,黎晴才是今晚那个吃得最饱的家伙。

    而且他独爱腊肠,不知二哥是如何做的,竟带着股辛香味,不同于茱萸的冲鼻,腊肠的辣是温和馥郁的,配着饭吃,不夸张地说,他可以连吃七日都不腻的。

    “吃七日?你想得美。”

    黎晴却早已经想好了,得意洋洋地开口:“二哥不做便不做,你那手本该是拿笔的,反正地窖里还有许多腊味,明日我就找厨娘做好了,带去学堂当午饭。”

    ……你的同窗,绝对会孤立你的。

    “不过二哥,你不考虑在巽羽楼上架煲仔饭吗?”如果这样,他直接去吃就行,都省了找厨娘点菜的功夫。

    “我可以考虑啊,不过巽羽楼所用的腊鸡都得你来做。”也不看看天气,这个时间腌腊肉?两天就臭了。

    黎晴立刻垮起了小肩膀,不过想想外头的人还吃不到,自己只是稍微麻烦一些,他又瞬间恢复活力了:“说起来都夏天了,怎么大哥还没从蜀中回京啊?”

    “应该就是这几日了,昨日我还收到大哥来信了。”

    新科进士回乡敬告先灵,短则一月、长则三月的时间,大哥回京刚刚好能赶上翰林院的入职,唔,等大哥回来,再做一次煲仔饭吧。

    “哦对了,大哥还问起你的学业了,最近学得如何啊?”

    黎晴虽然对学习没什么喜爱,但托黎家基因的洪福,依旧能轻松应对,但二哥既然开了口,他不免得拿出功课跟人证明一番。

    所以五爷提着酒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这“兄友弟恭”的一幕。

    “知道的,是你黎家兄弟在教授功课,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上演全武行呢。这做什么呢,纸都要撕烂了。”白玉堂晃着酒瓶,看着忍不住一乐,但等到坐下来,闻到煲仔饭残余的香气,就又坐不住了。

    “黎知常,你是不是背着我和展昭又吃什么好吃的了?”

    ……怎么一副怨妇的口吻啊,至于吗?!

    “没有,都是自家的家常菜,怎么能叫背着呢。”顶多,是没通知人上门蹭饭。

    白玉堂闻言,眼睛登时一亮,他虽没说话,但酒也不喝了,浑身上下散发着“俺也想吃”的意愿。

    黎望便忍不住失笑,道:“五爷你这幅模样,倘若让江湖上的朋友看了去,怕不是要怀疑你被人换了魂!”

    “他们不会有机会的。”五爷这话说得放肆,当然他也确实有这个底气说这话。

    “行吧,灶上煨着呢,自己去找。”

    白玉堂一听,登时酒瓶子一扔,熟门熟路地往小厨房去了。

    黎晴见五爷离开,忍不住有些酸溜溜道:“原来灶上那一份不是多出来的,而是给白大哥留的呀,二哥,你对他比对我都要好。”

    这话音刚落,二哥带着威胁的眼神就送了过来:“晴儿,二哥允许你再组织一遍语言,好好说话。”

    黎晴:……就会欺负我!

    不过黎晴自认能屈能伸,在吹了大概一千字的二哥彩虹屁后,他带着功课非常麻溜地滚了。

    “哟,你家小晴儿走了?”白玉堂吃饭还是挺讲究的,有条件的情况下自然不会端锅吃,这会儿还特意找了个套碗端着出来吃。

    “怎么,白师傅准备收徒了?”

    五爷一副敬谢不敏的表情,只岔开话题道:“说起来,你到底是怎么猜到徐家找人代嫁的,这明明没有证据啊。”

    解释起来太麻烦,黎望选择了一个万金油的理由:“直觉吧,排除其他不可能的因素,即便徐家找人代嫁听上去非常荒谬,但找人论证一番,也不是什么高成本的难事。”

    “这就跟策论破题一般,有些人就喜欢出些稀奇古怪或者角度刁钻的题,有时候题干和想要表达的看似完全不沾边,但只要细细推导,就会发现题目之下题者的真正意图。”黎望说完,看五爷一副不愿听的表情,便道,“破题和破案,亦有相通之处。”

    五爷却低头干饭,等一小碗下肚,伸手去盛的功夫,才道:“所以,这是你最近做题太多,做出来的经验之谈咯?”

    ……听上去不是太美妙的经验,黎某人拒绝承认。

    五爷盛满了饭,便又不说话了,相较于黄焖烧鸡配米饭,这煲仔饭底部带着焦黄酥脆的锅巴,混着咸香,配着油润的腊肉,足矣熨帖他今日份吃瓜太多的惊愕。

    等一锅饭下肚,五爷拿起酒瓶喝了一口,才道:“展昭已经找到了证人,云仙也已经承认自己就是真正的徐玉娘,刘正顺也因此松口指认胡少夫人错杀胡侍郎一事,甚至还有护院杜生作为目击者,此案明日就会了结了。”

    黎望挑了挑眉,听着倒是不太意外,只道:“那不是很好嘛,至少不是刘将军杀人,可以避免一场毫无必要的朝堂风波。”

    “你倒真是块当官的料子。”五爷忍不住赞了一句,才道,“那刘将军却不是,他在见到徐家三口入狱后,便求见包大人,愿意以一身军功换取徐家人的赦免之罪。”

    “……唔,倒像是这位将军会做出来的事情,那包公答应了吗?”

    白玉堂耸了耸肩,道:“你问我,我怎么知道,案子还没审,明日好像也不全是包大人一人做主吧?”

    “诶,黎知常,我问你个问题,你说那云仙既然逃婚代嫁成功,为什么不去找刘正顺,反而是留在京城当了花娘啊?”五爷表示不理解,太不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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