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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小狼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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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间,墨晨歌一路收捡着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当然,那都是有用的草药,基本上都是对墨恒身体有好处的药草。

    现在已经走到了风唐山的中内围,各种出没的野兽也越来越多,能够找到的药材也更多些。

    “咯咯咯”

    草丛中好像是传出了类似于鸡鸣的声音。

    “难道是我要找的野鸡?”

    墨晨歌将背篓放下,打算过去一探究竟,既然可能是遇到了,那岂有放过的道理?

    墨晨歌佝偻这身子脚步放轻慢慢摸索过去,靠近草丛的时候一个飞扑像草丛中央扑了过去……

    “抓住你了。”

    这一扑十分成功,那只墨晨歌一直惦记着的野鸡都不知道自己明明在安安分分地下着蛋呢,就这样落入了这人类姑娘的手中。

    “哟,还不错嘛,蛋还不少,为了奖励你,你说晚上是把你清蒸呢,还是炖汤呢?”

    “算了还是炖汤吧……”

    “咯咯咯……”

    野鸡在她的手上扑腾挣扎了几下,都落在你手上了,怎么做不还是随你?可怜我的孩儿们哟,还没来得及出世就要被吃掉了。

    除了这只野生的母鸡,墨晨歌还在草丛里发现了不少野鸡蛋,野鸡蛋里面含有的蛋白质比家养的鸡蛋丰富得多,对于补充人体所需蛋白质可是不可多得的东西啊。

    “这是,血……”

    墨晨歌弯腰正要将鸡窝里面的野鸡蛋捡起来,却看见鸡窝附近撒上了几滴血液。

    手指上沾起一点点鸡窝旁的血,凑近鼻子嗅了嗅。

    “人血?”

    这里这么靠近山内围,怎么会有人到这里来,难道跟自己一样是来找草药,运气不好被大型野兽碰上受伤了?

    不管怎样,既然遇上了不妨看看这人死没死,还能不能救下吧,医者,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顺着鸡窝草丛上面的血迹,墨晨歌朝着血迹延伸的方向跟了过去。

    “这都不下百来米了吧,流了这么多的血,不死也很难救活了,唉,咱俩无缘,一路走好吧。”

    墨晨歌追了一百来米,平常人的话,就地上这点血量,已经超过了人的最大出血量危及性命了,到现在都没找到,她也没打算继续找。

    再磨蹭下去,天黑了晚上路不好走,得不偿失。

    “窸窸窣窣……”

    在她即将转身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五米开外茂密的丛林好像是有什么东西碰撞草木的声音。

    “原来在这儿啊。”

    墨晨歌被这声音吸引,这才注意到,那草丛上面有一丁点微乎其微已经干涸的血迹。

    拢了拢背后的背篓,墨晨歌举步向那个草丛中靠过去,扒开了遮挡住里面东西的长草。

    “我去,还是个美男?什么时候桦洞村出了这么一个大帅哥了?”

    就这张脸,二十一世纪的那些小鲜肉也比不上啊。

    在原主的记忆中,桦洞村并没有这样的人啊。

    只不过,这个美男,好像有点狼狈啊

    只见草丛中躺着的,是一个俊逸非常的约莫十八岁左右的男子。

    垂直墨亮的长发,斜飞的英挺剑眉,消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面部轮廓,修长高大却并不粗狂的身材,还有那紧闭的桃花双眼,宛如夜空中捕食的猎鹰,孤傲冷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

    很像是,嗯,网友口中所说的小狼狗

    但是,现在,这原本应该强势的男人,紧紧皱着美图躺在这片理不应该属于他的冰冷的草丛中。

    而他的的手,紧紧捂住了自己腹部,防止血液的过度流失,只不过,这样的方式好像用处并不大。

    “唉,看在你这么帅的份儿上,我就大发慈悲救救你吧。”

    墨晨歌轻轻地拿开了男人覆在腹部伤口上的手臂,放在了他的身侧。

    露出的,是一个让墨晨歌都觉得触目惊心的刀伤,从左至右约莫二十公分长,深度大约三厘米,目测应该是古代使用的大刀之类的凶器。

    “你这小命还真是够大的,遇上我,也算是你上辈子好事儿做多了积了福。”

    这人明显是被人追杀躲到了这风唐山的内围,也是幸好他的血没有引来大型的野兽,想来也是刚刚逃到这里不久,就这伤口和流血量,要是今天遇上的不是她,神仙都救不回来。

    墨晨歌一把撕开了男人那看起来好像并不便宜的衣服,将里面的伤口处全部暴露了出来。

    从自己随身的背篓中拿出了一把蒲公英一般的绿色植物,也叫树芷,将其叶子抓揉成了汁水,均匀的涂抹在了伤口的周围。

    树芷也是墨晨歌刚才无意间才发现的,功效相当于现代手术室使用的消毒水,防止细菌感染,对伤口进行消毒之后方可进行手术。

    墨恒到时候肯定是要开刀的,墨晨歌打算先将这些会需要用到的药草是很么的都收回去,再提炼提炼,毕竟这些都是原药,药效相比于现代的那种提取药还是要差很多。

    但是,这个男人就没有那么幸运能够撑到她把这个药提取出来了,只能直接上。

    给男人的伤口消完毒,墨晨歌就地取材,从一旁的荆棘树上面扯下来了一根长刺,用小刀在比较粗的尾部钻了一个小小的孔。

    紧接着,从男人身上的衣服上扯下了一条很细的丝线,浸泡在树树芷的汁液中充分地消毒。

    “喂,虽然给你上了麻药,但是呢,你们这的麻药药效差的有点过分,一会儿有点疼哈,不想死的话忍着点。”

    墨晨歌拍了拍他的甩脸,男人紧紧皱着的眉头竟然松了松,还轻轻地点了点头。

    “哟,还挺乖的嘛。”

    “那开始了哦。”

    墨晨歌熟练地将细线穿过针孔,在细线的尾部打了个小小的结,开始埋头在男人的伤口上苦干一番。

    在她的记忆中,这里的人治疗这样的伤口,顶多也就只是上点药,然后用纱布包裹起来,这样的方式,伤口愈合的时间大大加长。

    因为伤口一直不能愈合,纱布包裹的时间也会更长,时间长了,伤口处不仅会因为不透气腐烂,就连周围没有受伤的地方也会跟着腐烂。

    很多人就是死于最后的伤口感染之下的。

    墨晨歌埋着头干着自己的“事业”,没有注意到原本紧紧闭着眼睛的男人此时已经缓缓地睁开了双眼。

    濮阳烨熠是被腹部伤口的轻微疼痛以及伴有的瘙痒给弄醒的,睁开眼睛,就看见一个黑乎乎的头在他的腹部干些什么。

    身体的本能让他差点想一脚踹开这个黑乎乎的东西,但是,巨大的失血量让他没有办法按照心中所想的方式去执行。

    甚至于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再次闭上眼睛任人宰割。

    大概十分钟之后,墨晨歌结束了这场小小的手术,再次用树芷的汁液给已经缝合的伤口消完毒之后,顺势把男人的衣角袍子给割了一大块缠绕在了濮阳烨熠的整个腹部。

    “哎哟,这工具不够齐全,还真的是件糟糕的事儿啊。”

    到这,墨晨歌想要自己打造一副顺手的手术用具的心思更加急切了。

    “喂,醒了就不要装死了,我要走了,你怎么打算啊?”

    墨晨歌抬头,看见男人的眼珠子不经意间转了转,就知道濮阳烨熠已经醒了。

    她这么点小个子,这么柔弱,可就别指望她把他弄回去了,太累了好吗?

    装晕被人识破,濮阳烨熠不得不睁开自己紧闭的双眼。

    睁开眼看见墨晨歌的第一感觉,这姑娘,嗯,长得很特别。

    也是,就墨晨歌三分之二的脸上都是黑色的斑,谁看见了都会觉得她特别,说得难听点,就是丑。

    不过,让濮阳烨熠觉得奇怪的是,这姑娘耳朵面部骨骼,不像是会长这样的一张脸的面相。

    奇怪归奇怪,濮阳烨熠现在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伤口。

    他极力用手肘撑着,想要半坐起来,只有那样,才能看得见啊,只不过,他的努力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并没有成功地坐起来。

    墨晨歌静静地看着美男的动作,那叫一个可怜,还真的是揪心啊,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不得不出手帮忙。

    墨晨歌将他扶起来靠在了树上,尽力不让他因为动作碰到身上的伤口,她刚刚才缝好,要是裂开了,她可不想再来一次。

    “你还能不能行?我真的要走了。”

    墨晨歌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现在已经快要下山了,要是不赶紧回去,今晚就要在这山里过夜了。

    她可不想,蚊子太多了

    濮阳烨熠此时也已经检查完了自己的伤口,发现墨晨歌对着伤口的处理方式他之前是完全没有见过的。

    一时间看向墨晨歌的眼神中多了一丝丝的意味不明,这姑娘,倒是一个特别的。

    当然,这个特别并不是刚才的那个特别

    “姑娘,感谢今日出手相救,不知姑娘有何要求,烨熠必定倾力而为。”

    这是她应得的,他濮阳烨熠也不是知恩不报的人,该给的还是要给。

    墨晨歌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想报恩还这么高冷?就你这个声音,冷得跟个冰块一样,哪里会像是个报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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