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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84章 伟大的撤退(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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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近代军事稍微有点入门了解的人,几乎都曾经有过一个疑惑:

    为什么古代战争中,拥有精良装备的游牧骑射部队,总是可以压着依赖枪矛方阵、弓弩、火枪的农耕文明。

    可进入18世纪后,当刺刀火枪兵大规模出现。骑兵部队再跟密集列阵的步兵近战对抗时,突然就落入了下风。

    前世沈树人自己读到这段军事史时,一开始也是大惑不解。

    因为他虽然能理解“刺刀确实很适合近战对抗骑兵”,可再擅长,总不如专业的超长枪矛吧?

    刺刀火枪的全长,最多也就七尺。枪矛却可以轻易做到一丈以上。比对骑兵捅刺的力度、杀伤力,刺刀火枪也都不如专业的反骑兵枪戟。

    再比防御装备。历史上刺刀火枪兵出现后,很快就放弃了重装甲,直接穿一身军装就敢上战场。

    而17世纪以前那些重装反骑步兵,看看瑞士长戟兵、南宋步人甲长矛兵,好歹还有精良的铠甲呢。

    所以,无论比近战攻击力还是防御力,刺刀火枪兵都全方位被重甲枪戟兵前辈完爆。

    可拼凑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后,发挥出来的反骑兵整体战力,却出现了质变的飞跃,把骑兵碾在地上摩擦。

    直到穿越到明末,沈树人实打实见识了这个时代的步骑对抗作战、又结合着看了戚继光的《纪效新书》等兵书,才终于实践出了真知——

    刺刀火枪兵方阵,对抗骑兵战力出现质的飞跃,并不是因为刺刀火枪兵方阵的近战能力,比重甲枪戟兵强。

    重甲枪戟兵,直到被历史的滚滚车轮碾碎、淘汰进垃圾堆的那一刻,他们的列阵肉搏战力,依然是非常恐怖的——

    就好比诺基亚手机被淘汰进历史垃圾堆的那一刻,它的坚硬耐摔程度,依然是完爆那些淘汰它的新手机的。

    重甲枪戟兵方阵,只是输在“逼迫敌军骑兵不得不跟他们近战”上,远不如刺刀火枪兵。

    就算重甲枪戟兵可以搭配的强弩甚至火枪,作为远程输出,在骑兵试图骑射放风筝时、跟骑兵对射,逼着骑兵在对射中遭受惨重损失后、被迫转入近战。

    但这种“逼战”效率,依然远远不如全员刺刀火枪。

    因为战争不是RTS游戏,不是“前排坦克扛住,后排所有DPS都可以有输出站位”的理想状态。

    实战中,战场纵深很大,武器射程相对于战场面积却很短。

    战场上的任何一点,能投入的远程火力都是非常渺茫的,无法把火力集中输出。

    在《纪效新书》中,哪怕戚继光对火器再重视,在谈到以步兵对抗鞑靼骑兵的战术时,他也只会建议

    “一个三千五百人人的营,可以配备七百杆火铳。遇到骑兵时,步兵列为方阵,每侧长枪七百人,四面朝外,七百火铳手居中。

    遇骑骑从方阵任意一侧骑射骚扰,即以全员火铳手通过甬道支援被敌骑袭扰一侧,以火器反击,迫敌骑不敢对射,只有冲上肉搏”。

    换言之,骑兵有机动性优势。双方都三千五百人一个营对打的时候,骑兵机动性高的一方就能把兵力集中到战阵的一侧、形成局部优势兵力以多打少。

    步兵机动性差,就只有以对敌那一侧的七百近战长枪兵和火铳手应敌,敌军冲上来肉搏时,火铳手还只能后退、单留下长枪兵扛线。

    也正因如此,东西方世界的兵法,在早期的长枪兵和火枪兵配比上,存在着惊人的一致——

    《纪效新书》认为两成火枪兵、八成长枪兵,是最优的。无独有偶,当时的早期西班牙大方阵,也觉得火枪长枪一比四,是最高效的黄金比例。

    后来随着火枪技术的改良、以及刺刀的出现,火枪兵和长枪兵的比例才渐渐变成一比一,甚至最后演变到全员火枪刺刀。

    火枪刺刀的出现,其实是降低了步兵对骑的近战能力,但大大强化了“逼着骑兵来跟步兵近战”的机会成本。

    这个朴素的道理,沈树人早就想明白了,

    郑成功原先还没想明白,但经过今天这一战,估计会彻底想明白的。

    而郑成功对面的鞑子骑兵军官们,怕是这辈子已经没机会想明白了。

    ……

    随着鞑子甲喇章京庸桂的战死,刚才的一番血战中,笔架山清军至少有一个多牛录的兵力,在最初的突袭中,被明军杀伤。

    这种双方都没有退路可言的死磕,从来都是最血腥的。

    虽然后续的三个牛录已经回转,但加起来总兵力也已经不足四个牛录,加上之前本来就连年战损不满编,实际上也就才九百多骑。

    剩下的汉军旗蒙军旗杂兵,拢共凑了四五百,鞑子在笔架山港口的全军兵力,已经不满一千五百人。

    死了甲喇章京的骑兵部队,还出现了互不统属、缺乏全局统一指挥的问题。

    各个牛录军官的智商和兵法,也都不怎么高。

    这种级别的将领,基本上只知道严格执行上峰的命令、战术上把队伍带好、坚决猛打猛冲,全局战略压根儿不是他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无数的清军骑兵只是机械地执行着一贯的战术习惯,在阵前逡巡骚扰,瞅准一个空档就扑上去血腥肉搏,一旦发现敌军近战兵力准备充分,就拉开距离暂时后撤,重新寻找敌军薄弱之处。

    可惜这一次,他们压根儿没寻找到张名振和郑成功的薄弱之处。

    沈树人在黄州已经两年,去年年底还占了武昌大冶铁山,军工和工业都已蓬勃发展。去年他就可以凑出将近三千的火枪兵,如今只会更多。

    这次为了让张名振和郑成功能有把握对付鞑子,沈树人也是下了血本,这五千“家丁”,火枪配备率直接就达到了五成!而且每一把火枪都有刺刀。

    这种局面,让没见过如此高配比的清军,非常不适应。

    清军跟大明打了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敌军肉搏强的方向火器、弓弩弱,拉开距离对射打击明军士气即可。等敌军火器队调到这个方向补强后,再冲上去跟火器兵肉搏,利用火器兵胆怯后退搅乱阵线,趁机冲杀扩大战果”的战术。

    张名振此刻的表现,却如同刺猬和豪猪的结合体,

    离远了豪猪的飞刺飞射而出,扎得敌人苦不堪言。逼近了撕咬,又跟咬刺猬一般,一嘴的尖刺。

    进亦忧,退亦忧。

    “管不了那么多了!全军冲锋!不许再后退迂回,直接跟那些用奇怪短枪的蛮子肉搏到死!这些短枪不过七尺,有什么大不了的!给爷用人命堆也要冲跨敌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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