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第65章 康兴六年
上一章 书架 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
    五年后。

    按照约定,每年春花烂漫时节,平洲会回来小住些时日,而这些时日多半是与他云布雨施,行淫|乐长夜之欢,因聚少离多,他膝下也就凌玦一个小子,这小子今年八岁,在宫中受太傅教诲,十二岁的小皇帝对他格外照拂,我与望南都很欣慰。

    春雨绵绵已经连着下了好几天,近来总是有些心绪不宁,纵然平洲已经传信回来,说是蒙古主动结盟,助大宋灭金,一洗前耻,这诱惑实在是太大了,举国情绪高涨,按照平洲信中所言,四月,我二十八岁生辰时,他定能凯旋归来,他已过而立之年,此番降了金国算是国耻得雪,我很想,他这次回来后,就将他留在我身边,真的很想,很想他。

    湖上泛着一股轻烟似的薄雾,远望群山,隐约可辩出灰色山影,两条赤尾锦鲤在水中嬉戏,时而跃出水面咬上一口莲瓣,“滴答,滴答。”清脆的水滴声,在耳畔环绕,湖面荡漾着碧绿的水波,湖畔的垂柳倒映在水中,水景交融,薄雨湿春衫,茵茵媚眼如丝的望着他,像一剂催|情|药,让他难以自持,就好像是灵魂深处在渴求着什么,唯有将她拥入怀中,男女欢愉的交|织在一起,他才觉得心神俱安,荡舟在那烟波浩渺的湖面上,水波拍打着舟体,拍打着他的胸膛,一丝难以忍受的疼痛感,让他清醒了几分,他阖着眼,耳畔又是这个声音,“想起来了吗?”

    “滴答,滴答。”

    阴暗潮湿的地牢上方,有一个天井,正是玄月当空,一缕月光直直的照在水牢中,里面正注着水,水牢焊着冰冷的铁笼子,铁笼中锁着一个青年男子,他的发丝沾在布满伤痕的胸膛上,是要他想起什么呢?就算是在深度迷幻的情况下,他满脑子想的,也只有他的女人啊!他嘴角似是露出了一丝心满意足的笑意,若不是吃了这人的药蛊,他很久没有做过这么美的梦了,可这蛊,给他带来的还有蚀骨钻心的痛,这无尽的折磨,已经让他晕死过去很多次。

    “凌平洲,被人欺负的滋味,怎么样?”黑暗中,立着一个面带金色面具的男子,他一袭暗色衣衫,几近与夜色相融。

    “咳咳咳,呵呵。”平洲咳嗽着,朗声笑了起来,喉头的一抹的血腥被他极力咽了回去。

    “只要你肯趴在地上求我,今日这蚀情蛊,便可为你免了。”蚀情蛊比情花毒还要害人三分,此蛊入体,只要念及所爱之人,便要遭受蚀骨食心之痛,而它比情花毒更加害人之处在于,它会主动撩拨起人的情愫,除非不爱了,否则,蚀情蛊不灭,唯一,让它肯休息一下的方法,就是当它感应到雌蛊的时候,它的思念会散发出毒素,让人陷入臆想幻境之中,而这种中毒的反应,比起食心之痛,算是恩赐了。

    “别免啊!老子,喜欢的很,咳咳咳。”平洲强笑着,他想起来了,他刚做的不是梦啊!是他记忆里的场景,他近来,有些分不清现实和梦境了,只是不管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梦境中,他都没有办法,不去爱这个女人,看来,是注定要为这个情字而死了。

    “好啊!那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喜欢。”黑暗中的男子,行到水牢旁,他居高临下的看向凌平洲,缓缓扬起右手,微微招了招手指,隐在暗处的下属,启动机关,水牢中的铁笼翻转了过来,将凌平洲倒吊着,他的上身被淹没在水中,四肢被铁链紧紧栓柱,在水中,他已经憋气到了极致,脑袋越来越混沌,渐渐失去意识。

    一望无际的蓝天上,只漂浮着几朵白云,雄鹰飞过,成千上万的骏马在草原汉子的吆喝声中,撒了野的狂奔,这片苍茫的草原上,有很多很多的蒙古包,马背上雄壮的男子,停在了最华贵的蒙古包前面,他高大的身躯踌躇在门口。

    “是你回来了吗?”蒙古包里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充满了无限的期待。

    “阿巴还,是我。”男子声音有些低落,阿巴还是蒙古对公主的称呼。

    “是你啊!那苍狼呢?他不是说,降了金人,就会回来了吗?”蒙古包内,女子身着高领绣花锦衣,沉重的发髻上装饰着珍贵的珠宝玛瑙,是一位漂亮又大方的女子。

    “应该是快了。”男子神情凝重,只立在原地。

    “快了,天天都说快了,快了是什么时候,我死之前,能见到他吗?”女子有些气愤的埋怨着。

    她虽生长在草原,却因先天原因,她不能像正常人一样骑马,或是任何剧烈运动,她从小就是草原上最娇贵的公主,因为萨满说,她活不过二十岁,唯一放肆的一次,也就是十九岁那年,她带着精通汉语的古鲁扎去了一次中原,她本是想着,死前去看一看大宋的繁华,这样也不白活这一遭了,可当时的中原,被金人欺负的不像样子,玩是不可能的了,她只顺手救了一个中原男子,那人血肉模糊,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肉,像一头流浪了好久又快要濒死的野狼。

    她将男子带回了草原,可男子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问什么,都不答,连名字也没有,本以为他是个哑巴,可他说话了,不过是在梦中,他反复喊着一个女子的名字,“茵茵,茵茵。”古鲁扎说,这可能是他爱人的名字,所以,他在中原,应该是有妻室的,她的夫人一定是个很美的女子吧,可惜美丽的女子,在这乱世中,怕是活不下来了,后来,他用了苍狼这个名字。将他养在身边,本是和养一只普通的小动物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养着养着,他好像越发好看了,比自己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好看。

    苍狼精通中原的武学,为父汗征服了好几个部落,可他的目标从来不是这些草原部落,是整个强大的金国,虽然二十岁的时候,阿巴还没有死,但是她知道,自己活不长久了,她的命是靠几只虫蛊吊着的,她从小便与这些中原来的蛊师打交道,所以她对中原充满了兴趣,对她来说,那是一个神秘的地方,续命蛊来自中原江陵地带,那里的人擅长养蛊,还有一种叫相思蛊的虫子,据说将这种蛊虫种在心爱的男子身上,他们就会一辈子留在自己身边,阿巴还很想对苍狼种这种蛊,可她不忍心,她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她不希望苍狼会和她一起死去,如今,她体内的续命蛊通常活不了几天,记得第一次种的续命蛊,足足活了四五年之久,现下是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了,如果真要死的话,她很希望能死在苍狼的怀中。

    苍狼蓄谋灭金,应该是为了报仇吧,她想要活下去的愿望越来越重了,她想看到苍狼得偿所愿的样子,那样,他也许就会笑一笑了。

    “阿巴还,我会让你见到他的。”雄壮的男子转身向太阳升起的方向行去,他叫哈丹木尔特,是阿巴还的青梅竹马,在草原上,他最讨厌的就是苍狼,可他心爱的阿巴还,被这个苍狼迷的神魂颠倒,他想,是不是只有苍狼死了,阿巴还才会看自己一眼,所以,苍狼就算灭了金国,自己也不会让他活着回到草原的。

    十五天前。

    天际铅云翻卷,干吼着几声闷雷,漫天的血腥味肆意的侵蚀着他最后一丝意志,耳畔潺潺流淌着水声,确切的说,是血流成河,这片泥泞中流淌着金人,宋人,还有蒙古人的鲜血,汇聚在一处也无甚不同,凌平洲手中的龙渊剑,正滴着血,死在他剑下的人已经数不清了,他眼眸充血泛红,这一次伏击,像是在和死神较量,像是被人排演过无数遍,从他踏进这一片土地开始,他就被人盯上了。

    事实也确是如此,为了能够擒住凌平洲,苍狼早已准备了三年之久。

    计划的第一步,设局。

    苍狼率先攻入金国都城,将金国皇帝完颜胜,套上马缰活生生的拖了数十里,拖到一个叫绝命崖的峡谷,很多年前,他以为自己会葬身在此处,但老天让他活下来了,他以蒙古统帅的身份约了凌平洲,一起屠杀完颜胜,凌平洲不是胆小之人,可这山崖很容易设伏,他虽然看到了完颜胜的身影,但他没有上前,苍狼只能将完颜胜拖着,向他走来,他没有想到,不止是山崖下方,连带着他踏上的这片土地,早是机关重重,布满瘴气。

    计划的第二步,下毒。

    苍狼从不介意手段,只要能够擒住凌平洲,再卑鄙龌龊的方法他都愿意试,下毒无疑是最有效的,可他还是小看了凌平洲,这瘴气对其他人来说,早是倒地不起,可凌平洲被围剿了好几个时辰,手下就要被他杀光了,他还是不肯倒下,他身上被射中的那几箭抹了剧毒啊!沁入心肺是必死无疑的,他要是再不倒下,自己怎么给他上解药呢,苍狼只能亲自上场,倒也不是想和他光明正大的打一场,只是他想擒住凌平洲,想了太久,他开始有些迫不及待。在死士的冲锋下,尖锐的铁钩穿入了凌平洲的琵琶骨,同时,苍狼手中的剑刺进了他的腹部,“今日,你便再受我一剑吧。”苍狼拔出宝剑时,血溅了好远,他终是倒下了,唇色有些发乌,漫天的血腥味肆意的侵蚀着他最后一丝意志,耳畔潺潺流淌着水声,确切的说,是血流成河。

    计划的第三步,囚禁。

    他当然不能让凌平洲就这样死了,他要慢慢的折辱他,不急啊,日子还很长,对仇人当然是血债血偿,不止是凌平洲,还有金人,他将沾满血渍的面具摘了下来,用一抹邪恶的笑意望向完颜胜时,完颜胜瘫跪在地,这张妖冶的脸,像是从地狱里出来的妖魔,他缓缓向完颜胜走去,接下来,就先拿这个金国皇帝,练练手吧。


目录 存书签 上一章 下一章
随便看看: 快穿之攻略宇宙男神感谢青春爆漫王天下霸道之业诸天改命聊天群转身认定你超凡末日城逆战封天我竟成了最强校长大人墨少贤妻放肆宠锦黎重生之都市仙尊(都市仙尊)最佳赘婿林羽江颜第一狂医国运游戏:开局扮演老天师奥运巨星:从百米决赛夺冠开始穿成七零女配后他算什么将军男友胖了二十斤后被我甩了带着这个世界上位女人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