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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十六第章 初到应天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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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连下了好几天的绵绵烟雨,在进入南京之前,竟然奇迹般的停了,虽然远处还有几声雷响,但此时已有初晴的端倪了。

    那遮天蔽日的乌云便如画布上的图画一般,被几朵白色的云朵所代替,而那久违的太阳也斜挂在了西边的天空之中。

    天缺西南江面清,纤云不动小滩横。墙头语鹊衣犹湿,楼外残雷气未平。尽取微凉供稳睡,急搜奇名报新晴。今宵绝胜无人共,卧看星河尽意明。

    这美好的初晴景色,陆路本想和马湘兰分享一二的,但自从那天陆路的大手伸进了人家的小衣内,肆意妄为了一翻后,这马湘兰便像之前的陆路一般,总是找着各种各样的理由逃避见面,导致陆路都怀疑那天在烟雨中吻得忘我的女子是不是马湘兰了。

    看着夕阳西下,陆路只能感叹道:“小雨初晴好天气,晚花残照野人家啊。”

    一夜无话,第二天,陆路所在的大船终于抵达了应天府了。

    应天府,明朝时,南京的称呼。

    作为六朝旧都的南京,在明初时,便被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定为首都,后永乐时期迁都顺天府,这应天府便作为了陪都。

    下辖上元、江宁、句容、溧阳、溧水、高淳、江浦、六合八县。

    到了明朝中期,南京城人口达到120万之多,是当时中国规模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也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

    “天街半是五侯家,处处燃灯斗月华。自是帝城春色早,千枝万树一齐花”,这就是描写曾经南京的诗句啊。

    不过随着明朝的衰败啊,这南京也不是明初时期的南京了,用李白的诗句说,就是“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由于迁都北京了,“长安”不在了,这南京的一些地方也已经发生了改变,如之前最大的官营手工业基地,也相对的衰落了很多。

    当时那可是机构庞大,门类齐全,产量可观,盛况空前啊,不过也没有关系,官方的不行,民间手工业便开始好了起来。

    虽说与之前相比,无论是在政治,文化,经济,或者人才方面都不如从前了,但总的来说,依然是昌盛繁华,尤其是秦淮河两岸,那更是繁华的不行了。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啊,说道这商女,这都到南京了,这马湘兰怎么还不出来呢!

    果然,在大船停靠在码头之后,马湘兰便从船舱中走了出来。

    今天,马湘兰打扮的格外的隆重,不管是从妆容上,还是从装着上,都给人一种非常高贵,非常典雅的感觉,不像之前在船上那样,仅仅只是淡妆而已。

    正所谓“浓妆淡抹总相宜”,浓妆也好,淡妆也罢,总能很好地烘托出她的天生丽质和那迷人的神韵。

    马湘兰款款走来,对着陆路身旁的王稚登和徐元春做了一下揖,吴侬软语的说道:“徐公子,王公子,想要煮酒温茶,可以来小女子的幽兰馆去。”

    说完,便急匆匆的下了船,好像家里着火了一般,那是一眼都没有看向陆路啊,弄的陆路莫名其妙的,什么情况啊这是。

    那天不是很配合的么,自己的手伸不进去,还

    小嘴也吻得红彤彤的,都有肿胀的感觉了,这怎么还吃干抹净了,提上裤子就翻脸不认人了呢?

    陆路看着远去的马湘兰,郁闷极了,不过也不是一点好消息都没有,最起码这马湘兰不像之前那样称呼王稚登了,而是和徐元春一样的待遇,改叫王公子了。

    就在陆路远眺的时候,王稚登也双手抱拳,对着徐元春和陆路作揖的说道:“元春,陆公子,在下多日没有回家了,所以便先行告退了。”

    这王稚登虽然是苏州人,但他常年居住在南京,所以一到南京,想要回家看看,也是合情合理的。

    马湘兰走了,王稚登也走了,只留下陆路和徐元春还站在原地。

    “陆公子,我们也走吧!”徐元春目送王稚登后,便对着陆路说道。

    “好!”虽然陆路不是很开心,但陆路也知道,自己来这儿是公干的,是出差的,可不是来谈情说爱的。

    于是冲着船上的孙春阳和他媳妇张小娟挥了挥手后,便和徐元春向应天府的府衙走去。

    这南京不愧是六朝古都啊,自古它就繁华,再加上是明朝的陪都,这里不仅百姓富足,而且文人-骚-客也众多啊,文化底蕴相当的浓厚。

    一进应天府的主城,陆路就如初入城市的乡下人一般,东瞧西看的,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无论是现代的陆路,还是古时候的陆路,陆路都是没有来过这南京的,所以好奇的四处观望着。

    这街道两旁商行林立,街上也是人来人往,非常的热闹。

    相比于陆路,出身于书香门第的徐元春就淡定多了,轻摇折扇,闲庭信步的走在大街之上。

    陆路穿着一席长衫,虽然也是典型的书生打扮,但他那“贼眉鼠眼”的样子,多少有些给书生这个名词抹黑的嫌疑。

    陆路可不会在意这么多,当年读书的时候,便有一个同学是南京的,整天就将那鸭血粉丝汤挂在嘴边,大有“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的意思啊。

    虽然陆路不喜吃血,但作为南京美食小吃的代表,这高低还是要去品尝一下的,不都说了么,能证明你去过一个地方,不是那记录你快乐瞬间的照片,也不是你买回来的当地纪念品,而是你有没有吃到那代表着地方特色的小吃。

    陆路不在意那“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的美丽邂逅;也不在意那“逶迤带绿水,迢递起朱楼”的惊鸿一瞥。

    就想寻找那藏在街头巷尾的地方特色小吃,还别说啊,这南京果然不愧有着“鸭都”之称啊。

    陆路这才走了几步,就看到好几家卖鸭货的店铺,红白黑三色的鸭子挂在店铺里,这烤鸭、酱鸭和盐水鸭都散发着不同的香味啊,只是很可惜,并没有发现陆路要的鸭血粉丝汤。

    又走了几步,来到一处新的街坊巷口。

    “鸭血汤,鸭血汤,客官,要来一碗鸭血汤么?”一个店小二拦住了陆路的去路,极力的推荐道。

    “鸭血汤,没有鸭血粉丝汤么?”陆路驻足看着热情的店小二问道。

    “鸭血粉丝汤?那是什么?”店小二被陆路问的一愣,随后又热情的说道:“客官,虽然小的不知道什么是鸭血粉丝汤,但小的这鸭血汤啊,可是爽滑顺口,肉美汤鲜的,保准让你尝了都走不动路了。”

    这店小二的口才不错啊,再加上陆路没有吃早饭,看到如此多的鸭货,也有些走不动道了,于是看向身旁的徐元春,问道:“徐公子,要不来一碗?”

    徐元春看了看这小店铺,皱了皱眉头,说道:“陆公子要是饿了,去前面,前面有家酒楼”

    “得,小哥,两碗鸭血汤!”

    “好咧,二位客官,您先坐。”店小二一边抹着座椅,一边说道:“两碗鸭血汤!!!”

    “陆公子,我不是说”

    徐元春还想在说,却又被陆路打断了,“徐公子,你这就不懂了,往往这美食啊,都是藏在这种街头巷尾的苍蝇小店里的。”

    不大一会儿的工夫,店小二便端来了两碗鸭血汤,“来喽,客官,您要的鸭血汤。”

    陆路闻了闻,果然很香,随后也不管直皱眉头的徐元春,便吃了起来,“嗯!好吃。”

    顺滑的鸭血、紧实的鸭肫、脆韧的鸭肠、鲜美鸭肝、浓郁的豆果、再加上南京本地的辣油、镇江香醋,还有翻着花儿的香葱……

    一个字,绝!!!

    其实这鸭血汤,便是鸭血粉丝汤的前身,在清朝,才有人将粉丝放入鸭血汤内,使得那汤汁郑家四溢,卖相也变的极佳了起来,由此便产生鸭血粉丝汤。

    陆路当然不会只点了鸭血汤这一样啊,来到这“金陵鸭肴甲天下”的南京,其他的鸭货也得尝尝啊。

    果然,没有一头牛能活着离开潮汕,没有一只兔子能活着走出四川,也没有一只鸭子能活着游出南京啊。

    南京的鸭货,种类齐全的让人难以想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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