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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日用品(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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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带着陛下招摇过市太过惹人眼,买完了衣服,窦榆把江白渚和林洛锁在了卫生间,自己跑到了附近的地下商场,打算去给这位突然降临在家里的“陛下”,购置一些生活用品。

    地下商场多是一些薄利的小摊铺,熙熙攘攘、络绎不绝的人很多。

    窦榆平时是绝对不会一个人来这里瞎逛的,因为人群密集的闭塞空间会让他感到不舒服。

    这是他在这个世界苏醒开始,便有的毛病。

    他很难切身融入人类的社会,甚至和超过范围的人类建立良好的关系。

    换句话说,他从苏醒的那一刻就意识到自己不是“人”。

    方才,遇到那个叫做“非人类图书馆”的组织时,着实让他一惊。

    竟然会有非人类在公开场合、在人堆里宣扬自己的秘密身份。

    而且,他第一眼就认出了:剪纸的那个中年大叔是个铜钱草血统,可爱的兔耳女孩是黑色三尾兔血统,性感的窈窕女人是上古的八脚红目蛛血统,而那个狮不狮、鹿不鹿的生物,是上古瑞兽“白泽”,站在白泽前面的油头男,十有八九便是白泽瑞兽和人类通婚稀释了很多代的后辈。

    人族和九天神域里的各方奇兽通婚,自女娲补天成功便已经开始,已经过去了数亿万年。

    传说中的故事:

    ————中天塌陷,掌控人间的天界崩溃,天上各神妖再无托举,尽数被贬人间,女娲以生命之力化彩石、补天裂,化险为夷,但也彻底阻隔了通往天界的道路。

    已然在人类间当作猎奇话本广为流传,但其真实性,只有清楚的“非人类”知道。

    被贬人间的各方神和妖全都退掉了神格和妖格,化为人形,因为法力受限,无法在人类面前展现,只能施展于平行空间,在血统相对纯正的非人类间“搏斗”,反映在人类的眼睛里,通常只表现为最常见的形式,比如“疾病”,或者“意外伤亡”。

    对于这些从野史传记整合出的只言片语,窦榆还是比较清楚的,偶尔去逛鲜有人迹的古书铺子,总能扒拉出一两本志怪小说,里面讲起人类历史前的故事,字里行间的总能带给他不少归属感。

    说明他的存在还是有迹可循,有根可查的。

    他有一种奇特的感知力,见到一个人的第一眼,就能看到这个人的祖先是谁,祖上是不是和神、妖通过婚,以及身体里流淌着哪种神、妖的血液。

    但是,他却感知不到自己是个什么品种,他只知道自己不是人类,至于自己是谁,他无从考证。

    他就像是一缕不知道自己冤在何处的冤魂飘在万丈红尘中,自在又落寞。

    所以,他不断地告诉自己。

    窦榆啊,我叫窦榆,现在是个人类呢。

    看看这张证件,以及后面的这串数字,都是我身为“人类”,生活在人类社会的证据。

    起初,这并不能让他说服自己。

    看过的古籍里总在说,天界遗弃的非人族因为无法融入人间,大多数都会选择退隐山林,少数因为嫌弃俗尘杀身成仁。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森林开发、海洋开发、天空开发,无处可栖的非人类想明白了的就会化为人形走下大山,结婚生子,倔强的就留在各种景区,躲在人类凭想象雕刻的一点儿也不合身的千奇百怪的吉祥物里,镇宅的镇宅,祈福的祈福。

    融入人类的他们逐渐忘记了自己的出身,和兜头哗然而下的瓢泼大雨一样,扑扑飒飒地砸向大地,融入泥土,什么天界的记忆啊,尽数变成了偶尔夜里做梦的小素材。

    让窦榆有这种“融入感”的,便是早些年逐渐兴起的互联网,以及近几年呼啦火起来的直播间风气,“吃播”可是把他与生俱来的无底洞胃和重口味发挥到了极致,因此小火了一把,有了点积蓄。

    那会他还在上人类的大学,他和林洛便是在这时候认识的,他们俩话投机、性格合、总能接住对方的烂梗,便一直处到了现在。

    林洛是个“钙”,喜欢男人。

    第一次见到窦榆时,就说窦榆长得好看,说他长得像凌晨五点半斜照进屋子的一抹光,淡淡的,如轻纱,但是带着子夜还没消散的肃气。

    窦榆一愣,因为他感觉很早之前,有人和他说过类似的话,在很早很早之前,而且用的不是这个距离和语气,不是同一个人。

    然后,林洛又说:“虽然但是,我俩撞号了,只能做朋友了。”

    然后,林洛就被锤了,很凄惨,在医院躺了一个月。

    然后,他第一次认了窦榆当“爹”,此后,便有无数次,屈打成招。

    窦榆戏称:“父子关系的确认,全靠拳头硬不硬。”

    林洛是个纯纯的人类男孩,是窦榆向往的那种,普罗大众的安全感。

    “毛巾,牙刷,水杯………”

    窦榆一边清点着红色塑料袋里的日用品,一边道。

    热汗淋淋的老板穿着一件汗衫,露出圆鼓鼓的肚腩,吊着烟屁股,哒哒哒敲着计算器,算罢,一扯嘴角,烟气徐徐地散出来,道:“55块4,抹个零头,四不好听,55吧。”

    窦榆打量了老板一眼,只见豆大的汗珠从他额角哗啦一下滑到腮帮,行动轨迹略显瘙痒,老板抬起肉手一扫,又道:“小帅哥,还需要什么吗?叔给你找。”

    寒熊血统,现在叫“北极熊”,难怪会流这么多汗,窦榆心道。

    “我还想要一双那个拖鞋。”

    窦榆指了指一旁铁丝架上的凉拖鞋。

    “啊,这个啊,要多大的。”

    “要双最大的,给家里人穿。”

    “行,23一双。”老板取下凉拖鞋,两只拖鞋对头一叠,塞进窦榆的大塑料袋。

    窦榆掏出手机扫码付款。

    老板:“行,收到了,慢走哈。”

    总的来说,经过这几亿万年的演化,被天界抛弃的诸天神妖在人间混的还是不错的,那些非人类间一眼就能看穿的“特性”,放在人类眼里,顶多就是一个人的独特风格,并不会遭人非议。

    人类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种族,可能是因为他们无知,没有见过神妖,但是这已经很难得了。

    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蹦蹦跳跳的从窦榆面前走过,手里拿着一柄五彩斑斓的荷花彩灯。

    看见窦榆在盯着自己看,小女孩抬起花灯显摆似的一晃,随即扭过头快步跑了。

    “欣儿!你别跑!”

    她的母亲在后面提着一大包东西,趿拉着一双只包脚趾的红色高跟鞋,仓皇的跟在后面,她的头歪着,夹住肩膀上的一只正在通话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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