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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金黄酥脆的油炸蝗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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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沐见李世民在低头思考,也没打扰他,以为李世民在想着开设钱庄的事情。

    他哪会知道,李世民准备给他安排一段姻缘,把从小体弱多病的女儿许配给他。

    “少爷、你要的菜来咯。”小二这时端着一盘金黄色的菜肴走了过来。

    他把一盘菜放在桌子上后,还用怪异的眼神看了两眼盘子里的菜,打了一个冷颤转身离开。

    低头思考的李世民,忽然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瞬间把思绪拉了回来。

    “咔嚓、咔嚓……”苏沐用筷子夹起盘子里的菜,吃得嘎嘣脆,还露出满足的笑容。

    “苏少爷、此物是什么菜?我老李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老奴也是第一次见到,闻着味道就很香。”

    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直咽口水,拿起筷子也吃得嘎嘣脆。

    “这味道、实在是美妙,天下间居然还有如此美食!”李世民一边吃一边感慨起来。

    “确实、此菜色泽金黄,吃起来酥脆可口,用来下酒简直就是绝配啊!”长孙无忌附和道。

    趴在桌子上装醉的程咬金忍不住了,菜才刚上桌他的鼻子就抽动起来。

    他一直在艰难的忍着,可对于吃货的他来说,实在是忍不住。

    “哎呦!俺这头怎么晕乎乎的,俺刚才是喝醉了吗?”程咬金摇头晃脑的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连忙拿起筷子就去夹菜。

    “咔嚓、咔嚓……”

    一时之间、程咬金手中的的筷子都化成虚影了,嘴巴也一直没有停过。

    苏沐都直接看愣了,就程咬金这虎背熊腰的体格,没想到使用起筷子如此灵活。

    就跟张飞用绣花针绣花一样,非常违和。

    “老黑、你少吃点,一盘子菜都让你一个人吃掉大半了。”李世民呵斥道。

    他都还没吃够呢,暗道以后不能带程咬金出门,这丫的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

    而且还跟他抢吃的,实在是不太醒目,拎不清自己什么身份。

    程咬金面对美食,根本不把李世民的话当回事,嘴巴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很快一盘子菜就被解决完了,李世民他们还露出意犹未尽的样子。

    “苏少爷、此菜是用什么做的,我们跟着老爷走南闯北,见识过各种美味佳肴,可始终看不出这盘是什么菜。”

    长孙无忌舔着嘴皮,眼巴巴的看着苏沐,他要弄清楚是用什么做的菜,好回去以后让膳房的人做。

    味道实在是太美味了,让他流连忘返。

    李世民和程咬金,也竖起耳朵等着苏沐的回答。

    “嘿嘿……”苏沐神秘一笑:“刚才老李不是说,大唐有地方闹蝗灾嘛,我在给陛下解决蝗灾的困扰。”

    长孙无忌:“……”

    他满脑子问号的看着苏沐,我问你的又不是蝗灾的事情,你丫的是不是又开始抽风了,答非所问。

    程咬金同情的摇摇头,叹息起来,看来苏沐因为阉割带来的创伤不小啊,真是个可怜的娃。

    苏沐指着光溜溜的盘子,笑着问道:“你们觉得味道如何?”

    三人齐齐点头:“绝对是人间美味……”

    “如果我说,这道菜是油炸蝗虫呢。”

    呃……

    李世民他们对视一眼,听到油炸蝗虫,他们居然没有恶心想吐的感觉。

    可能是味道太美味了,恶不恶心都无所谓了。

    “苏少爷、你说这道菜是蝗虫做的?”李世民眉头一皱,正色道。

    “没错!”苏沐笃定的回应李世民:“这道菜就是蝗虫做的,如假包换。”

    苏沐刚才认出三人是李世民他们,乔装打扮的以后,就让伙计去抓了一些蝗虫回来,并且给后厨传授了烹饪方式。

    既然要帮李世民,苏沐就决定一帮到底,而且也是在帮老百姓。

    苏沐用筷子轻轻敲击着盘子:“蝗虫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它们既然敢吃老百姓的庄稼,就要有被老百姓反吃的觉悟。”

    “这叫出来混的,迟早要还。”

    苏沐之所以推广以吃制蝗,是因为这个时代没有农药没有化肥,环境也没有被污染,吃了蝗虫对身体不会造成伤害。

    当然、那种体质过敏的人除外。

    苏沐继续说道:“蝗虫本身可以入药,有祛毒、止咳化痰的功效。”

    “所以、吃蝗虫不仅可以治理蝗灾,百姓们还多了口粮,还有治病的药效,一石三鸟之举,我觉得陛下一定会采用的。”

    苏沐其实还有很多话没说,只不过怕李世民他们听不懂。

    比如、蝗虫的营养成分蛋白质高达百分之七十多,还含有十八种碳水化合物以及多种活性物质。

    如硫酸铵苦、辅酶、虫类生长激素等,并带有多种维生素。

    因此、蝗虫绝对是不可多得食材。

    苏沐想了想,蝗虫肆虐,数量绝对是铺天盖地的,只靠人吃的话,拖的时间比较久,还是有很多庄稼要遭殃。

    “对付蝗虫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养鸡,只要鸡的数量够多,哪怕是铺天盖地的蝗灾,要不了多久也会被鸡吃完,这样可以减少百姓的损失。”

    “哈哈……”李世民忽然放声大笑起来:“好、实在是太好了,我想陛下也肯定会采用这个办法的,苏少爷你今天立大功了。”

    李世民急着赶回去,实施今天向苏沐请教的法子。

    跟苏沐告别,约好三日后再来找苏沐体验所谓的风扇。

    然后带着长孙无忌和程咬金,急匆匆的离开了万家酒楼。

    程咬金和长孙无忌也不想多待,他们现在有迫切的事情需要办。

    那就是回家安排下人出去抓蝗虫。

    长安城这边又没闹蝗灾,等蝗虫是美味的事情传开以后,到处都是抓蝗虫的人,到时候他们竞争就大了。

    他们现在得到先机,当然要先下手为强了。

    李世民他们离开后,苏沐也没闲着,带着侍卫们拿着陶罐和小铲子,穿梭在东市的小巷子里。

    “就是这种白色的东西,你们分开收集,越多越好。”苏沐指着墙角的地霜,对侍卫们说道。

    地霜也就是地硝,苏沐准备用来制冰用的,马上天气会越来越热,他可不能亏待了自己。

    “少爷、咱们收集地霜(硝石),是准备开药房吗?”一个侍卫蹲在墙角收集着硝石,忍不住好奇的问了起来。

    硝石在很早以前就开始利用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扁鹊,就已经开始用硝石入药。

    东汉的张仲景还有一个方子叫做《大黄硝石汤》,因此很多大夫都会用硝石入药。

    这种在墙角就能得到的硝石,侍卫们当然认得出来。

    站在苏沐边上的侍卫头头(队正),神神秘秘的看着苏沐:“少爷、你是不是准备炼丹?”

    这个侍卫队正(以后称呼队长)叫做常威,身材壮硕,武艺不凡。

    而且高阳公主叫来的这些侍卫,可不是普通人,他们是北衙禁军,李世民真正的私兵。

    高阳公主能把他们调来当侍卫,可想而知李世民对高阳公主的偏爱。

    当然、也少不了李世民对大唐超市的看重。

    常威猥琐的挑了挑眉:“少爷、听说龙虎丹特别猛,吃一颗可以横扫怡红院里的姑娘。”

    苏沐:“……”

    他真想撬开常威的脑袋,看看他里面装的是什么,太尼玛的猥琐了。

    本少爷是那样的人吗?需要吃什么龙虎丹吗?

    你丫的瞧不起谁呢。

    常威见苏沐脸色不对,忽然反应过来,苏沐是个阉人。

    这可把常威吓得冷汗直冒,苏沐的才华太过耀眼了,让常威他们都忘记苏沐是阉人的身份。

    而且苏沐为人很随和,跟侍卫们经常有说有笑,打成一片,所以常威才什么都说。

    常威讪讪说道:“那啥、其实姑娘们更喜欢的是手。”

    “少爷你十指修长,灵活自如,能屈能伸,一手能泄洪、一手能让枯井涌泉回春,双指探洞可破万门……”

    “若是让怡红院的姑娘遇到少爷你,肯定会爱得死去活来。”

    呃……

    苏沐越听额头黑线越多,这尼玛的肯定是靠关系进入北衙禁军的。

    苏沐这次还真说对了,常威除了自己本身武艺高超,还有就是北衙禁军是可以世袭的。

    当初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就是靠着北衙禁军,因此、从北衙禁军退休的,可以让亲人顶替。

    “你丫的、信不信我找几个两百斤的肥婆弄死你,别废话、抓紧时间弄好回去喝酒去。”苏沐笑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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