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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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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亮。

    告别了岗哨,告别了岳爱国。

    前方就是白云市,也再无政府军,一路上,陈歌只能和三只御兽相互依靠。

    再次启程,陈歌背着背包,漂亮男孩也化身老马,身上驮着两个行李袋。

    一边一个,十分匀称。

    这两个行李袋,满满当当,都是岳报国赠送的物资。

    除了水之外,还有大批牛肉干。

    最让陈歌感动的,是物资里还有一些消炎药。

    在战事时,药品都是弥足珍贵。

    岳报国能把消炎药送给陈歌,可见他已经把陈歌当成自己人。

    打开地图,陈歌选择了小路前进。

    主要白云市太不安全了,如果在大路上明目张胆前进,那就是活靶子,走小路安全很多。

    走小路,需要七绕八绕,所以效率大大降低,原本四天的路程,延长到了八天。

    好在物资够了,绕路并不是大问题。

    就这样,七天过去……

    “吼吼吼……”

    “老大,快看,那是什么?”

    眼见还有五十公里的路晨就到大溪地,陈歌打算一鼓作气,连夜赶路。

    可路过一条小河时,瑞斯塔轻吼一声,停了下来。

    只见瑞斯塔眺望河对岸,眼神有些奇怪。

    陈歌看去……

    什么也没有,除了一排垂柳和杂草,毛都看不见一根。

    “看什么?”

    陈歌瞅了瞅瑞斯塔。

    “吼吼吼……”

    “有人,绝对有人!”

    冷面阎罗从来不喜欢开玩笑。

    它说有人,那么一定是看到人了。

    “走,去看看!”

    白云市沦陷了好几个月,活着的人越来越少,就算真有人,要么是运气好的幸存者,要么就是雇佣兵,现在连政府军,都已经放弃这里了。

    连续走了七天,也只看见了舔食者,还有几个不认识地心怪兽。

    如今河对岸出现人,是陈歌意料之外的。

    绕了一段路,走过拱桥,来到对岸。

    这里和陈歌之前看到的一样,除了一米多高的杂草,就是一排排垂柳,什么都没有。

    “吼吼吼……”

    瑞斯塔轻吼一声,向杂草丛走去。

    清风拂过,杂草随风飘摇。

    害怕出意外,陈歌拔出唐刀,以防不时之需。

    “咳咳咳……”

    突然间,杂草中传来了咳嗽声。

    接着,一个流浪汉模样的男人,从杂草中站了起来。

    男人身躯干瘪,浑浊的眼神,又脏又长的头发缠绕在一起,一股难闻的味道,同时散发出来。

    这种味道,连雄狮都不愿意靠近。

    原本向前走的瑞斯塔,立刻又退了回来。

    “你……你们是谁?”

    流浪开口,口中露出一排大黄。

    “路过!”

    陈歌有些倒胃口,敷衍两个字之后,打算离开。

    “等等!”流浪汉不干了,他仔细打量了一下陈歌,还有三只雄狮,有些激动,“你是御兽师对不对?”

    陈歌回头,警惕看着对方,“是又如何?”

    “太好了!”流浪汉突然显得无比激动,说道:“救我出去,给你报酬,一千万……不对,是一个亿,只要带我出白云市,就给你一个亿!”

    “你丫有毛病!”陈歌懒得搭理他,掉头就走。

    所有城市沦陷时,都有一个铁规矩,那就是有钱人最先得到消息,也最快撤离到安全地带。

    这一点,毋庸置疑。

    无论哪个老总都怕死,所有退路早就安排好。

    至于这个流浪汉的话,八成是吹牛逼。

    陈歌可以很确定,如果他那么有钱,早就离开白云市了。

    忽悠自己没关系,侮辱自己智商不行。

    想到这里,陈歌决定离他远一点。

    “听说我!”流浪汉急了,一个小跑,抓住陈歌的背包,“相信我,我真有钱,要不这样,不信你打开手机搜一下我的名字,王有财!”

    “王有财?”陈歌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一时又想不起来。

    随后打开手机,输入了“王有财”三个字。

    浏览器跳出来时,陈歌不淡定了。

    看了看流浪汉,又看了看手机上跳出来的照片,确实是一个人。

    的确,王有财是有钱人。

    可他做不了飞机,也无法做高铁,甚至在和平时期都出不了白云市,只因为他是“老赖”!

    什么是老赖,就是欠钱不还。

    这也让陈歌明白了,为什么有钱人都跑出白云市,这个王有财还待在这里原因。

    “特么的,原来是个老赖!”陈歌更懒搭理他。

    “别看我是老赖,其实我可有钱了!”眼前陈歌看不起自己,王有财立刻解释,“我的财产只是转移了,一口气拿出十个亿,没有问题。”

    “十个亿?”陈歌掰手指,“个,十,百,欠,万,十万……”

    “只要带我离开白云市,一个亿,就是你的酬劳,如何?”王有财开始下血本。

    之前因为欠债不还,被限制出白云市。

    这也是他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这里原因。

    在这里沉寂了一段时间,他也算想清楚了,钱再多,也买回命。

    以前他觉得钱比命重要。

    此刻他才知道,再多钱也买不回命。

    只有经历过,才能了解孰轻孰重。

    “得了吧!”陈歌一把拍掉王有才的手,厌恶说道:“你确实有钱,老赖都有钱,不过就算我把你带出白云市,你也不会履行自己承诺,我还是拿不到钱,毕竟狗改不了吃屎!”

    老赖话如果能相信,母猪都能上树。

    “我先给定金!”王有才不依不饶,立刻跑回灌木丛,随后拿出一个双肩包,塞给陈歌,“这是定金!”

    陈歌无语……

    老赖的脑回路,果然不同常人。

    一个破烂双肩包,就想当定金,真特么侮辱人。

    下一刻,打开双肩包。

    真香……

    整个双肩包,鼓鼓囊囊,全是黄金首饰。

    王有财嘿嘿一笑,“白云市沦陷后,我就到处去捡值钱玩意,很多尸体上都有金银首饰,银子我不要,专门捡金子,几个月捡了这些,怎么说也值个两三百万。”

    本来陈歌很高兴,可一听说这些黄金全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立刻晴转阴。

    “老赖就是老赖,这种情况下,还整天忙着发财,也是没谁了。”

    “嘿嘿,想发财,就得铤而走险,你带我离开白云市,这些黄金就是定金,等回去,我再补你一个亿。”

    陈歌看着金灿灿的首饰,突然愣住。

    随后,从双肩包里拿出了一个手镯,看了又看,嘴唇开始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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