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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1章 变化(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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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91章  变化

    首都。

    小雪初晴,风和日丽,是个外出溜达的好天气。

    外加时间又临近春节,海淀小镇上格外热闹。

    刚从南方回来的李建昆,裹着一件带翻毛领的军大衣,戴着狗皮帽,实在毫无风度可言,至少在他自己看来是这样,与沈红衣并肩而行,漫步在街头,两人的手臂不时撞在一起,爱情的甜蜜荡漾而出,笼罩着二人。

    沈姑娘倒是已进化出北方人抗冻的体质,穿着一件半高领的白色羊毛衫,外面批着黑色呢子大衣,不系扣子,同色的皮靴顽皮地故意去寻那些积雪和冰晶踩,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她左肩膀上挎着一只深棕色的皮包,戴着同色系的猪皮手套,及肩的长发随意披散着,乌黑,笔直,好似一块纯黑的缎面。

    沈姑娘现在是一个正儿八经的职场女性,再加上多年来广受因做买卖而对南方的时髦,有前沿认知和接触的李云裳、鲁娜、许桃等人的影响,已经变得颇为会打扮,不知道她平常是不是也这样穿,不过那对粉嫩耳垂上的一对银色花朵形的耳钉,暴露了她为这次约会刻意装点过的小心思。

    因为在这样的寒冬腊月里,那对装饰除了散发出美丽外,实在不可能带来任何舒适感。

    耳畔传来悠扬婉转的旋律,从街边的某家商铺内传出,那是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它在此时这个国家的传播度,可以参照后世凤凰传奇的《月亮之上》,即使这位歌星的歌仍然被视为洪水猛兽。

    当某种东西禁无可禁,受老百姓热烈追捧,且并不会造成泼天大祸时,宽容才是最理性而有格局的做法。

    “嚯嚯!这想轮到,不得排到天黑?”路过街边一家店铺时,望向沿着门外屋檐下排起长队的姑娘和大妈们,李建昆脚步微顿,打趣说。

    “现在过年,人更多,天黑都不一定能排到。”沈姑娘搭话。

    李建昆看看她如瀑的黑发,笑着问:“你咋不烫一个?”

    沈姑娘怔了怔,反问:“你喜欢?”话说完才意识到不对,两坨红艳掠上脸颊,垂下小脑瓜不敢看李建昆。

    “不,我还是更喜欢黑长直。”李建昆咧嘴一笑。

    黑长直?沈姑娘心想:头一回听到这么俏皮的描述,不过还挺贴切。

    李建昆用手臂碰她一下后,两人继续前行,整条街生意最好的就数这家“如意理发店”,据沈姑娘讲,临近年边这一阵儿它每天都这样,营业时间内甭管什么时候过来永远在排队。

    它和它的“同仁”们的作品,又很好的呈现在街头,在这个不是周末,有闲又有钱出来逛街的女性们,多半都顶着羊毛卷。

    路过街心公园时,里头传出一阵与邓丽君完全不同的音乐,躁动,富有节奏感。李建昆和沈红衣驻足眺望,只见公园里聚集着一大群穿着喇叭裤的小年轻,男女都有。

    他们个性飞扬,放肆地舞动着青春,旁若无人地跳着一种很前卫的舞蹈。

    沈姑娘还是头一回见到这种舞,她看见有人在模仿擦玻璃的动作,仿佛身前真的有块玻璃样活灵活现,大眼睛里透露出一股新鲜和稀奇。“这是什么舞呀?”

    “霹雳舞。”

    沈姑娘莞尔一笑:“真的很霹雳。”

    公园外围的水泥花坛沿子上,扎堆坐着另一种小年轻:

    他们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纸质粗糙的书籍,霹雳舞动感的音乐也无法吸引或干扰他们丝毫,全身心徜徉在书本的世界中。

    冬日的暖阳洒在身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看书,倒确实是件人生乐事。

    沈红衣好奇地凑近过去,俯身前行,偷瞄几眼后,回到李建昆身边,耸耸肩头说:“多半是《射雕英雄传》和《笑傲江湖》。”

    她说这话时,眼神还在停留在一个十岁左右的小书虫身上,似乎有些惋惜。

    李建昆却有不同看法:“这么小能把金庸看得津津有味,可见理解能力相当不错,往后的文字功底也会远超同龄人。精神娱乐还是很重要的,未必是坏事。”

    这话沈红衣倒是没法反驳,其实这两本她也看过,只是看得并不起劲,如果是小说的话,她倒更喜欢类似《人生》那种。

    话题聊到文字上,李建昆边走边问:“工作怎么样?”

    “还行吧。”

    “还行你叹个什么气?”

    主要因为工作的模式和内容,与沈姑娘所想大相径庭。

    她本以为编辑部的工作,应该侧重于文案,那也是她的长项,主要待在单位里以笔为刀。而事实上,她现在平均一个礼拜至少有四天时间在外面跑,做着类似于记者的新闻取材的工作。

    这还没什么,开始由于和想象中的差别,有些不适应,渐渐地也习惯了,甚至喜欢上这种公费出差四处走走看看的感觉——

    十一月份她还去过一次东北。

    这充实了她的见识和人生。

    问题是:有些工作内容,并不是她所愿意的,又无力抗拒。比如这次上面布置的一个任务,属实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沈红衣从棕皮挎包里取出一本杂志,翻到其中某页,捧到李建昆眼前,让他打量。

    这本带有彩绘封面,印刷的是一名车间女工认真工作的场景的杂志,名叫《中国妇女》。

    李建昆低头望去,定眼在沈姑娘给他看的页面,上面有一篇格外时髦的广告,内容是这样的:

    “我是一名煤矿工人,二十七岁,父母已故,兄弟四人,房八间,现在每月工资八十元。我热爱煤矿工作,文化程度小学,无疾病,身高一米六四。

    “如哪位未婚女子不嫌弃俺是煤矿工人;如谁家中只有女儿又有心招婿的话,我愿意到女家落户,尽养老之责;如哪位丧夫之妇有心另寻伴侣的话,均可来信或见面……”

    没错,这是一则征婚启事。

    李建昆着实被惊到,接过杂志仔细再打量一遍,真没想到一九八四年已经出现这么时髦的事。

    “全国第一个征婚广告,知道这本杂志卖疯到什么程度么?它是月刊,这月的销量截至目前,比上月翻了十倍。”

    沈姑娘一脸无奈说:“我们社刚起步,正急于提升销量,领导看中这个噱头了,想在每天的报纸上弄个固定板块,专门搞征婚广告,交给我们小组负责。”

    <div  class="contentadv">        “好事呀。”

    “……好事?”沈姑娘欲哭无泪,她想做的工作是以笔为刀剖析社会现实,而不是当红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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