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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孤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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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三章 孤乞

    少年名叫孤乞,是个孤儿,属于那种孤儿得很干脆的类型。请记住我们的网址小说 手打不知道父母是谁,不知道自己姓什名谁,也不知道家住何地。

    他唯一知道的就是,今年他八岁,要活到八十岁,八百岁,甚至更加久远。

    孤乞的人生与众不同,这一点要追溯到三年以前的那个雨夜。

    天雷响彻,大地振动呻吟,闪电银蛇在浓如凝墨的天空狂乱舞动,印亮大雨倾盆的雨夜。

    一个小乞丐畏缩成一团,躺在一间破庙的草堆中。破庙里的空地上,燃烧着橙黄温暖的篝火,火堆在添进柴火的时候,蹿起一篷高高的火苗,被湿润的风吹过,立即如流星坠落天河。

    一群老少不一的蓬松式头形的乞丐围成一圈说着琐碎之事。

    “外面的雨真大呀,大黄我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见到。”

    显然,没有人对像某条大黄狗一般名字的乞丐所说的话题感兴趣。

    “对了,小花。听说金莲嫂的豆腐铺子来了一位新的豆腐西施。你在那一段混,见到没。”

    “,小伊呀。给你说过多少次了,别老小花小花的叫,知道的是在叫我,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叫一只猫呢。还别说,真有这么回事,那个水灵呀。”

    乞丐也是人,而且这里是清一色的男丐帮,对于女人这个话题顿时变成了热点。一会就吹得天花乱坠的,在这么一个雷雨交加的雨夜里,倒也有几分融洽。

    然而,那个在角落减缩成一团的小乞丐就显得那么特别的孤寂,无人问津,无人说话。有如一只远离羊群,埋头吃草的羊。

    一声特大的惊雷炸响,整个天空都像是被撕裂,大地颤抖,顿时吓了这群蓬松头乞丐心里咯噔一跳。不过,旋即又释怀开来。高谈阔论起了豆腐西施喂养的那一对又花又白的大白兔。一时间,吞口水的声音比炸雷还要响彻。

    破庙被一闪而过,不知道击落在了什么地方的闪电映得亮起来,庙堂正中一尊狰狞的恶鬼雕塑昙花一现,拳头大的一对黑白眼珠永远的冷漠无情,注视世间一切。

    除了那尊恶鬼雕塑之外,没有人注意到就在闪电隐没的瞬间,一道妖艳的红光撕裂厚重的雨幕而来。

    电光火石间,在庙堂里急旋一圈,最终,像是有所决择,一闪而没。没入了卷曲在角落里那个孤寂身影,小乞丐的脑袋里面,消失无踪。

    瞬间,安静畏缩在一边的小乞丐突然全身颤抖起来,他感觉脑袋突然裂开了一般的疼痛。雨声哗哗,铺天盖地,无际无崖。小乞丐的呻吟声在雨的世界里微不足道,被分解淹没。

    疼痛一波一波冲击着小乞丐的脑袋,如同一个巨汉,手执重锤全力敲打般。没有坚持一会小乞丐就痛苦的晕了过去。

    他单薄的身躯,始终小绵羊般卷曲成一团,在这个冷漠的世界,冰冷疯狂的雨夜,篝火和欢声笑语之外,如此的柔弱。

    浑浑恶恶的思想仿佛被一道冲破层层乌云,照亮天地的黎明曙光照射中,污秽被一点点淘洗干净,顿时变得蓝天白云般清晰明朗,山涧溪流般清澈通透。

    小乞丐悠悠醒转的时候雨夜依旧,只不过篝火已熄,所有的乞丐都已经入睡,传来香甜的鼾声梦呓。

    除了偶尔雷声过后的闪电在一刹那间照亮沉闷的大地之外,黑夜伸手不见五指。

    然而黑夜再也无法阻止小乞丐亮堂得跟明镜似的思想。他原本呆板的眼神变得灵动异常,每一次转动开合都有智慧的光在里面流动。

    在红光没入小乞丐脑袋的那一刻起,改变了他之后整个的生活轨迹。雷光闪过,小乞丐原本木纳的脸上似乎有了高贵的气质存在。

    仿若一朝明悟了,模糊的世界被明悟之光照耀,清晰明朗。

    小乞丐明白了自己的身份,乞丐。乞丐这个身份对他而言百感交集。但是,更多的是耻辱,无奈。于是,他决定要改变。甚至,此刻在他心里多了一道从来没有过的东西,执念。他唯一的执念就是,活下去变成强者。

    小乞丐就那么静静的默默坐着,心里面百味陈杂。

    过了一会,喃喃轻语道:“自幼孤儿,多亏了有这么一群乞丐的照拂,要不然我活不到现在。乞丐于我有大恩德,以后,我的名字就叫孤乞吧。”

    他憋眼看了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暗道:“以后的生活,有得罪受了。五岁,嗯,才差不多五岁呀,能干什么呢,要饭呵呵。”他自嘲苦笑着摇了摇头。

    第二天一早,雨后放晴,注定今天是一个大好的天气。

    破庙里面的蓬松头式乞丐三三两两的从睡梦中醒来,偶然间发现小乞丐不见了。他们不禁悲从心起,都猜是在哪里饿死了。

    小孤乞离开了破庙,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谁都不会猜到,一个传奇的开端,始于这个破庙。然而,无数年后,破庙依然。但是,因为一个王主,传奇男人的存在破庙人来人往,香火鼎盛,与破败形成鲜明的对比。

    破庙也将有它的新名字,祖地。

    风云城,紫薇大陆的一个边陲小城,人口五六百万的样子,主要由大大小小的家族组成,其中最大的家族有四个,孤钱孙李。他们几乎掌握了风云城百分之八十的平凡生意往来。

    风云城虽然是边陲小城,但是因为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也并非无关轻重。商甲常云集于此,倒也有几分小繁华。

    小乞丐孤乞摇身一变,顿时有如某个大家庭的小公子一般,衣着华丽,人也干净,精灵异常。哪还有半点破庙里小乞丐的样子。

    问他衣服哪里来的呵呵,不就是别人晾晒在房前屋后的么。那个,啥羊来着不叫偷的。

    他在风云城大街上欢快的跑着,每一次和某些大腹翩翩的老爷身边擦肩而过,他小小的手里就会多出一个小小的袋子。

    也亏得他乞丐出身,吃不饱肚子的时候经常从树洞子里掏肉虫子吃,练就了一双巧手。

    孤乞离开破庙已经一个月了,自从那个雨夜之后,他再也没有行乞。

    按起码的标准来说,行乞和行盗虽然只有一字之差,起码也算是个技术活吧。虽然同样丢人,但是这种丢人的方式是让别人丢钱包,而不是在大街上让人像对待老鼠一般的厌恶。

    小乞丐,不,他的名字叫孤乞。他实在是太小了,小得属于超级童工类型的,难以靠除了偷要之外其他的手段养活自己。

    所以他把从别人腰间摸钱包的事情称为顺手牵羊。

    其实,他也有自尊感,但是肚子饿了自尊感可不能当饭吃呀,反正顺手牵羊又不叫偷。

    所以这一个月来孤乞的生活比他在破庙好了不知道多少倍。除了正常的花费,有多余的曲钱他就偷偷的跑到破庙去散财。

    他的观点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但是,有的人生来就只有做乞丐的命。这一个月下来,他散的曲钱已经足够这些乞丐改变自己的命运了,但是似乎那些乞丐认为天上本来就因该给他们掉馅饼一样,每天用着孤乞顺手牵来的曲钱,吃了睡,睡了吃,等死。

    然而,一个月后,这群蓬松头式乞丐悲哀的发现,老天爷开眼也就那么点时间呀。曲钱毕竟不是鸟粪,随时都能从天而降的。

    一个月后,孤乞就停止了自己的行为。他不可能为了这些乞丐顺手牵一辈子。

    人如果没有自己改变命运的决心,哪怕是曲神也帮不了你。

    三个月匆匆而过,孤乞已经可以用富于在风云城租一间小屋了,于是他有第一个家。

    他的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特别的强悍,这个世界上一些简单的文字他学会了不少。自学,买书看,这是他了解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的主要途径。

    孤乞了解到曲是他唯一变成强者的一条路。

    这个世界大多都与曲有关,强者叫曲师,硬通货叫曲钱,强大的野兽叫曲兽等等。

    人的极限和智慧都需要在生死边缘时常磨炼才能够突破,当顺手牵羊者可不利于成为强者,于是孤乞放弃了顺手顺心的生活,坚定的走出风云城开始了猎兽之旅。

    现在他终于可以真正的用双手找饭吃了。

    第一年他就可以猎杀一些细小的动物支持自己的生活。

    第二年他打的猎物除了足够自己的食物外还有富余。

    光阴如梭,一年一年匆匆而过,这一年他更是可以猎杀曲兽了,但只能是有所选择的一级曲兽。而熊类品种,还是他涉险第一次尝试,所幸他成功了。而且还是一计双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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