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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大可利用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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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哥说“别打了”,那些人还真听话,都停了手,其中有一个人,又踢了明烨一脚,喝道:“起来,少装蒜”

    这一脚,不轻,但踢的是大腿肉厚的地方而不是要害,显见得是遵从“有哥”的话,不想搞出人命。松花楼即将开张,要是死了人,那可就真是不吉利了。

    明烨渐渐有了知觉,只觉得后心的那一掌痛彻心肺,喉咙里又腥又甜,一种热乎乎的液体不受控的朝外涌着。

    巨痛中,明烨反而清醒了,实力悬殊,他头脑里早没了伺机反扑的念头,但他知道江湖中人大多受硬不受软,一个人一旦受制于人,如何哀告求饶,也是白费,反不如挺起脊梁,表现得硬朗些,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即使仍难逃一死,起码也可以死得痛快些。

    明烨摇摇晃晃的,慢慢的站了起来,先是手撑着大腿,弯腰咳吐出嘴里的血污,通气些了,就暗自深呼吸两下,然后慢慢直起了身子。

    虽然嘴角不断有血水涌出,可明烨却紧抿着嘴,将双手背在身后,神情镇定,傲然而立。一双眼睛里清辉重现,看起来竟是那么的深邃和明亮。

    “大鱼”等人,见明烨神色镇定,夷然不惧,都不禁微微露出一丝钦佩之色。就连有哥,也不由得心头微微一凛:这人本事虽不济,胆儿却不小。

    内堂里一下子又静了下来。

    有哥又上下打量了明烨几眼,用一种轻蔑的且又带着几分讽刺的口吻揶揄:“怎么还愣着拔枪啊,怎么不拔了胳膊窝不是还有一把吗”

    明烨的眼神,立时就是一暗,后脖的枪被人家搜去了,还以为别人不知道自己在左腋下还有一个枪套、还有一支枪,不曾想,人家压根就知道

    “因为,输了要认,栽了要忍。”明烨仍背着手,身姿挺拔,说得很慢,很平静。

    明烨自己都奇怪,生死关头,自己怎么会如此镇定。

    有哥双眼瞬也不瞬地盯着着明烨,眼神中带着惊诧,也带着赞许:“哦你还挺懂规矩。”

    有哥一摆下巴,便有人上前,对志远搜身,志远腋下的短枪也被拔走了。但当那人拿着绳索要将明烨捆绑起来时,有哥却轻轻摇头,用一个眼色,将那人止住了。

    解除了威胁,有哥便走到一张椅子前坐下,从腰里掏出烟袋,点上火抽了两口,双眼端详着明烨,像是自言自语地说:“这小子,怎么瞅着,和咱当家的哥儿有点像呢”

    “就他,也配和咱哥儿比”胖子不忿地叫道:“咱哥儿是人中龙凤,他算哪棵葱”

    有哥久久地凝注着明烨,眼神里渐渐有了些暧暧的东西,那目光就象是一个大哥哥看着心爱的小弟弟。

    有哥目光的变化,明烨全看在眼里。

    这种怜爱的目光,昨天在万里河,也曾在有哥的眼睛里出现过。

    明烨是个聪明人。

    聪明人最善长的就是察言观色。

    明烨忽然间福至心灵──虽然不知道有哥为什么眼里会出现这种怜爱,但这很可能是一种大可利用的感情。

    明烨这几年,混的地方可是上海,本又有心学习和结交,故在人情世故上颇为来得,看风使舵,随机应变,顺情说好话儿,在明烨实在是拿手的好戏。好好的和这“有哥”套下近乎,说不定,自己可藉此逃出生天

    “你叫什么”有哥问明烨,神情已回复严肃。

    “叶明柳。”

    有哥闻言,眼色一下子就更深了,双眼瞬也不瞬地盯着柳明烨好一会,才又问:“昨儿你说你是在红石学生意的,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哪来的枪”

    “我是学生意的,没骗大哥哥,枪是买来防身用的。”

    一声“大哥哥”,叫得甜沙沙的,明烨旨在攻心,也不管肉麻不肉麻了。

    “哼”有哥一声冷笑:“防身防身枪要插在后头在县城里,你又防什么身”

    “嗨,甭跟他泡蘑菇”一旁的胖子早不耐烦了:“这小子,就没半句真话,跟他锣嗦个啥,妈了个巴子,把他往警署里一送,让他尝尝吴大爷的屁香不香,看他还嘴硬”

    明烨听了,心中恨恨不已,喉咙里一甜,又一口血冲了出来。

    有哥看一眼明烨,然后白了胖子一眼,说:“你得了吧,少造孽”

    “那这小子怎处置”

    “大鱼”插了一句:“他身上带枪,照理,应该送警署”

    有哥沉吟半晌,说:“算了,让他走吧。”

    跟着就看着明烨:“你走吧”

    明烨先是一愣,为什么会这样

    死里逃生啊,这一劫,渡得也太容易了吧话都还没说几句,自己甚至还没逮到机会对那“有哥”溜须拍马、讨好奉承。

    到看到那有哥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或是说反话,明烨不禁黯然无言,热泪几乎夺眶而出不是自己有本事,而是这位有哥,有心并执意的,要放自己一马

    明烨没先动脚窝子,而是抬眼,双眼亮晶晶地望着有哥,哽咽着说了句:“多谢大哥哥。”

    “得了得了,走吧”

    明烨忍着痛,鞠了一躬,转身就要走。

    “等等”大鱼厉声喝道:“你这一衣襟的血,就这么走出去,不是给咱惹事吗你先把外头的衣裳脱了再走”

    明烨转回身,看大鱼一眼,自己衣襟上血渍斑斑,是出不了街,但大鱼显然另有用意,他要看自己的

    枪套,要看自己的枪,是怎么藏枪的。

    那大鱼仿佛会读心术似的:“你瞅啥瞅咋的,里头的东西不想被人看哼,咱就是要瞧瞧别磨叽,赶紧的,脱”

    要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脱衣裳,明烨觉得这是莫大的污辱。

    明烨看一眼那位有哥,有哥大坐着自在抽烟,看模样,不会阻止大鱼。

    明烨并不知道,他身上的枪套和那李阎王的很像,别说大鱼想看了,那位有哥也想看。

    喉咙又甜了,明烨紧咬下唇,硬把那些又腥又甜的玩意吞了下去,唇上已咬出了深深的牙印。

    大鱼冷冷地:“你耳朵聋了”

    明烨向大坐在椅子抽烟上的“有哥”,深深地又鞠了一个躬:“承蒙大哥哥爱屋及乌,放了小弟一条生路,小弟铭感于心,小弟斗胆,求各位大哥哥再赏个脸,让小弟保全体面。”

    大鱼冷哼了一声,才要发作,被有哥一个眼色止住了。

    有哥问明烨:“爱屋及屋什么屋不屋的”

    语气挺和缓。

    明烨只得解释:“爱屋及乌,是一句成语,前一个屋是房屋的屋,后一个乌是乌鸦的乌。出自尚书大传.大战,原意是喜欢一所房子,就连房上的乌鸦也一并爱上了。就象大哥哥为着爱你们的哥儿,就对我也网开一面,因为大哥哥觉得我有点象他。”

    有哥留心听完,看明烨的眼神,深了许多。

    沉吟半晌,看着明烨,和气的问:“爱屋及乌,这四个字,你会写不”

    怎么会这么问明烨有点愕然,只得点点头。

    外表看似愕然,明烨心中那一闪念却是:自己赌对了那果然就是一种大可利用的感情那个有哥,对其当家的哥儿,不但忠心耿耿,而且十分关切疼爱,自己的话,是说到他心坎里去了。

    一定要绷住了,再加把劲,好好的利用“有哥”对那“哥儿”的感情,自己一定能逃出生天

    明烨瞬间斗志昂扬,可就在这个时候,他捕捉到那个有哥,眼中闪过一道锐光那如鹰一般锋锐的眼神,一闪而过,之后就深遂沉静,意味深长。

    明烨心中格登了一下:是自己在利用别人还是别人早就已经看透了自己,在顺势而为只怕是自己眼中的起落,早就已经全落在这位有哥眼里了奇怪了,为什么这位有哥,不但不难为自己,还有心主动的放自己一条生路呢

    那位有哥,放下烟具,从怀里摸出一个小本本并半截铅笔,对明烨一招手:“过来,帮我把那四个字,写在这本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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