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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爱慕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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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赞留着清爽的短发,五官立体,是那种有点攻击性的帅。但因他白的有点不健康,黑眼圈又很浓,再配上慵懒的声音跟腔调,减弱了那一部分攻击性,反倒给人一种好相处的感觉。

    很受女生欢迎。不过他常年闭关,除了期末考试几乎看不到他本尊,是樱花大学的“迷之存在”。

    曾玉有些意外的看着沈赞道:“你知道一夕?”

    沈赞眉眼含笑的看着苗一夕道:“大名鼎鼎,怎么会不知道。”

    曾玉笑笑:“也是。一夕可红了。”

    苗一夕有些尴尬的笑笑,她真不想红。

    沈赞:“上车吧。路上再聊。”

    苗一夕顾着对曾玉笑了没发现男生的目光一直在她头顶。倒是曾玉,很敏感的察觉到了。她感觉沈赞对苗一夕很有兴趣,而且是那种很明确的兴趣!不禁咬了下唇,好在她发现苗一夕并没有看沈赞——一般情况下,没有哪个女生会不看沈赞。他是真的好看,不看会可惜的那种。

    曾玉想着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事情多了去了,就算沈赞对苗一夕有那种意思也不代表会有结果。如果能在苗一夕这里碰一鼻子灰就更好了。

    曾玉为了这个小心思也就没有刻意把他们分开,而是顺其自然。

    上了车,苗一夕挨着曾玉坐下,沈赞随后过来拍拍曾玉的肩膀道:“我不想坐后面。”

    那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实在叫人讨厌,可因他那张好看的脸,加上懒洋洋病怏怏的气质实在叫人讨厌不起来。

    苗一夕有些好奇的看着他,然后就看到曾玉站了起来,一脸宠溺的道:“那你坐这里吧。”

    “还是我跟他换吧。”苗一夕急忙站起,她并不想跟异性坐太近——小丫头时刻没忘她是人妻的事情!

    曾玉却很坚持:“不用。后面都是些你不认识的人,多无趣啊。”

    苗一夕心想她也不认识他啊!

    然而曾玉还是利索的起身让出了位置,还从书包里掏出一桶薯片塞给沈赞,道:“把一夕照顾好哦。”

    沈赞做了个遵命的手势,乖得一比,就跟一只小奶狗似的。

    曾玉最喜欢他这副人畜无害又有点柔弱的样子,笑笑走了。

    沈赞坐了下来。

    苗一夕下意识的往里挪了挪,扭着头看窗外。

    对于她的小动作沈赞觉得很好笑,吃了片薯片道:“听玉说校庆那天你的表演出了点小意外。”

    苗一夕一愣,都快要把那事给忘了。只听沈赞说道:“按照玉给我提供的信息,动手脚的人多半是那个虞淼淼。”

    文艺部的部长?

    苗一夕侧着脸看他。

    沈赞又往嘴里送了片薯片,慢条斯理的道:“按照常理推论。活动现场除了她,其他都没有动机。听玉说在学生会里她对你的意见挺大。我想她是在报复你。”

    沈赞说的很一本正经,苗一夕不由得笑了:“你小说看多了吧。”

    “不。”沈赞看了过来,一本正经的道:“我是写小说的。”

    “……”同行?

    苗一夕挺激动的,但很快觉得她还是个小透明,说不出来不太好意思,于是打听道:“你写什么类型的小说?”

    她以为男生嘛会写一些推理啊,破案啊,武侠啊,至少的玄幻吧。结果听对方说:“言情。现言跟古言都写。”

    苗一夕满脸震惊!一个大男生竟然写言情!!!!

    “怎么?”沈赞笑道:“男生不可以写言情吗?”

    苗一夕连忙摇头,倒不是这个意思。她知道一些女生在写男频,那男生写女频也挺正常的。

    “知道卫生棉是男人发明的么?”沈赞冷不丁的说道:“很多事实表明,男人比女人更了解女人!”

    服了!苗一夕感觉对方可能是个“妇女之友”,也就没了那种“男女授受不亲”的想法,道:“能给我看看吗?”

    “可以啊。”沈赞掏出手机递上——新款的智能手机,套了一个粉色的小猪佩奇的外壳,还有一个配套的绒毛吊坠——苗一夕第一个感觉就是“果然是写言情的,手机壳都这么偏女性化。”

    “这是我新开的文。”沈赞俯下身子低着头介绍道:“第一次尝试百合文。”

    “你还写百合文!”苗一夕惊讶极了,她一个女孩子都不敢写百合文呢,他一个男生竟然写百合——好勇敢!忙点进去看,因为太惊讶,急着想看看内容而忽视了那个小小的笔名——十三。

    很久以后,苗一夕才发现,是她从一开始就忽视了沈赞的感情。不管是小时候还是长大后。真是应了那句至理名言:有缘无分!

    苗一夕对这个刚认识的“同行”很是崇拜。看过他写的文才知道“男人比女人更了解女人”是很有道理的。

    新开的百合文字数不多但给人展现的内容已经非常丰富了。把女孩子那种细腻的、矛盾的,充满胆怯的情感写得淋漓尽致。苗一夕不禁怀疑“她不是女人”,因为她从来没有那些小心思。在感情里,她的神经粗得跟水管一样!难怪她的新文下面有读者留言:“感情描写太苍白,没有代入感”。

    哭死……

    原本不抱任何期待甚至有点讨厌的校外活动之旅因为沈赞,苗一夕突然觉得很棒!能在现实里遇到一个志同道合说得上话的朋友真的很好。

    两人从出发到回来,一直在聊天。从百合文聊到纯爱,再到现在言情,甚至连网站都聊了一遍。

    苗一夕发现沈赞是个大宝藏,他对网文的了解程度简直是“骨灰级”的。

    “其实也不算生命。”沈赞神色淡淡的道:“多混几年就懂了。”

    苗一夕:“你什么时候开始写的?”

    沈赞歪头忖了忖,那冥思苦想的样子不知道是记忆力不太好还是记忆太久远了,一时想不起来。

    “确切的说六年级就开始写了。”

    “……”苗一夕差点送上膝盖!惊叹道:“这也太厉害了吧!”

    沈赞却神色淡淡的道:“还好吧。刚开始都是写来玩玩的。”

    苗一夕:“那也很厉害了好不好。”

    沈赞却脚步一顿,道:“你喜欢写网文的?”

    “……”苗一夕不懂对方为什么要这么问,但确实,她的心脏隐隐紧了一下,但很快因为“羞耻”之心把一瞬的心动感觉驱逐了出去,道:“不是。就是觉得很厉害。”

    沈赞却道:“觉得我很厉害就说明你有点崇拜我。而崇拜往往就是爱慕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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