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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办诗会阎王择婿(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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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樱公主大胆握住地煞的手,并主动示爱,把地煞惊得目瞪口呆。.弄得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就像夏天跑暴,一不打雷,二不起闪,三不刮风,没有任何前兆,地煞还来不及做任何准备。

    拒绝吧!人家毕竟是公主,未来的储君,阎罗王的掌上明珠。拒绝,就等于直接驳了她的面子,伤了她的自尊。弄得自己下不了台,公主脸上也尴尬。伤了公主,一切都将前功尽弃,除非你不想在地狱里混了。

    接受吧!地煞又觉得对不起艾米莉,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人家以身相许,千里寻情,自己不是木偶。就是木偶,也有了感情。十几年的两小无猜,朝夕相处,他和艾米莉早已达成了共识,早已心有灵犀。

    这样一来,地煞就只有沉默。此时此刻,沉默是最好的语言。他的一只手就那么被欣樱握着,一直握到夕阳西下,星月满天。突然,欣樱仰起脸,泪光闪闪地笑着说:“地煞,遇见你真好,谢谢你的倾听。时候不早了,再见!”

    地煞有些感动,伸出手,轻轻地拭去了欣樱眼角的泪。欣樱的嘴唇丰满,红润,性感,满怀期待。一颗心也怦怦地跳个不停。地煞咬住牙,忍了忍,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自己,控制住内心里的冲动,笑着说:“公主殿下,晚安,再见!”

    欣樱回到阎王府,回到家,屋子里还亮着灯,阎罗王还没睡。欣樱骨嘟起嘴,也不跟父亲打一声招呼,吹着口哨,吐吐舌头,扮了个鬼脸,一阵风似地冲进了自己的房间,哐地一声摔上了大门。

    阎罗王看见女儿回来,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地。女儿有些刁蛮,有些任性,这是他从小惯的。怪只怪,自己的妻子、欣樱的母亲死得早,女儿跟后母又很不对付,自己事事迁就,处处袒护,让欣樱性格孤傲,受耍小性子,坏毛病一大堆。

    跟女儿吵完架,阎罗王有些后悔。可有些人,有些事,他必须有自己的原则。人没有自己的原则,没有防范之心,他就已经死过一千次、一万次了。感情归感情,道理归道理。一码归一码,两者不可偏费。

    阎罗王算起来,女儿就是一个被感情蒙蔽了的,不讲半点道理的疯子。明明他地煞是桑吉的未婚夫,是转轮法王的人,她却非逼着他委以重任,授以兵权,这不是胡搅蛮缠吗?稍有不从,她就吵,她就闹,她就跟自己赌气。

    当然,女儿也有女儿的长处。比如:孝顺,可爱,阳光,心胸开阔,善解人意。小时侯,她最爱爬在自己的肩上,揪住他的胡须,童声童气地吟唱:“阎罗王,坏东西,脸黑黑,目漆漆,断人生死如草芥,杀人如麻当切菜。”

    阎罗王乐得哈哈大笑,捉住女儿的双手,用手指在砚池里礁了点墨,把女儿的小脸涂得一塌糊塗。女儿也毫不含糊,拿起父亲的衣服就揩,就擦,把阎罗王新换的朝服弄得劣迹斑斑,乌七八糟。父女俩笑成了一堆。

    女大不由爹,还是小时候好哇!阎罗王长长地叹了口气,从如烟的往事中收刹回来。女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见,动不动就骂自己不开化,是老古董。不开化是守旧,传统,老古董是古老加沧桑,老就是资历,不知道有什么不好?

    阎罗王隐隐觉得:变化是从女儿认识地煞以后开始的。之前的欣樱,少不更事,特爱笑,就像《聊斋志异》里的婴宁,动不动的就笑得在地上打滚,脸上两个甜甜的酒涡十分迷人。那个时候,阎罗王也非常开心,日子过得就像糖拌蜜,甜上加甜,不知羡慕坏了多少人。

    可自从去年五月初八,鬼王爷钟馗过生日,鬼使神差吧,欣樱认识了小青年地煞。女儿就变了,变得痴痴呆呆,多愁善感,动不动就发脾气,冲着婢女咆哮。女儿十六、七岁,正是青春发育期,少年怀春,他完全可以理解。

    地煞阎罗王也见过,人长得还算英俊,高高大大,玉树临风。可地狱里英俊的青年多的是,闭上眼睛也可以拽出一大把。地煞出身贫寒,一无银子,二无后台,普普通通的农家子弟,根本没什么特殊可言。

    与阎罗王家族相比,地煞还有遥不可及的距离。欣樱能看上他,就是公主配乞丐,凤凰嫁乌鸦。说一千,道一万,阎罗王根本就看不上这个未来的女婿。可女儿的话,他又不得不听。这就是人性的复杂之处,绕不开的一个怪圈。

    见女儿回了自己的房间,严严实实地关上了房门。阎罗王有些不放心,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趴在门缝里偷听。欣樱似乎特别开心,笑声不断,拉住婢女夏兰的手,叽哩呱啦说个不停。“阿兰,我真是太开心了,泉台好大啊!简直无边无际,落日,归鸦,西风,瘦马。我和他手牵着手,不停地走啊走,渺小得就像尘世间的两只蚂蚁。”

    “公主,你爱他吗?”婢女夏兰警惕地看了门口一眼。

    “爱,为什么不爱?他是欣樱这辈子最爱、最崇拜的男神。他不仅有武将的英猛,还有诗人的气质。来,我来给你朗诵一段他的《清明断章》。怀念太湿,我只有放在纸钱下/把它烧成一叠叠灰烬捏在掌心/不让狂风吹走/孩儿累了,母亲啊/请你伸出手放在我的额头/我是竹叶上的一只蚂蚁/躺在云朵下,生与死如此渺小。”

    “太美了,厉害,厉害!”婢女夏兰拍案惊叹。

    听到婢女夏兰的赞美,欣樱就像俞伯牙遇上了钟子期,找到了真正的知音。她抬起头,仰起脸,大段大段地吟诵:“野花脱离枝头,墓碑字迹脱落/生离死别。不可避免的哀伤与宿命/有春风吹过来。吹着吹着/满山的绿都在大声喘息。”

    “这个疯子,真是走火入魔,鬼迷心窍!”阎罗王暗暗地骂了一句。他不懂诗,却看得出欣樱非常激动,满脸的泪水在灿烂的灯光下熠熠生辉。看来,他要出手了,办一个诗会,找一帮才子,择一个佳婿,来压一压这个地煞的势头。也好让女儿绝了这份念想。

    诗会办在阎罗王府的后花园里,园叫紫薇园。正是暮春时节,园子里百花争妍,春意盎然,蜂飞蝶舞,燕啭莺歌,好一派繁忙景象。一泓碧水浩浩荡荡,从假山石上的龙嘴里飞流直下,泛泛作响,激起了一朵朵灿灿烂烂的水花。

    园子很深、很大,气势恢弘,诗会的规模却很小众。阎罗王精挑细选,邀请了阎罗国四大才子,加上地煞,一共五人。第一个是阎罗国第一大鬼才,叫鱼羊;第二个是诗坛李太白邓星;第三个是过目不忘赵凡;第四个名气最大,人称诗界圣手仙童的楚不奇。

    五个人都是个中翘楚,风度翩翩,才思敏捷,下笔千言,很讨女孩子的欢心,人称粉面杀手。其中四人,鱼羊是拔舌鬼王之子;邓星是石磨鬼王之侄;赵凡是牛坑鬼王之甥;名气最大的楚不奇,来头更大,地位也更加尊贵,他是王母娘娘的亲姨侄,玉皇大帝是他的亲姨父。再加上楚不奇一表人才,玉树临风,一直是阎罗王择婿的不二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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