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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恋女鬼太子买醉(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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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煞在公主欣樱的亲自护送下,远赴阎罗国的西南边陲—无极镇,当了一个无职无权的副镇长,负责主管镇里的农业生产。.shung可以说,除了小时候帮父亲王树扯过秧,插过田,地煞对农事知之甚少,甚至可以说是一窍不通。

    众所周知,无极镇地处莽莽荒漠,茫茫戈壁,久晴少雨,气候干燥,荆棘遍地,五谷不生,根本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再说,地煞只有在水田里耕作过的经验,放在水比油还贵的无极镇,根本就不适用,简直是驴唇不对马嘴。

    可既然当上了无极镇的副镇长,主管全镇的农业生产,地煞就有义务、有责任勇挑重担,哪怕是赶着鸭子上架?他在镇公所搭了个便铺,每天戴着一顶破毡帽,早出晚归,指导边民们种瓜点豆,栽高粱,种玉米,忙得不亦乐乎。

    边民们都很憨厚,淳朴,把副镇长当成了一个很大、很大的官,言必称老爷,客气得让人惊讶。边民们压根儿就不知道:地煞是阎罗王的准女婿,公主欣樱的未婚夫,曾经当过阎罗国的水陆兵马大元帅,从前势焰薰天,权倾朝野。

    无极镇不大,零零散散三百多户人家,有汉、回、契丹、鞑靼、吐蕃等五个民族,都围着五口水井聚族而居。树不多,也不大,房子也比较低矮,一律都是干打夯的土墙。房屋就是简简单单的地窝子,半截在地下,半截在地上,冬暖夏凉。

    树呢?都是那种耐旱、耐瘠、生命力很顽强的胡杨树和沙柳,胡杨树树干粗糙,枝杈满天。沙柳呢,有些怪?哪怕就是干死了,渴死了,树干颓然倒下。可它的根,仍然紧紧地抓在地上,就像一个临死之人伸出的手掌。

    地处荒漠,水极其重要。镇里五**命的水井,都掌管在汉、回、契丹、鞑靼、吐蕃等五个民族的长老手上。水井上了锁,有专人轮流看守。每天早晚两次集中打水,每人每天两盆水,一盆用于洗漱清洁,一盆做饭饮用,水贵逾黄金。

    地煞每天的两盆水,就由镇里的五口水井,汉、回、契丹、鞑靼、吐蕃等五个民族轮流供应。统一由镇里的勤杂工阿旦用骡车驮回来,用统一的搪瓷盆子,统一分发到镇上的各个干部。搪瓷盆子就是一杆称,几十年了,从来就没出过差错。

    算起来,无极镇有一正三副四个镇长。镇长姓许,叫超能,是个汉人,三十四、五岁左右,主持全面工作;第一副镇长叫达米,鞑靼人,背有点驼,面相有几分苍老,分管军事、财政、土地等工作;其实,达米才二十几岁,还未娶亲。

    第二副镇长叫吉哲,吐蕃人,头发自然鬈曲,身上有一股很羶很腥的羊肉味,分管治安维稳、防汛抗旱等工作;吉哲是本地土著,说话鼻音很重;第三副镇长自然就是地煞了,除了农业生产,他还分管工青妇、纪检监察和道路安全。

    在镇上呆久了,地煞和几个镇长、副镇长都混得烂熟,一起喝洒吃肉,胡吹海侃,成了无话不谈的铁哥们。副镇长吉哲甚至开玩笑说,要给他在镇上介绍一个女朋友。地煞也只当是朋友之间的一个玩笑,随口点了点头,并没有放在心上。

    哪承想?第二天一大早,吉哲就带来了一个女孩子。女孩子叫格桑,是吉哲的表妹,长得漂漂亮亮,在镇上开一家客栈兼饭馆,专做边贸生意,服务对象主要是邻近的沙狸国人。按理说,格桑见过世面,经过风浪,可见了地煞还很害羞。

    地煞有些哭笑不得。他喝了酒之后的一句醉话,吉哲也当了真。很显然,再解释已是多余,地煞只得强打起精神,虚与委蛇,与格桑交往起来。所谓交往,也就是他做东,与几个朋友一起,在格桑的饭店里喝了几次酒。

    格桑的客栈规模不大,却不断有沙狸国的人出出进进。沙狸国的人尖嘴狐腮,两只大耳朵尖尖圆圆,高高竖起,像雷达天线。说话呢?叽里哇啦,鼻音很重,地煞一句也听不懂。要不是格桑在一旁翻译,解释,他就成了一个瞎子和聋子。

    几乎每次到格桑的客栈里玩,每次在饭店里消费,地煞都会看到一个装束奇特的年轻人,红斗篷,狐皮帽,脚蹬银靴,腰悬宝剑,带着两个侍儿,点几个荤素小菜,坐在店子里细酌慢咽,从容不迫。一招一式,都透着几分高贵。

    吉哲说这人身份特殊,是沙狸国的大太子,未来的储君,王位的合法继承人。地煞也看出,这人出手也格外大方,新崭崭的交子一拿一大叠,还不用找零。交子是沙狸国流通的一种钞票,十块钱可以兑换一两足赤的黄金,合算得很!

    地煞在饭店里请了几次客,沙狸国的太子次次都在,免不了有几次短暂的交锋,特别是格桑对自己亲热的时候。地煞作为一个过来人,看得出太子有些吃醋,且十分愤怒,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只是隐忍着没有发作而已。

    格桑却不这么认为,她我行我素,游刃有余,故意疏远太子,也与地煞保持适当的友谊。其目的十分明确,就是想让太子知难而退。怪的是:嫁给太子,一步登天,多少人梦寐以求啊!可格桑为什么要拒绝?她又有什么理由拒绝?

    难道是因为自己?无意中竟成了格桑的借口,成了她的挡箭牌。一想到这里,地煞不由得头都大了。自己一个被贬谪了的人,无职无权,他有什么能力去与一个太子抗衡?他有什么资格去招惹一个无辜的女孩子?毁人清誉,伤人至深。

    地煞懵懂了一些日子,不想再懵懂下去了。

    有一天,地煞在吉哲的力邀下,又到格桑的店子里喝酒,恰好沙狸国的太子也不在。酒过三巡,菜上五味,地煞借着酒劲,结结巴巴地说:“格桑,嫁给太子多好哇!只差一步就可以母仪天下了,多少的女孩子求之不得啊!”

    格桑的脸红了一下,飞起了两朵晚霞。她放下筷子,怪怪地看了地煞和吉哲一眼,语带讥诮地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是个凡人,我只想过平平淡淡的日子。本小姐袅袅娜娜,聪明伶俐,哪一点配你不上?又哪一点辱没了你?”

    “没有,没有。”地煞连连摇头,把头摇得像一面拨浪鼓。他想了想,接着又说:“我一个破镇长,还是个副的,我是…我是担心配不上你,让你失望。”

    “你就莫推三阻四了,反正我这一辈子是赖上你了,不管你怎么样,反正我愿意。”格桑娇媚地飞了地煞一眼,往他的碗里挟了一块肉,压低了声音说:“你别说你结了婚,娶了老婆,随便拿个什么理由来搪塞我!反正本小姐不听!”

    地煞哭笑不得,脸色十分难看。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老家水田里的蚂蟥。不吸饱血,蚂蟥是不会滚下来的。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惹上了这么一个刁蛮任性的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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