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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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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世间的亲情,那是骨子里带的。.biqugev叶俞氏和叶祖贤就不用说了,王秀芬也特别喜爱这个女娃娃,抱在怀里,满脸欢喜,“好啊,以后你这个小人人就是我女儿了。”

    叶俞氏在旁边接了话:“你白捡一个闺女,得上心拉扯才行。”

    王秀芬看婆婆一眼,有了回应:“妈,你放心,她是我女儿,我肯定会上心的。”

    叶俞氏又嘱咐道:“得赶紧找个奶妈,别把娃给饿着了。”

    “已经找好了,过会奶妈就来了。”

    “得找个干净利索的人,别邋里邋遢的。”

    “我也是这样想,托人就按这吩咐的,不会有差错。”

    正说着话,六岁的康儿从外面跑进来,看见母亲怀里的小娃娃,要抱抱,被王秀芬挡住了,“去,你没轻没重的。”

    康儿欢喜地用手摸摸小娃娃的脸蛋,问道:“妈,这个妹妹叫啥?”

    “她到现在还没名字呢,要不你给起个?”

    康儿还真支棱着脑袋想了,数秒钟后脱口说道:“妈,叫她丫丫吧。”

    王秀芬笑着问儿子:“为啥?”

    康儿说:“妈,她是个丫头,可不就是丫丫。”

    “哈哈,我孙子说的对。”叶俞氏拍板道:“康儿这名起得好,以后就叫丫丫。”

    “好啊,那就是丫丫了。”王秀芬亲一口小娃娃,“可怜娃,你有名字了,还是小哥哥给起的,你叫丫丫。”

    这时叶祖贤从书房出来,叶俞氏随又嘱咐道:“祖贤哪,丫丫的小名你儿子给起了,她还得有个大名不是,好歹你给她取一个。”

    叶祖贤答应了:“行,我想想吧。”

    思忖了一晚,第二天叶祖贤告诉母亲:“妈,我给丫丫想了个名,就叫英莲吧。”

    “这名好,丫头就该叫花儿、芬儿、莲儿什么的。”

    其实叶俞氏不知道,叶祖贤给丫丫取这个名,不是随便就有的,而是琢磨了半宿才想出来的。他念及这孩子是好朋友萧育华和表妹俞佩芳的骨肉,襁褓中就没了爹妈,“应当可怜”,故取名:英莲。从另一个层面讲,他心疼这个“生得粉妆玉琢,乖觉可喜”的女娃,由孩子的身世想到了《红楼梦》中那个在姑苏城里被拐卖的女孩,特别是曹雪芹对“英莲”这个人物赋予特别的钟爱,并给予了她特殊的气韵,脂粉中游移着一股极清的暗香。小说里的英莲虽没有林妹妹的傲世独立,倒也是一道有着刹那芳华的风景了。当然叶祖贤绝不希望看到眼前这个“英莲”日后变成书中那个命运悲惨、“菱花空对雪澌澌”的女子,他相信有“姑奶奶”的疼爱和全家老少的呵护,眼前这个英莲应该会生活得幸福美好。另外,他在仔细端详了孩子的面容后发现,炕上睡熟的这个可怜娃嘴角有颗浅浅的黑痣,他联想到生在姑苏城的那个孩子眉心有颗米粒大小的一点胭脂记,于是“英莲”的名字猛然从脑海中跳了出来。这对于懂一些相术的叶祖贤来说,他知道从相学的观点看,嘴角生痣的人有聚财的运势,说明这娃衣食无忧。同时相书上还指出,嘴角有痣的人招桃花,这种人天生妩媚、风情。当然不是说妩媚就一定会水性杨花,女人多些应有的风情反倒能栓柱自家男人的心。

    在廊檐下,太阳暖暖的,王秀芬亲昵地望着怀中的丫丫说:“小可怜,你有大名了。奶奶说了,你得姓俞,叫俞英莲。”

    谁知这个“可怜娃”像是听懂似的,在冲表婶、也就是她以后开口叫“妈妈”的人在笑。

    王秀芬惊奇了,这才百天多的丫头居然会笑,天哪,她笑得真好看呀!

    “娃啊,小可怜,你看着我笑了,可我不是你亲妈呀……”

    “谁说你不是她亲妈?”叶俞氏嗓子洪钟地纠正道:“你昨天就说了,英莲是你的女儿,不是吗?”

    王秀芬被唬了一跳:“妈,我不是逗丫丫呢嘛,我疼她都疼不过来呢。”

    “知道心疼就好,以后不许再叫‘小可怜’,她已经有爹妈了。”

    就这么,英莲在叶家一天天健康成长了起来。有了全家人的呵护,从小到大,她没觉出自己是个没父母的可怜人。

    英莲的长相随了她亲生母亲,出落的愈发俊俏可人。有一天,叶俞氏见院子里康儿和丫丫手牵着手在奔跑玩耍,看在眼里的她突然有了“肥水不进别人田”的想法,随即给家人宣布道:“都给我听着,丫丫长大了要给我孙子康儿当媳妇的,我老太太今天就这么定了。”

    老太太这话是说给儿子和儿媳听的,既然她一言九鼎发了话,哪个敢不从,认可便是了。

    这年叶尔康十二岁,俞英莲才六岁。

    那时少不更事的叶尔康不懂得婚姻的含义,更不晓得俞英莲将来做了自己的媳妇意味着什么。有一次叶俞氏逗他,“康儿,去抱抱你小媳妇。”叶尔康奔跳着跑过去,想抱住,却没防住,把英莲给扑倒了,惹得“小媳妇”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老祖宗开心地笑着说,“你这个小哥哥一点都不知道心疼媳妇。”接着老太太颇为认真地又发话了,“现在康儿还小,不知轻重,没什么,等以后长大了,成亲了,再不疼英莲,我老太婆就不答应了。”

    所有的人听了,没人敢言语。至于孩子们将来会怎样,只有天知道。

    幼小时,俞英莲还差点被裹了足,如果真那样,试想叶尔康一个要走出大山、求取功名的人,一个博览群书的才子,他娶了一个裹着小脚的乡下女子走在世人面前,那该是怎样一幅别扭、且很不搭配的画片啊!

    中国古代有三大性畸形现象:一是娼妓,二是太监,三是女子缠足。其中,娼妓和太监在国外也有,而女子缠足则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的现象。古人认为,女子的足小不盈握,惹人怜爱。由于足小,走起路来娉娉婷婷、扭扭捏捏,也会使男子浮想联翩,可以“昼间欣赏,夜间把玩”。女子缠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还不大要紧,如果触碰到小脚是万万不行的。相传,最初的裹脚还是来自于李煜,因为李煜在一次君臣同乐的时候,迷上了一种舞蹈,这种舞蹈呢,对女子的身体要求及其高,不仅要身材纤细,还要脚曲做新月状。从此,南唐后宫中开始风靡起来裹脚之风。明清时代的文人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可见当时是怎样的一种社会风气。而且,古人还愚昧的认为,缠足有利于女子的生养,脚越小,屁股越大,越好生儿子。到了乾隆时,多次降旨严责,不许旗女裹脚。于是,旗女终于保住了她们的“天足”,而汉女却像得了小脚癖似的,缠足成风,不可收拾。

    俞英莲六岁时被家人摁住缠足,这一天是农历八月二十四日。清人顾铁卿在《清嘉录》中说:“八月二十四日,煮糯米和赤豆做糍团,祀社,谓之黏团,人家小女子,皆择是日裹足,谓食糍团缠脚,能令胫软。”小英莲疼得哭爹喊娘好凄惨,是老太太动了恻隐之心,发话道:“罢了,不缠也罢,听人说外面的大城市早就不兴裹足了,何苦遭那罪。”

    幸好,俞英莲没被裹足!

    摆脱了缠足之痛的英莲泪水涟涟地扑进奶奶的怀里,抽噎不止。老太太为她揩去眼泪,“好了,再不哭了,奶奶给你做主。”

    从学堂回来的叶尔康见英莲脸上挂着泪痕,问道:“谁惹了?”老太太打趣道:“咋,心疼你小媳妇了?英莲嫌疼不愿裹足,以后会是个大脚,你嫌弃不?”叶尔康明白了,“小脚有什么好,丑死了。”叶俞氏呵呵笑了,摸着英莲的脸蛋说:“听到没,你男人都发话了,咱不裹脚了。”不谙人事的英莲感谢叶尔康,说句,“哥哥,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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