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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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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锦书愣愣抬头,望进他与性格浑然一体的温润的眸子,不答反问:

    “你,您怎么下来了?”

    施隐看了眼他攥着包带的发抖的手,“看你在这里,就下来看看。”顿了一下,又问,“怎么突然来了?”

    宫锦书早想好了借口:“我跟舍友约了晚饭,但是走到一半下雨了,我又没带伞。就想等雨停了再走。”

    施隐似笑非笑地问:“吃饭还带大提琴?你是我见过最喜欢大提琴的人。”

    宫锦书一僵,脑子飞速转动着看看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是上课的时候临时决定的,所以就没回去放琴。”

    施隐姑且相信了他的理由,折身打开副驾驶的门,“先上车吧,我送你过去。”

    宫锦书眼珠子一转:“你直接送我回家吧,小辞刚出校门,我让他回去了。雨也不知道会下到什么时候。”

    回家,刚好可以避开那群躲在停车场的小混蛋。

    “也好。”

    上车的时候,宫锦书看看铺在副驾驶的柔软地毯,又看看自己湿透的鞋裤,迟疑了。

    施隐始终把伞举在他头上,“没关系,这条毯子该换了,现在正好有一个正当的理由。”

    言下之意,你随便踩,弄湿了没关系。

    宫锦书在心里感叹:啧,情商高的人说话就是不一样。

    进车后,施隐从后座取出一条毛巾,“擦一下吧,别感冒了。”递过去之后又解释了一句,“毛巾买了之后一直没有用,放心。”

    宫锦书有轻微洁癖,他一直记得。

    毛巾在温暖的车里放了一段时间,带着一股室内的暖意。宫锦书擦干脸上的水之后,又把袖子挽起来,把小臂擦干。

    施隐看他还在发抖,问:“家离得远吗?”

    宫锦书茫然:“嗯?”

    “太远的话,我办公室有干净的衣服,你可以换了再走。”

    这个问题却把宫锦书问住了——远不远,他还真不清楚。

    宫六有一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独居公寓,这一点宫锦书还是知道的。但他只在个人资产那一栏看到过那个地址,还没去过。前两天他在宫家的宅子里苏醒,一直在那栋造价不菲的豪宅里窝着,面对一大家子形形色色的人,他一个字都没说——怕暴露。

    “峥嵘别居。”他借着擦头发的工夫,故作傲慢地只报出了小区名字。

    施隐在心里估算了一下:“现在是高峰期,过去大约要半个小时。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的公司就在旁边。上面有干衣服,你可以先换上。”

    虽然这个条件很诱人,但宫锦书秉持着不能跟施隐走太近的原则,拒绝了:

    “没关系,用毛巾擦下觉得好多了。”

    穿对方的衣服有点突破个人距离了,虽然都是男人,但宫锦书想想原著里二人发生的无数次关系,脸颊一烫,觉得还是不能把施隐当成寻常男人。

    黑色的私家车缓缓朝前走去,在十字路口等红灯的时候,施隐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抱歉,我没有其他的衣服。”

    宫锦书迟疑着接过来,当被子盖在身前。施隐真的太体贴了,一心一意都在为别人着想。即便不是他,换成别人,跟施隐待在一起也会觉得很惬意。施家的家教就是这样的,让任何跟他们一起相处的人都会觉得很舒服。

    “谢谢。”

    外套带着男人温暖的体温,以及内敛含蓄的乌木香水气息,这让宫锦书一时间产生了点困意。

    思绪迷离,差点就忘了他今天过来的正事。

    “你一般什么时候下班?”那些人既然想对施隐动手,肯定也调查过他的作息,才会在特定时间赶往停车场。

    施隐看了眼腕表,“如果没有项目的话,一般是半个小时之后。”

    宫锦书了然,怪不得他能平安无事地把车开出来,看来他今天来得正是时候。那些拿着棒球棒去地下停车场的臭小子,估计要空手而归了。

    “哦,那你们公司比其他地方晚半个小时下班啊,挺辛苦的。”宽心之后,他没有顾忌地跟施隐聊了起来。

    雨刷有节奏地在挡风玻璃上滑动,有点像音乐老师在台上打的节拍。

    “没有,员工还是正常上下班。只是我习惯晚一点走。如果要赶项目的话,一般会熬到凌晨。”

    施隐很拼。

    其实他完全可以继承施家的企业,在诗轩当个总经理,以他的能力完全能够胜任。施家人才济济,即便远在国外进修的施隐的弟弟同样能力卓越,但施老爷子还是一直属意施隐。如今施隐已经在影视制作行业入了门,施老爷子仍说,只要他想回去,总经理的位置永远是他的。

    这样一个拥有无比夯实的退路的人,即便真的退一步,得到的东西也是很多人一辈子求而不得的。但他仍然选择迈入荆棘,于刀山火海中前进,远赴山林去寻找他的蓝宝石。

    寻常人,难得有他的野心。有这样野心的人,有他的勇气。而有勇气的人,又未必具有他的能力。

    这是为什么宫锦书如此欣赏他。

    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闭眸,外套盖在身上,残留的古龙水香味飘进鼻腔。他忘了一件事,并且这已经落进施隐眼中,衍生成一个天大的破绽——

    宫锦书有洁癖,不喜欢盖别人的衣服。

    轿车驶进峥嵘别居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分钟之后了。佣人刘妈惊讶万分地来开门,看着浑身湿透的裹着别人外套的宫锦书:

    “少爷,你怎么淋雨了!快进来快进来!”

    刘妈刚来宫家的时候,宫六只有十岁,因为对孩子照顾得细心体贴所以一直留了下来。成年后,宫六拥有了自己的独居公寓,刘妈便也跟着过来,时常给他做些好吃的,照顾他的起居。

    “这位是?”宫锦书进门之后,刘妈的眼神落到施隐身上。

    施隐大方地自我介绍:“你好,我叫施隐。”

    宫锦书把湿透的鞋袜都脱下来,发白的脚趾穿进拖鞋里,“刘妈,施先生是鸿光影业的老板,今天碰巧路过他公司楼下,他看我没伞就送我回来了。”

    交代事情的起因只用一句话,但有个词他却咬得很重,似乎是说给施隐听的——碰巧。

    刘妈赶紧让施隐也进来,说为了答谢他,今晚留他吃饭。刘妈照顾宫六多年,比起佣人,更像操碎心的母亲。尤其是在宫六的母亲去世之后,她的存在便尤为重要。

    宫锦书下意识拒绝:“施先生挺忙的,就不——”

    他的话没说完,就被施隐打断:“——那就却之不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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