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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旅游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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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征宇感觉就像在操场的环形跑道上,自己拼命追赶,好不容易看到了前面的一个身影,可现实却是,他被套圈了。

    这天中午,吃过午饭,培训中心的学员们陆续回到了宿舍,准备午休。

    “王志刚,你的邮包。”一进门,徐成龙就递给王志刚一个包裹。

    王志刚,比高征宇高一届,父亲是南岭区二轻局一个机械厂的书记,母舅是市外贸公司的科长。从平时的衣着和开销中,看得出他的家境很好。今年已是他第二次的复读了,对能考进这里,他很是满足。

    王志刚接过包裹,打开外包装,里面是一个方形的盒子,上面有一些英文字码,一看就知道是当时最时髦的,要凭只有华侨或出国人员使用的外币兑换劵,才能买到的外贸产品。当然,如果有关系,也可以用人民币买到,那叫出口转内销。

    王志刚在大家的注视下,打开内包装,里面是一双鞋。

    这种鞋是高征宇第一次见,蓝白相间,厚厚的鞋底和精致的条纹装饰的鞋帮,自脚掌处向前收缩,形成了一个向上翘起的鞋尖。就是这个鞋尖,让高征宇联想起奶奶三寸金莲的鞋尖,这使得这双鞋在高征宇眼里,不管怎么看,都说不上好看。

    “哇,旅游鞋,进口货!”徐成龙吃惊的瞪大了眼睛。

    “美国的耐克,我舅舅寄过来的。”

    王志刚从盒子取出鞋来,开始穿引鞋带。

    “来之前我舅舅说,咱们干训班的图门岭镇是山区,要送我一双旅游鞋,正好爬山时穿。”

    旅游还有专门的鞋,这让高征宇开了眼界。

    在他有限的知识里,只知道李白“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描绘的那个热爱旅游的谢灵运,发明了一个什么登山鞋。

    根据有限的记载,是前后可以换齿的木屐,上山时把鞋齿装在后跟处,下山时鞋齿装在前脚掌,这样使脚尽量接近水平的状态,不至于太辛苦。

    但谢公的旅游鞋与眼前王志刚的外国货大相径庭。

    最令高征宇咂舌的,是这双耐克鞋的价格。

    当王志刚漫不经心的告诉室友们,这双鞋是他舅舅用美金买的,合成人民币是一百八十多块时,高征宇心里禁不住一阵疼痛。

    王志刚这小子真是个败家子,花这么多钱买双鞋,几乎是高征宇父亲两个月工资,更是他脚上“回力”鞋近三十倍的价格,太奢侈、太不会过日子了。

    一瞬间,高征宇想起了父亲讲过的老家县里财主孙子败家的故事。说的是当年县里的金矿财主钱百万家财万贯,家里的钱多得花不完,正赶上钱百万的孙子留洋回来,家里就想考考他,看他会不会花钱。

    于是,给了他一万两黄金让他想办法花出去。结果,这孙子出去不到一上午就回来了。

    家人们赶紧围拢过来问他:“怎么,这么多钱花不出去吧?”

    谁知,这孙子说:“这么点钱,我不到一个时辰就花光了,不够,回来取钱来了。”

    众家人大吃一惊,赶紧禀报老太爷。老太爷出来一问:“钱是怎么花出去的啊?”

    这孙子说:“我在县上买了一把小枪,然后把黄金都换成金刚钻(钻石),放在枪里打,结果不经打,一会儿就打光了。”

    老太爷听罢,当场一阵顿足捶胸,“完了完了,咱们钱家终于出了一个败家子,再大的家业,也经不起他败啊!”

    虽然一百八十块与万两黄金无法相比,但在高征宇眼里,都是一样的败家。要知道,高征宇在学校每个月的生活费也仅仅三十元,一百八十块,足够他半年的伙食了。如今,只是踏在王志刚脚上的一双鞋。

    高征宇不是那种大惊小怪、咋咋呼呼的性格,即使心里想炸了天,但面部仍努力保持着平静的表情。因为他知道,这样才不会显得自己没见过世面。如果过于小家子气,会让人看不起。

    虽如此,高征宇还是不由自主的对那鞋子反复看了几眼,他想弄懂这双鞋为什么这么值钱。精明的人,马上会读懂他掩饰的比较粗糙的眼神。此刻,他期待着同宿舍会有和他一样的惊讶的人,替他追问。可惜,宿舍里的人,好像没人深度关心这双鞋。

    高征宇有些失望,一种隐隐的压迫感自心底泛起。

    由于高征宇超群的学习能力,使得他自小就很要强,甚至要强到对自己有些苛刻。

    有一件事可以说明。那是初中二年级时的一次语文作文课,由于之前的作文课,老师讲评几乎读的都是他的范文,所以当语文老师打开作文本,准备开始读范文时,高征宇心里已经提前默念着自己作文的开头了。

    可是,当老师郎朗的声音清晰地传到自己耳朵里时,高征宇呆住了,那不是自己的作文。刹那间,他只觉得血往脑袋上涌,满脸羞臊的通红,无地自容的低着头,讲台上老师讲的内容,他丝毫都没有听进去。

    其实,课堂上包括老师和同学们,没有人注意到他的表情变化,也没把这件事看成是一种尴尬。但对于要强的高征宇来说,这几乎是一种耻辱。

    下课后,他逃到教室外围墙边的杨树下,趁着无人注意,狠狠的给了自己两巴掌,同时,内心狠狠谴责着自己。直到上课铃声响起,他才努力平复下来,像没事人一样回到座位上。

    这种性格,在高征宇身上往往演变成自觉、自励。而另一面,这种自负、好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掩饰他内心里时常的自卑。

    现在,看着王志刚摆弄着他价值一百八十多块的旅游鞋,高征宇不由自主地将自己的脚向床底下藏了藏。脚上曾令其满足的“回力”牌球鞋,瞬间也同他的心情一样,变得异常局促起来。

    高征宇脚上的这双鞋,是母亲给他买的。

    看着学校篮球场上的同学们,大都穿着这种厚厚海绵鞋底的球鞋,弹跳起来能摸到篮球板,他一直渴望着也能穿上这样的一双鞋。

    因为知道他的这个愿望,所以,在来图门岭的前几天,母亲为他买回了这双久违的回力牌球鞋。高征宇穿在脚上,来到院子里跳了跳,仿佛自己的身体也因为这鞋变得异常轻盈起来。连续好几天,他连走路都变得异常小心,生怕踩坏了海绵鞋底的弹力。

    正是这双球鞋,让高征宇觉得自己的脚终于可以向城里人看齐了。可现在,面对王志刚的旅游鞋,高征宇感觉就像在操场的环形跑道上,自己拼命追赶,好不容易看到了前面的一个身影,可现实却是,他被套圈了。

    如果从这一点上就说高征宇虚荣,倒是过于武断了。实际上,他从小就不在意旁人怎么看自己,尤其在穿戴用度方面。

    高征宇上学的第一个书包,是母亲用一条长蓝色毛巾,对折起来缝制的。他兴高采烈的背着这个毛巾书包度过了半个学期,直到母亲用一个亲手缝制的绿帆布书包替代下来。

    高征宇特别喜欢这个颜色草绿像军用的书包,上面有母亲手绣的一颗金黄色的五角星,周围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八个字。尤其“学习”两个字,是老人家的手书繁体字样式,高征宇甚至还引以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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